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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4 21: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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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
(七)家训十条(并序)
先圣云:庸德之行,庸言之谨,有所不足,不敢不勉。乃知人之所当修省者,正在高且远也。吾族先世以来,家法甚严。子孙率教,鲜有惭德。今世系锦延,住居星散,耳目不及之地,风土人情,殊难备悉。时值嘉庆戊寅年重修宗谱,局在城西蓝泉古刹。伯叔兄弟之襄事者,监工之暇,话及人心风俗,不无今昔殊尚之感。如我族大人众,智、愚、贤、不肖往往有之。安知无有气习之染。今幸一堂聚晤,议立家训十条,各汇编首,庶得以家喻而户晓也。到其切中时弊,辞意厉显,今椎鲁之,开卷了然而深求之。虽圣人修身齐家之要,亦不外此。谨录之,以为子姓之率。是为志。
条 规 目 次
——亲父子以全慈孝
父子主恩天性也。而人每拂其性,而不知者,或以子多而爱偏,有所偏,或内嬖而情为所蔽,即日用饮食之细常,起庭争竞之端。矧身不行道,而交不父,因之家不可教,而子不子乎。彼率戆直以冒犯严君,恃爱怜而抗违父命,不得乎亲,不顺乎亲,非孝子之行也。甚而听妇言,乖骨肉,重资财,薄父母,世俗所谓不孝者。五率此类耳。圣经曰:文王缉熙敬止,仁敬而外厥惟孝。兹盖为天下之为父子者法也。
——重兄弟以笃友恭
兄弟手足也,而人之爱兄弟,每不知其爱手足者。以小嫌而言语不通,因小忿而往来不接,是同胞而秦越视之,同室而乡邻处之也。诗曰:“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又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其手足以明验乎。则于弟弗念天显,兄亦弗念鞠子衷。如书云莫非兄不友、弟不恭,皆之厉也。古之人,夷齐以兄弟,逊国马以兄弟为忧。友恭之情,于是其至也。子曰:“父母其顺以乎。”盖谓人能和于妻子,宜于兄弟,则父母其安乐之矣。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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