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楼主: 大风

云岚山越国汪公墓修缮设计方案(歙县文物局监制)

[复制链接]

55

主题

3544

回帖

11万

积分

纪念会员

不管成功与否,曾参与了,就不至

积分
113034
发表于 2010-9-24 22: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28楼重复,故删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4

主题

1854

回帖

4万

积分

新手上路

我给自己取字慈言,号白石山人。

积分
42615

贡献奖

QQ
发表于 2010-9-24 22: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根据这张图片,我觉得设计的不怎样。至少是没有恢复到原有的形制。
1.jp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4

主题

1854

回帖

4万

积分

新手上路

我给自己取字慈言,号白石山人。

积分
42615

贡献奖

QQ
发表于 2010-9-24 22: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汪王墓的墓道,在刀刀汪王墓冢的时候,是不是旁边还有偏道?祭祀的时候,在古代走道是分级别的,不是谁都可以径直走到墓碑前行礼的,从上面图片也可以看出,边上有很多小台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5

回帖

547

积分

认证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547
QQ
发表于 2010-9-24 23: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宣传不到位,好多有钱汪氏宗亲,不知道,不上宗亲网,不放心.我认为现在主要任务是先圈地,后动工,加大宣传,,我想择期去拜汪王墓,道安公墓,研究会有人带我去的话,我至少献一万块,差旅食宿自理.凤凰山汪氏后人在寻根.宗亲网管应该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凝聚人心,解疑释惑,扩大影响,发挥像汪济先生一样有资源优势人群的力量,不要忽视上网提问的每个人,人多自然好办事,一个问题放几年,谁还会来,没人啥事都干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7

回帖

1325

积分

精灵王

积分
1325
发表于 2010-9-25 00:3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国汪公墓”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好别扭!也降低了祖宗的地位!份量不够!

确定使用正确的名字后,我才捐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47

回帖

1325

积分

精灵王

积分
1325
发表于 2010-9-25 00: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歙县县政府不出钱?黄山本地的宗家更辛苦了。到过那里的汪延他们呢?是该出台一个政策,鼓励捐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757

回帖

1万

积分

光明使者

宗亲联谊,继往开来,慎终追远,

积分
16957
QQ
发表于 2010-9-25 09: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九华星云于2010-09-24 13:23发表的 :
    基本赞成设计原则及设计效果,但我对主题及碑文“越国汪公墓”有异议。

“越国公”是封爵称号,这三个字不宜分开,若称“越国汪公”就与爵号不符了。我看还是称“越国公汪王”或“越国公汪华”为妥。

我非常赞同本家的建议,还是称“越国公汪王”或“越国公汪华”为妥。“越国汪公”与“越国公汪王”不是同一意义,并且与史事有出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4

主题

1854

回帖

4万

积分

新手上路

我给自己取字慈言,号白石山人。

积分
42615

贡献奖

QQ
发表于 2010-9-25 10: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汪王”只是民间俗称,怎可用在墓碑上?就如岳王庙,难道墓碑上写岳王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4

主题

1854

回帖

4万

积分

新手上路

我给自己取字慈言,号白石山人。

积分
42615

贡献奖

QQ
发表于 2010-9-25 10: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墓碑文:唐故六州刺史忠武将军越国公元封昭忠广仁武烈灵王汪公讳华之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5

主题

5523

回帖

13万

积分

天使

九华汪长富 佛国汪谱迷

积分
131271

贡献奖

发表于 2010-9-25 12: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国公”是生前最高的封爵称号,这个肯定用在前。

“汪王”不是民间俗称,620年“建吴国、称吴王”,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王”。

至于后朝追封的“公”、“王”、“帝”,那都是虚的,无论八字或十字,不宜都带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汪氏宗亲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皖ICP备20001616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