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ngwei33 于 2015-1-4 08:19 编辑
汪华:伟大的和平的使者 ——汪华与“大道和生” 钱耕森 沈素珍 汪华(586—648),字国辅,一字英发,又名世华,歙县登源里(今绩溪县瀛洲)人。终其一生历经隋末唐初大变革的历史时期,随着社会由乱而治的大趋势不断前进,一以贯之地坚持践行“和为贵”的理念,追求和谐共生即“和生”的目的,创造出辉煌的业绩,流芳百世,影响深远,至今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隋末天下大乱,群雄并起,你争我夺,战火遍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日艰,颠沛流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人心思安,渴望和平,追求统一。汪华顺应民心,以“和为贵”,力挽狂澜,为和平而战,为统一而斗,奋力构造“和生”即和谐共生的环境,让境内人民安居乐业,为民族与国家的统一大业不断尽力作出自己的最大贡献。所以说,汪华的是一位伟大的和平使者,他既是一位和平与和谐的缔造者,又是一位和平与和谐的保卫者。 首先,汪华为一方和谐共生而奋斗 汪华从隋大业元年(605年)起,英勇地投入为构造地方“和生”即和谐共生的环境而奋斗的历程,他从胜利走向胜利。他首先平定婺源的山寇之乱,接着打跑了为乱的新安郡刺史,又接着击退并生擒来犯的宣州太守,随后,乘胜把余杭、遂安、东阳、鄱阳郡等地的战乱一一加以平定,赢得了一方和平的环境。汪华以此为基础,建吴国,称王。以“吴王”的名义,开始构建一方的和平建设。由于他坚持以“和为贵”,带领境内人民励精图治,在全国大动荡的乱局中,把境内建成为和平安定与和谐共生的一方乐土。他的“臣本田家,强起山谷,不忍盗贼戕害生民,遂率一方相与保聚,……。故能赈乏窒奸,镇安境土,抚养黎庶”(《奉籍归唐表》)的梦想,终于得以实现。这在当时,实属难能可贵!所以,史书大书特书道:汪华所建立的吴国,“为政严肃,尝罚明信,远近莫不爱慕。虽四方大扰,部内赖以平安者十余年。”(胡司业:《唐越国汪公华行状》)“当时国家动荡,民不聊生之时,而汪毕所治之地,为政宽宏,政清人和,且尽力调和土著与移民之间的矛盾,百姓安居乐业,十年不见兵戈,一派和平景象。”(《黄山市志》,2010年版) 其次,汪华为全民族全国和平统一而奋斗 唐王朝始建于武德元年(618年),但全国尚未完全统一,仍处于进行式中,阻力尚不小。但汪华为本地人民和平生活计,更为全民族与全国人民和平生活计,遂于武德四年(622年)九日甲子,下定决心,放弃既得的局部利益,以服从全局利益为重,以团结为重,决不搞分裂,决不搞地方割据,决不闹独立,与中央顽抗到底,或者讨价还价,而是心悦臣服地承认唐王朝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应天受禅,革命肇基”的“真帝王”(《奉籍归唐表》)。于是,他“识机慕化,远送款诚” (《唐高祖诏书》),心甘情愿地主动上表归唐,为全民族团结与全国统一的大业,作出了新的重大贡献。汪华所具《奉籍归唐表》如下: “伏以乾坤革运,帝王有真,据地利之善便者,当思天命之攸归。臣本田家,强起山谷,不忍盗贼戕害生民,遂率一方相与保聚,伊图左右,率属归心。故能赈乏窒奸,镇安境土,抚养黎庶,以俟定一。今闻应天受禅,革命肇基,令宣城郡长史铁佛奉表以闻。 武德四年九月甲子 歙州汪华状奏” (国家图书馆藏拓片——《全唐文新编》第一部第三册第1809页) 汪华的实事求是,真心实意,一心为民,统一为重,赤胆忠心,被唐王朝完全认可。于是,唐高祖为嘉奨汪华识时务,顺潮流,保境有功,统一有奨,就很快于九月二十二日颁诏予以嘉奨曰: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门下汪毕,往因离乱,保据州乡,镇静一隅,以待宁晏,识机慕化,远送款诚,宜从褒宠,授以方牧,可使持节,总管歙、宣、杭、睦、婺、饶六州诸军事,歙州刺史、上柱国、封越国公,食邑三千户,主者施行。 武德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中书舍人颜师古行” 可见,唐高祖的诏书既充分肯定了汪华过去所立下的“往因离乱,保据州乡,镇静一隅,以待宁晏”的老功劳,又充分肯定了汪华当下所立下的“识机慕化,远送款诚”的新功劳,特予以重奨:“宜从褒宠,授以方牧,可使持节,总管歙、宣、杭、睦、婺、饶六州诸军事,歙州刺史、上柱国、封越国公,食邑三千户,主者施行”。 此后,汪华日益受到唐朝皇帝的重用,他也越发忠于唐朝皇帝。所以,汪华从贞观二年(628年)起被调往京师后,不断擢任要职:左卫白渠府统军、左卫白渠府折冲果毅都尉、忠武将军、九成宫留守,甚至负责保卫皇帝夜寝时的安全。汪华任皇都与皇官的安全保卫重任长达二十一年之久,直到他于贞观二十三年(649年)病逝前夕为止。 一言以蔽之,汪华既是和平与和谐的缔造者,又是和平与和谐的保卫着。汪华的一生,无论是在战乱的年代,还是在统一安定的年代,无论是在地方上,还是在中央,都是一位智勇双全的贡献卓著的伟大的和平使者! 汪华作为一位伟大的和平使者,除了社会现实需要所负于他的历史使命以外,他一定还赋有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光辉灿烂的“和”文化传统的基因。 最后,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光辉灿烂的“和文化”传统的基因 我 我们中华民族的“和”文化传统起于何时? 一般都认为起源于尧帝所说:“协和万邦”(《尚书·尧典》)。这个时间,虽然已经很早了,但是事实上却还有更早的源头。这就是轩辕黄帝所说的:“万国和”(《史记·五帝本纪》)。轩辕黄帝,是尧帝的六世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始祖。所以,我们可以自豪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中华民族“和”文化传统与我们中华民族形成之日,乃是完全同步的,真可谓历史悠久。 “和”文化有什么样的价值呢? “和”文化的价值很多很大。对其认识,主要有三: 其一,孔子的高足有子提出了“和为贵”的理念。“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论语·学而》)以礼治国理政,不限于周代,夏代和商代亦通用。“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但是,以周代为主。所以,夏、商、周三代的“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论语·学而》)但是,到了孔子有子之时,业已“礼崩乐坏”了!所以,他俩就提出了“和为贵”作为“礼之用”,以挽救“礼崩乐坏”的危局。然而大势所趋,非他们所能拯救得了的。但是,他们所提出的“和为贵”的理念,深刻地揭示出“和”的重大价值,影响深远,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我们时常加以引用。 其二,史伯提出了“夫和实生物”的理念。我把它概括为“和生”的理念。史伯还提出了“和”之所以能产生万物的有力的论据:“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国语·郑语》)我认为,这实是我国“和”文化史上对“和”所下的第一个定义,而且又是一个久经考验的颠扑不破的经典性的定义。 史伯认为由于“和”不同于排斥“他”的“同”,而是包容了“他”,承认“他、他……”的多元性;又由于“和”主张多元的他与他的之间的关系,必须能达到并保持“平”,即“平衡”的关系,我在“平衡”的基础上,增加了“平等”与“公平”的关系,而不能是失平、失衡的关系,达到了“平”、“平等”、“公平”、“平衡”的关系,也就达到了“和”、“和谐”、“和平”的关系。至此,就一定能产生出新事物。不断的“以他平他”,即“以和”,就能可持续发展下去,就能产生万物。 显然,史伯在公元前774—前771年之间所揭示出的“和”的价值就在于“能生物”,在时间上比孔子与有子在公元前500年左右所说的“礼之用,和为贵”还要早两百多年。特别是在价值上远远大于把“和”仅仅作为“礼之用”的价值。因为,“和实生物”包含了作为“礼之用”的“和”在内,回答了哲学上关于万物生成论的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而作为“礼之用”的“和”则仅仅局限于社会的领域而已,却丢掉了自然界的领域。所以说,史伯实是孔子和老子的先驱。 尽管史伯所揭示的“和生”的价值如此之大,但是人们往往却忽视了它。这是个很大的遗憾!我们应尽快加以克服,应大力去弘扬它! 其三,史伯的“和生”理念,影响了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生”说。因为老子的“道生”说的另一说法是“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这表明老子认为“道”是通过阴阳二气在互动中,经过冲激达到并保持和谐、平衡状态时,就可以产生万物。可见,老子的“道生”说,其实也就是“和生”说。但是,老子在传承史伯的“和生”说时,把“道”、“阴阳二气”、“冲气”与“和气”增加进去了,这就发展了、超越了史伯的“和生”说。 所以,我多年来努力把二者打通并特地将他们概括地称之为“大道和生学”,并又特地将他们两人定位为:史伯为“大道和生学”的创立者,老子为“大道和生学”的建成者。 “ 和生”的价值极其广泛,诸如:“心平气和”可以健康长寿,“家和”可以万事兴,“和气”可以生财,我国以构成“和谐社会”与构成“和谐世界”为追求的梦与奋斗的目标,联合国以“和平与发展”为理念,等等,不一而足。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最近(9月18日访问印度)把“和”提到了“天下之大道”的高度。 总之,上述黄帝的“万国和”,尧帝的“协和万邦”,史伯与老子的“大道和生”,孔子与有子的“和为贵”,早已成了整个中华民族,包括汪华等精英人物在内的代代相传的基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