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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建于隋朝末年(公元617年前后)的原徽州府衙修复工程今日正式启动。
原徽州府衙是历史上徽州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中心,也是公园620年,汪华平定歙、宣、杭、睦、婺、饶六州后,迁郡治于歙县乌聊山,建立吴国的首府。它是汪华文化和徽文化遗产的的主要物质载体之一,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研究价值。
徽州府衙所在地歙县的建置沿革:
据下冯塘、新州等地出土石器证实,旧石器时代,这里已有人类活动。
春秋时,属吴。
战国时,初属越,后属楚。
秦置歙县,先属会稽郡,后属鄣郡。
汉高祖五年(前202),属楚国;六年,属荆国;十二年,属吴国。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属江都国。元狩二年(前121),鄣郡改为丹阳郡,归丹阳。建安十三年(208)孙权遣贺齐取黟、歙,并置新都郡。
三国,属吴新都郡。
晋太康元年(280),改新都郡为新安郡
梁承圣二年(553),划出新安郡所辖歙、黟、海宁三县,置新宁郡。陈天嘉三年(562),撤销新宁郡,仍属新安郡。
隋开皇九年(589),并入海宁县(今休宁、屯溪);十一年,复置歙县并置歙州以辖。大业三年(607),改歙州为新安郡。义宁(617—618)中,汪华迁郡治于乌聊山。
唐 武德四年(621),复改新安郡为歙州;天宝元年(742),歙州又改为新安郡;乾龙元年(758),新安郡仍改为歙州,歙县隶属不变。
宋宣和三年(1121),歙州改称徽州。
元至元十四年(1277),改称徽州路。
至正十七年(1357),改称兴安府;至正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改兴安府为徽州府,直至清末隶属一直未变。
民国元年(1912),废府留县,直属安徽省;3年6月,属芜湖道;17年8月,废道, 直属安徽省;21年10月,属安徽第十行政督察区;29年3月,属皖南行署;同年8月,属皖南行署第七行政督察区;抗战胜利后,皖南行署撤销,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4月28日,歙县解放,属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同年5月13日,属徽州专区;1956年3月,属芜湖专区;1961年4月,属徽州专区;1974年以来,属徽州地区。
1987年10月至现在,属黄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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