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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0 15: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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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
第八章 封敕之荣
汪姓历代为官者如灿烂星汉,难计其数,而留下君皇敕旨者却寥若晨星,为数不多。这当然是由于年湮代远等诸多原因造成的遗憾。不过,当我整理诸谱珍存的那如凤毛麟角、吉光片羽般的敕旨时,却发现了令人炫目的辉煌。那就是“华公十二封”及“定望族敕”。
一、华公十二封
44世祖世华,当时为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改单名华,由于功勋卓著(详见《越国王汪华原传》、《唐越国王汪华公行状》及《世华公图考》),生前被李唐王朝封为上柱国、越国公、歙州剌史、忠武将军、九宫留守等职。逝世时,唐高宗赐谕厚葬。逝世后,又为唐宋元明诸朝君皇先后十二次追封。这——不能不说是莫大的殊荣。
(一)唐封越国公诏
1、唐高祖封越国公诏
唐高祖诏曰:门下汪华,往因离乱,保据州郡,镇静一隅,以待宁晏。识机慕化,远送款诚,宜从褒宠。尔其勉膺茂渥,毋废前劳。特授以方牧,可使持节总管歙、宣、杭、睦、婺、饶等六州诸军事,歙州刺史、上柱国、封越国公,食邑三千户。主者施行。
武德四年(公元612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书舍人 颜师古行
2、唐太宗赐越国公诰
诏曰:前歙州都督汪华,未经任使,夙著款诚,以傅方维,实能镇抚。宜参掌禁兵,委以戎旅,可依前特授左卫白渠府统军,其职如故。懋乃绩,进迁厥官,另有荣阶,另行甄叙。
贞观二年(公元628年)四月五日
中书侍郎鄂国公臣 房玄龄行
(二)唐高宗赐谕葬越国公诰
前都督、上柱国、越国公、左卫白渠府统军汪华,德在民生,功在王室。昨闻廷奏,天命不常。追忆前勋不悼,兹特赐尔。命礼部薛元如治葬,以副朕显忠遂良之忱。
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五月十五日
吏部尚书 褚遂良行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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