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兴吾 发表于 2006-4-22 15:11:06

策划案很好。各位宗亲还要各抒已见,集思广益,尽可能搞得周详、完美。

风雨兼程 发表于 2006-4-22 20:09:39

坚决支持!

汪礼宝 发表于 2006-4-22 20:11:47

很完备,很有水准。

大风 发表于 2006-4-22 21:22:29

各位本家过奖了。。

一起努力吧。。

祝明 发表于 2006-4-22 21:23:29

希望各位本家向各网宣传,不上网的打印下来交给热心的本家,争取早日成立汪氏专门组织!

皖中汪 发表于 2006-4-22 23:18:18

不错,汪氏事业的有心人。我赞成、拥护。
目前由宗亲成立的社团组织好象在大陆还没有,建议咨询一下民政部门或法律人士,看看可能性有多大;另外象如此全国性或全球性组织注册地一般地方可能还不行,建议在北京的本家多多出力了。

祝明 发表于 2006-4-27 20:48:28

以下是本人这成立《汪氏研究会》在黄山市市民在线局长和网民实时对话我的提问和民政局长答复!http://www.huangshan.gov.cn/bbs/blogview.asp?logID=7057&sfsd=0

汪祝明 于2006-02-11 07:42 PM 发表评论:余局长好!社会救助是和谐社会的公平底线。这个应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徽州人,我是《故园徽州网》http://bbs.ihuizhou.com和《汪氏宗亲网》http://wang.7gem.cn/的管理员之一,这两个网站都是民间办的纯公益网站,前者面向的是整个徽州,后者是整个汪氏家族(汪姓90%出自徽州),目前管理员有二、三十人全是自愿的(没有人发工资),管理员目前80%以上都是在外的徽州人,有各个阶层的包括部份学生、工人、教师、记者、专家、教授,大家都有强烈愿望成立一个组织为故乡办点事情,主要的目的是保护徽文化和宗族文化,一个这么有社会责任感的团体当然乐意参加社会救助体系,上这两个网的有全球各地的网友还有部份是海外的徽州人,这两个网宗旨创造徽州人和汪氏的网上家园,民间想成立如《汪氏研究会》、《徽州民间互助组织》,不知民间能不能成立?需要什么手续?政府能不能支持?
余非 【政府部门】 于2006-02-11 08:47 PM 发表评论:汪祝明网友:您好!对您们参加社会救助体系的意愿,我们非常高兴,表示欢迎和感谢! 从发来的内容可以看出您对家乡的振兴与发展十分关注,对徽州文化的保护利用颇有见解。针对民间组织不断发展的现状,国务院先后出台了《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两个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到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登记。也就是说,您想成立研究会或互助组织,应当根据其业务性质,到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政府都会支持的。具体办理的手续:1.应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2.提交有关发起人的申请报告。3.协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4.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5.负责人基本情况等。6.召开筹备大会等等。限于时间关系,详细情况,欢迎到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进一步咨询。窗口电话:2355002   市民政局事务科电话  2355359

祝明 发表于 2006-4-27 20:50:31

以下是大风的提问和黄山市民政局局长的答复:
大风 于2006-02-11 08:33 PM 发表评论: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据我所知,国外这方面民间组织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不知政府在这方面是否愿意朝这方面努力,或有此方面计划。。。。。   
余非 【政府部门】 于2006-02-11 09:50 PM 发表评论:
大风网友:您好!
  您说的建立民间社会救助体系,应该是指社会慈善组织体的含义,对于我国而言,慈善事业早已不是陌生的概念。无数普通百姓慷慨捐助,参与到慈善事业之中。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慈善事业,除少数发达地区发展得比较快、比较好外,包括我们黄山市在内的很多地方尚处在初级阶段。有人形象地把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比作“社会板凳的三条腿”,现在我市的情况是政府这条腿长,民间组织这条腿太短,而慈善组织数量偏少、慈善劝募能力较弱、慈善法规不完善、公民慈善意识不强等诸多问题,这说明差距很大,同时潜力也很大。
现在,我市已经成立有慈善协会,还为加快发展慈善事业营造声势,向全社会发出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信号,还在积极募集资金,“十一”期间,争取启动“康复助医”慈善行动,“朝阳助学”慈善行动,“情暖万家”慈善救助特困家庭行动,“夕阳扶老”慈善行动,将“爱心慈善超市”覆盖所有社区,为广大救助对象伸出救援之手。我相信,只要政府、民间组织、企业都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就一定能迎来黄山慈善事业发展的春天。   

祝明 发表于 2006-4-27 20:52:44

政府能不能支持并帮助民间成立互助组织?   故园徽州   2006-02-21 10:29 PM      

本月十一号互动,提出民间是否可以成立互助组织,余局长明确答复可以成立,第二天故园徽州就开始行动,并准备筹款捐助失学女童,以前故园徽州网站只是几个管理员分开工作以文化为主,你付域名费、我做网站、他组织服务器,网站大家自觉管理,提出大家共同参与网站制作并筹办社会互助组织,网友们很积极,一星期就筹备了两千多元,还有近千元网友准备汇款,有北京、上海等全国各地徽友!今天有网友提醒我们这样是非法集资,今天下午抽空查了一下法规、并到民政局窗口和办公室咨询,可以办民间公益组织,要伍拾个以上黄山个人会员和三万元起步注册资金,这在黄山市应该不是难事,但民间又不能收钱(否则有非法集资之嫌!)确实不知怎么办?希望民政局能派人协助把民间互助办起来!
http://www.huangshan.gov.cn/bbs/blogview.asp?logID=7057&sfsd=0   
http://bbs.ihuizhou.com/read.php?tid=10502&fpage=1&toread=&page=1   
http://bbs.ihuizhou.com/read.php?tid=10290&fpage=1   






市民政局 【政府部门】 于2006-02-22 03:55 PM 发表评论:
徽州故园网友: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政府对公民申请成立合法社会团体予以支持。成立社会团体必须具备《条例》规定的所有条件(条例明确规定,请看我局送给你的条例文本)。在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的相关文件(具体文件请看条例文本),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其中筹备申请书应载明:(1)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3)社团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5)社团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审查后,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黄山市民政局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汪兴吾 发表于 2006-4-27 22:02:25

作了不少工作,还靠你们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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