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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的播迁及繁衍
我国姓氏迁徙播繁衍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以中原为其中心地带向四周迁徙,包括今河南全省、河北、山东、安徽、山西等部分地区,这是由姓氏起源决定的。历史上,我国很多姓氏正是起源于这一个地区。二是在历代的士族迁徙的过程中,次数最多、人口最众、持续时间最长的则是南迁。
北方士族大举南迁,既有地理环境原因,更有历史等诸多原因。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由于政府的强制措施,或改朝换代的战乱影响,以及仕宦作官,留守戍边,避仇谋生等种种原因,不同姓氏的家族,远离故土,流徙它乡,推动了社会经济文化的交流.也促进了家族自身的发展。
一,九次姓氏大迁徙
1,西周时期的分封移民。
公元前11世纪中期,周文王灭商。为了巩固周朝的统治,武王大规模分封诸侯。这些被分封的本族子弟和贵族大臣,后来大多在当地定居,他们的姓氏也随之分布到各地。许多地名成了国名,又被封君及其后裔采用为姓。
2,秦朝的强制移民。
秦灭巴蜀,将山东(肴山、函谷关以东)万户被俘臣民入蜀垦殖。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山东(崤山、函谷关以东)被俘臣民,史称“山东迁虏”。及至秦始皇扫平六国后,将六国旧族大姓,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徙置京城咸阳,同时实行郡县制,从根本上废除了“胙土命氏”。
3,西汉时期的移民。
刘邦统一天下后,徙齐、楚旧族大姓田氏、昭氏、景氏、屈氏、怀氏五姓及韩、赵、魏、燕的强宗豪族于关中地区。景帝、武帝、昭帝、宣帝,也多次迁徙六国之民开边戍守,移民总数达七十二万五千余口,移民之地多为“戎狄蛮夷”杂处的定襄、云中、五原、朔方、代郡,北地、上郡、陇西及云阳、会稽诸郡。
4,东汉末至南北朝期间北方各族的迁移。
这个时期的三百年,大批非汉族人口从北方、西北和中亚各地迁入内地,和汉族融为一个整体,实际上汉族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汉族了。如北魏孝文帝就下令改拓拔氏为元氏,一些被统治的少数民族为了生存的需要也不得不该用汉姓。
5,西晋永嘉之乱后汉人的南迁。
西晋末年的永嘉之乱后,匈奴、鲜卑、羌、氐、羯等少数民族入据中原,战乱不已,史称“五胡乱华”。北方士族豪门纷纷南迁。今山东、河北及河南南部的汉人南迁至长江下游及淮河流域;今甘肃、陕西、山西和河南西部的移民迁至长江上游及汉水流域。到了南朝又迁至江西、福建、广东等地。从现存族谱资料看,祖先追溯到西晋时入闽的姓氏有:陈、林、黄、蔡、郑、吴、张、何、邱、詹、胡、罗、杨、梁、翁、方、卓、温、钟、巫等20余姓。
6,安史之乱后北人的南迁。
安史之乱后,北方战乱不已。中原士族再度大举南迁。东路自华北平原进入淮南、江南,而后经皖南、浙江进入江西,再分两支,一支南下岭南,一支翻越武夷山进入福建;中路自关中和华北平原西部进入今南阳襄阳一带,而后南下,穿过湖北南部和湖南全境,进入岭南;西路自关中越秦岭进入汉中地区和四川盆地。至此北方汉族姓氏几乎遍布南方各地。
7,北宋靖康之乱后北方移民的南迁。
靖康之乱后,南宋建都临安。中原人士再度大举南迁,其规模之大,人数之多,超过以前各次南迁。南迁路线大体和安史之乱后的南迁路线相近似。大多以江浙为迁徙地,也有的更加深入南方各地,分布也更加广泛。如福建宁化石壁,先后迁徙的姓氏就有100多个。
8,清代前期的移民。
明末清初的战争使四川人口锐减,来自湖北、湖南、福建、广东的移民风拥而至,这就是著名的“湖广填四川”。因而今天重庆、四川的大部分姓氏都可以追溯到湖南湖北等地。而遇到灾荒年,黄河流域的百姓,不顾满清禁止汉人迁入东北的禁令,大批“闯关东”。以至现在的东北人大都是黄河流域的姓氏。
9,清后期和民国时期的移民。
1850年,中国人口达到了4.3亿的空前高峰。太平天国战争人口损失严重,东北和新疆内蒙的开禁,使这些地方成了新的迁徙地,沿海向海外移民和乡村向城市的迁徙也开始兴成高潮。各种姓氏也遍布中国和世界各地。
二,另几种迁徙形式
1,戍边定居。
历代王朝或割据政权,为维护统治,保卫边防,往往调用大批军士、民众,留戍边防或移民屯垦。像秦代留戍长城、岭南,移民巴蜀;汉代留戍西域,监控匈奴;唐代入闽开漳,宣抚南诏;明代镇守云南,驻戍辽东,都有大批将士军卒长期驻守边地,有的举家随军,娶妻生子,世代相传,留居异域。
尤为特殊的是,历代帝王为修筑皇陵,常征调大批士卒民夫,作为陵户,久而久之,家族繁衍。如汉高祖曾迁六国后裔及富豪于长陵,汉武帝徙郡国豪富及资产二百万以上名门大族于茂陵,汉昭帝募兵、徙民于云陵。
2,官调迁族。
一人调职,往往举族迁徙。因世代异地为官,往往攀亲携友,族大人多,身世显赫,形成异地望族。这是姓氏迁徙中最为普遍的现象,也是同姓家族中支派繁衍的重要途径。
3,大族分徙。
族大人多的家族,成为左右地方政权的强宗大姓,常受当局猜忌,政府强令析族迁徙。如,陈朝被隋文帝灭后,其后裔隐居江西永清村,历时230多年,19代同炊共居,人口达3700余口。宋仁宗嘉佑七年,朝廷强行将陈氏分徙到各府州县。元末明初,陈友谅兵败之后,又被当局第二次强令分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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