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民政部授予汪海军“革命烈士”称号
【大 中 小】【打印】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1-7-5 8:25:45
本报讯(记者 陈浩军 通讯员 何孟君 胡太雷)7月1日,桃江县马迹塘镇党委委员肖凤芝、周安,来到该镇金塘村村民詹白玉家,送上国家民政部为她丈夫汪海军颁发的“革命烈士证书”。
去年3月19日,与金塘村相邻的龙溪村发生森林火灾,时任金塘村村委主任的汪海军,接到马迹塘镇党政办的救援通知后,立即组织村民赶往现场扑火。因为风大,火势很快蔓延,附近就是村民的房屋,情况十分紧急。汪海军不停拨打电话,想通知村民赶快转移,可由于地处山谷,手机没有信号,他便爬到山顶,不幸被大火包围。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汪海军把参与扑火的汪柏春托上高坎,自己却被大火吞噬,生命定格在56岁。
汪海军救火牺牲后,本报等6家市级媒体深入宣传他的事迹,市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市干群学习汪海军。
汪海军有3个儿子,有两个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们说,在建党90周年的日子里,国家给了父亲“革命烈士”的崇高荣誉,是对父亲的最大褒奖,今后的工作中,将以父亲为榜样,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作者:陈浩军 编辑:杨浪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