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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汪广洋文化历史研讨中,必须正视两个问题
在汪广洋文化历史研讨中,有两个经常遇到的问题,提请各位本家注意!
(一)汪广洋的名字,在元龙凤元年(1355)步入朱元璋政治集团之前,名为汪广泽。
汪广洋之名,乃朱元璋所赐。《明清诗选》注释曾有记载。大明朝号称第一文豪的宋濂,与广洋公同朝为官数十年,引为知己。其于洪武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亲笔为广洋公之《凤池吟稿》(十卷)所书《 汪右丞诗集序》中,有“公之名某 ,乃上之所赐,其字则朝宗也” 句。即:公(广洋公)之名(名字)某(汪广洋),乃(是)上(皇上朱元璋)之所赐(赏给),他的字是朝宗。所以,“赐名之事”应发生在1355——1370年之间,目前未见有更确切的文献资料,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1355年之前,不会有“汪广洋”这个名字出现!在查阅汪广洋1355年前的各种历史文献时,应注意到这一点。
(二)《誌 》与《演义》的区别。
《誌 》:记,记载的文字。作为历史文献,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可信指数较高。《演义》:以历史材料改编而成的小说或故事。一般具有很强的(或较强)的失实性,可信度不高。
提请注意得是:研究汪广洋的有关史料,应以公认之正史,如《二十五史》等为准,不要理会《演义》《故事》中的各种说法。
以汪广洋之死为例:《二十五史》《中国宰相志》载:“赐敕诛之”。“诛”,《说文解字》:诛,讨也。从言,朱声。【译】诛即指责,责备。引以称讨伐。形声字,言为形符,朱为声符。 是说:(口头)下旨,传旨,或下圣旨指责讨伐——“赐死”。至于怎样死法,仍留有悬念!《明史》专家朱玉婷先生说:“……汪广洋闻诏,羞惭至极,自缢而死。”此说法,可信度较高。因为,老奸巨猾的朱元璋目的是排除异己,为自己的子孙后代世世为王除去“绊脚石”,他不可能一味的大杀大砍,而“官逼官反”,也须以“剿抚”相间的老办法,“打一巴掌给一个枣核唆唆”,以示“皇恩”,予以稳定朝廷局势。广洋公“赐死”后,当时并未“誅连家属”,便是一很好的侧证!发掘广洋公墓葬之际,博物馆的几位专家,也未曾发现头骨一下有任何“异常”! 也有这样的说法:“刀光一闪,一颗斗大的人头滚落… …”,还有的说:“刀光乱闪……”这样的说法可信度不高。
关于这两个问题,此前曾发帖提示过。但不少人还不明白,说:历史上有无汪广洋其人还未可知。查元末史料,未见其人。 为了辨明这一史实,提出这些,用以“抛砖引玉”,仅供大家讨论!
由于自己水平有限,又是想到哪写到哪,亦未及修改,欢迎批评指正!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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