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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30 10: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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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23楼(汪承忠律师) 的帖子
我们固始只要哪个地方有开发价值,马上就千方百计把它搞定。管它什么紅黑两道或软硬兼施,由上而下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实行分区划片,领导包干,党员带头,最终都能圆满的解决问题。只要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視,在一个县域内的公益亊业就没有办不成的亊。
我县至三中全会以后,在老县城的框架上增长了十几倍,拆迁范囲之广,牵涉亊务之众多,难点及丁子户的纠缠不休,但都扛不过一个''理''字,都要服从于大局,这就是最好的例证!所以,解决汪王墓的问题关键还在黄山市委,市政府及''汪王墓''周边乡,镇,政府的通力合作下才能圆滿地解决问题。即使用法律手段来解决一些杂坟的迁移问题,也需当地政府从保护文物的角度採取措施。
个人认为;最理想的办法还是由''黄山市汪华文化研究会''出面找黄山市委,市政府让政府牵头,使用政府的行政干予手段,在''汪王墓''周边进行大規模的综合开发,尤其是在王墓附近,必需恢复祠庙等古建群,以吸引广大游客。如此操作,可让''王墓''久安,汪姓人有了祭祖圣地的良好环境,常年也会为歙县带来巨额旅游收入。两全其美之策,难道黄山不为此而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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