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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谱中的家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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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15: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范,顾名思义,是一家人的行为规范,也就是父母、长辈对后代的训育。人类有了家庭的观念,就有了父母对子女的训诫活动。甚至在“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阶段,也存在母亲对子女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训示劝诫活动。因为这类活动很多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发生,并没有记录下来,只是在后代身上留下或有或无的影子,也就难以追溯与探讨。但也有一部分这类活动随着文字的产生而被记录下来,并且这种记录的方式和内容随着人类社会一同向前发展。等到修家谱成为宗族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时,家范便成为家谱的重要内容,家谱中的家范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显著的特点:形式的规范性。

最早、最可信的家范是周公对儿子伯禽的训诫。周武王死后,成王继位,因年幼由叔父周公旦辅政。周公政务难离,便派他的儿子伯禽前往鲁国封地。临行,周公告诫伯禽,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史记·鲁周公世家》)这是周公告诫儿子伯禽,要他礼贤下士、恭谦谨慎。

春秋时期,鲁国的公父文伯退朝回家,看到母亲敬姜亲自绩麻,就说:我们这样的富贵人家,您还亲自绩麻,我担心季康子会生气,认为我不奉养您。敬姜叹了口气说:“……昔先王之处民也,择瘠土而处之,劳其民而用之,故长王天下。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沃土之民不材,淫也;瘠土之民莫不向义,劳也……今我,寡也,尔又在下位,朝夕处事,犹恐忘先人之业。况有怠惰,其何以避辟!吾冀而朝夕修我曰:‘必无废先人。’尔今曰:‘胡不自安。’以是承君之官,余惧穆伯之绝嗣也。”(《国语·鲁语下》)敬姜的这番话是针对儿子劝她不要亲自绩麻的话而发,教诫儿子不要好逸恶劳、贪图享乐,应该勤劳敬业、朝夕努力,否则难免会使家道日衰,悔之晚矣。


以上列举的家教记录,有共同的特点,就是非常具体:有具体的训诫对象,具体的起因,具体的内容,具体的结果。这些家范是口头上的,针对具体事情而发,有特定的存在环境,离开特定的时间、空间和对象,就不具备普遍意义上的教诫作用。这些家范直到今天还能被我们所了解,是因为后人追述式的记录,所以又称为训诫活动的家范。它们虽然最后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但不同于当事人自己执笔所留下来的家范文字。这种只有在具体环境中才具有特定教诫意义的训诫活动的家范,一直存在并具有它独特的价值与生命力。随着书写条件的便利,以及训诫对象和训诫者空间上的分离,出现了以文献形式面向训诫对象的家范。这种文献形式的家范,比瞬时即逝的口头教谕具有更为持久的意义与影响。

根据可考文献,较早的文献形式的家范是汉高祖刘邦的《手敕太子》五则,从标题可以看出,它由刘邦亲自撰写,教诫的对象是太子刘盈。

东汉马援针对两位侄儿马严、马敦交结非人、妄谈人短的事实,写了一封信予以劝诫,这就是有名的《诫兄子严、敦书》:“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议论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迄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将下车辄切齿,州郡以为言,吾常为寒心,是以不愿子孙效也。”(《后汉书·马援传》)马援苦口婆心地告诫两位侄儿要慎于交友,勿妄论人非。他在信中还举龙伯高与杜季良为例进行分析,语重心长地论说交友的利弊得失,阐述慎于交友的道理。


上列文献形式的家范与训诫活动的家范有很多相似之处:有具体的对象,针对具体的事情,内容比较单一,目的明确。这种类型的家范大量存在,是长辈对后辈进行教诫的一种直接有效的方式,形式也比较灵活,可以是书信,也可以是留言、遗嘱,篇幅一般较短,对象特定,不具备普遍性的意义。在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曾文正公家训》,就是这种非规范性家范发展的最高峰。

《曾文正公家训》是曾国藩写给兄弟子侄的书信汇编,共收有给儿子的书信115封,给弟弟和侄儿纪瑞的信各一封,给妻子欧阳夫人的信2封,另有遗嘱1篇,日记1则。内容非常广泛。从经世致用、内政外交、治学修身到居家治生、人际交往、家庭琐事等。因其是集百余封书信而成,所以,它们是非规范性家范。
45爽公-46处贵-47太元---55师全-56道安-57源公-58参公---60-知古---63道融-64延罕-65德震----70应宗-71思诚(楚地始迁祖)-72文显-74万友-75谅公-76必恭-77谦公-78自湘-79启圣---91世汪睿      wangrayy@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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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6 15: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家族的发展,家中的子孙后辈日渐增多,所发生的或将要面临的很多事情都有相似之处,这就产生了对所有子孙后辈进行共同教诫的需要,于是,就产生了规范性家范。

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是我国古代第一部篇幅较长的规范性家范。全书分20篇,每篇以两个字为标题,概括全篇内容。《序致》篇说明颜之推撰写该书的目的是“整齐门内,提撕子孙”;《教子》篇提出“教儿婴孩”的道理,并阐述了教育子女的方法;《兄弟》篇论说兄弟关系,希望颜家子弟“兄友弟恭”;《后娶》篇讲当时社会上大量存在的男子后娶带来的种种事端;《治家》篇分析治家的各种要素和治家的方法;《风操》篇叙述当时颇受注重的各种礼仪规范;《慕贤》篇希望子孙尊敬贤哲,其实也是勉励他们学习先贤,成就大业;《劝学》篇主要是劝勉子孙努力学习;《文章》篇详述作文的方法;《名实》篇强调要名副其实,表里一致;《涉务》篇强调经世致用;《省事》篇教诫子孙要专心执一,切勿贪多;《止足》篇主张少欲知足;《诫兵》篇告诫子孙谨守儒业,不可习武;《养生》篇分析各种养生之道;《归心》篇从当时尊佛的实际情况出发,教导子孙“皈依佛教”;《书证》、《音辞》、《杂艺》三篇记录作者的生平学问,也表达他对子孙的要求和劝勉;《终制》篇是作者的遗嘱,回顾一生的经历,交代后事的安排。

《颜氏家训》的教诫对象不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整个颜家的子孙;内容也并非针对具体事情进行的阐述,而是颜之推人生阅历的总结与对子孙的殷切希望,内容十分广泛,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与永久性的流传价值。此后,司马光的《涑水家仪》、朱熹的《朱子家礼》、袁采的《袁氏世范》、汪辉祖的《双节堂庸训》等接踵于《颜氏家训》,是篇幅较长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规范性家范。但因为非规范性家范具有方式灵活、篇幅较短、针对性强、内容具体、目的明确、效果显著的特点,在彼时彼地,对具体的对象,具有重大的价值与意义,这是规范性家范无法替代的。所以,明清以前,在单纯以文献形式流传的家范中,非规范性家范占主流地位,规范性家范只能归入较少的例外情况。不过,随着修纂家谱的规范化,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


修纂家谱的目的在于尊祖敬宗收族,收录在家谱中的家范也服从并服务于这一目的。这些家范并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某个人在特定时间遇到的某件或多件事情,而是劝诫对象可能遇到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事情,所以内容非常广泛,凡修订家谱者所能想到的、人生可能经历的大小事情,可能遇到的大小问题,以及当此关头应该注意的事项,无不赅备。训诫的对象也不再是特定的某个人,而是家族现在及后世所有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家谱中的家范在特定的家族内部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永久的流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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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6 15: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录在家谱中的家范,一般都是父祖长辈契合家谱的目的与特点,结合本家族的利益而作,具有形式上的规范性:

第一,家谱中家范的标题显示了训诫对象的可无限扩大化。流传下来的非规范性家范,大多称“诫子书”“与子书”“遗××书”“遗令××”等,在标题中表明了训诫对象的特定化与单一性。如郑玄的《戒子益恩书》,从标题就可知道训诫的对象是某位儿子;司马光的《训俭示康》不仅从标题可以看出训诫的对象是他儿子司马康,还可以看出训诫的内容是“俭”。而家谱中的家范多称家规、家训、族规等,从标题显示的训诫对象是整个家族成员,如民国《郴州李氏族谱》收录的家范题为“李氏家规”,民国《萧山来氏家谱》收录的家范题为“康顺公四训八戒”等。

第二,家谱中的家范多采用条目式分列内容。非规范性家范就事而论,往往一贯而下,首尾相连,不可分割。而家谱中的家范因内容广泛,以分条目的方式列出,可以使内容更清晰、中心更突出,更好地达到训示教诫子孙的目的。这种情况又分两种形式,一种仅列条款,一种在每条之前有小标题概括各条内容。

第一种情况,将家规内容分条列出,使条理清楚,内容明确。


下面是这一种家范的一篇全文:

道光萧山渔临华氏宗谱遗训

——子孙务宜孝悌为先,和睦为本。凡族内有患难疾病,必须会议往视扶助,毋得袖手旁观。

——子孙须恭敬尽礼,出入有仪。见长者坐必起,行则序,应对必称其名,毋曰尔我。女妇亦然。

——子孙只宜耕读为本。或商贾为事者,不得非为卑贱,以污先声。戒之慎之!

——子孙遇高祖之墓,凡祭扫之时,随宜尽礼,以隆报本,毋弛孝心。

——子孙当祖先,皆以文翰相承。子孙当以法守相念,毋许恃强吞弱,毋得好胜于形,自贻伊戚。

——子孙婚配,须择良家素娴姆训者,方可聘娶。毋图小利,有妨大义。凡养女出聘者,亦如择妇之心择婿。

上列家范,以条分列,清晰明确,使广泛、庞杂的内容条分缕析,简洁明了,便于族众理解与记诵。



另一种家范同样是分条列内容,不过每一条前有小标题总括各条内容。如:

民国奥东简氏大同谱祖训格言

——行孝弟。居家孝弟为先,以孝弟倡行,斯成美族,盖正学之本,田圣之阶也是。

——存忠厚。人能忠厚乃能集福,而与立心,须从坦易。幸毋计较,阴行险恶,且勿轻易言语,伤失人情,以积烈祸。《易》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又曰:“括囊无咎,可不念哉!”

——贵朴实。己身朴实,为子孙则效规模。凡饮食、衣服、器物、宫室,不可求事虚文,丰华过度,以开丧败之源。

——勉勤俭。勤所以生财,俭所以节财,二者治家之要道也。此与放利而行、以财取多怨者大不同。

——严族法。族人亲厚,如有患难,相救相恤。然或倚强凌弱、谄富欺贫、恃力行凶、自犯法纪,宗子族长宜直攻之,处以典刑,幸毋疏纵可也。

——防赌博。从来赌博败家之媒,世人十赌十败,弃家业如一洗,不念先祖父创业之艰,不顾妻子饥寒之苦,甚则为盗为丐所不免也。今宜预防之。

——戒酒色。好酒易以败德,好色易以惑志。好酒则废时失事,甚乃家业不保;好色则伤财损命,或荡散家产,妻子流离,此由始之不慎,是至终之迷而罔返也……

上列家范,先用三个字概括每一条的内容,再详细进行阐述,使中心明确,整篇家范内容可以一览无余。


第三,家谱中的家范语言浅近,通俗易懂。家谱中的家范针对的对象是家族的所有族人,包括不同年龄层次和不同文化水平的人,它的语言要让这个家族所有的人都能接受和理解,还要方便族人在祠堂大声诵读。这使家谱中的家范大多采用口语,有的还采用韵语,读来朗朗上口。而且,这些家范言辞恳切,充满了亲情厚爱,使人很容易不知不觉就接受所劝诫的内容。
民国《郴州李氏族谱》卷首“圣谕十六条·敦孝弟以重人伦”条下云:“人不知孝父母,独不知父母爱子之心乎?方其未离怀抱,饥不能自哺,寒不能自衣。为父母者省声音,察形色,笑则为之喜,啼则为之忧,行动则跬步不离,疾痛则寝食俱废,以养以教,至于成人。复为授家室,百计经营,心力俱瘁。”这段话言辞简洁通俗,以白描的手法叙述父母将孩子养大成人,并帮其成家立业的过程,凡为子女者,读到此处,哪有不油然而生孝敬之心的。正因如此,清代和民国有很多家谱中的家范在讲到“孝父母”一条时,都先引用这段话,然后再做进一步阐述。
光绪《寿州龙氏宗谱·家规》“勤职业”条下云:“人生当有职业,士农与工商。勿兼营、勿游荡,行行状元俱一样。艺多不能精,专功方为上。旁门左道不可当,安居乐业皆兴旺。凡我族人,当各执一业。乃有一种不法子孙,著异样服色,戴异样头巾,其心邪,其言妄,其行怪,不数年间,或以嫖赌而败家,或以浮浪而没产,流为下贱,以及俳优、窃盗,在所不免。吾子孙当借以自反,慎毋使人议之曰:‘某也不才,是其祖、父恶报。’盖赌荡在于一身,讥刺及于祖、父,可不慎欤?”


第四,家谱中的家范有不少小序,阐述修订家范的缘由、过程、目的、作用,以及普及的方法、奖惩的措施、修订者的期望等。小序的存在,证明撰写者把这篇家范当成了一个完整的内容。

家谱中的家范,与以其他方式流传的文献形式的家范相比,具有形式规范的特点。但在家谱中,也存在一定数量的非规范性家范,这种例外多为遗训,起初是父母尊长回首一生,总结经验教训,以为子孙借鉴,并不一定求内容的广博、条理,只是后来被修谱者收入家谱才成了家谱中家范的组成部分。如民国《海域尚氏宗谱》收录了尚可喜在康熙十四年(1675年)临终之际所作的遗训。这一类型的家范并不是针对具体某个人发生的某件事而作,收入家谱中,同样具有普遍的教诫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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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县-汪仁华(92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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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17: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爽-道安-濆-中元-如竹-元正-福金-- 汪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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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18: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
长期以来家范(或称家训、家族法规等)都受到了人们的关注,目前学术界也已经有家范德专门研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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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16: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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