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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15: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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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纳闷,为什么我们这支已经发展到了108世,而有的还是88世,大多还都是91~93世。越国公诞辰起到今天已经1363年,108-43=65,1363/65=20.9;而93-43=50,1363/50=27.3;88-43=45,1363/45=30.3。也就是说我家都是20来岁就结婚生子,别人家就都是30岁才结婚生子,而且代代如此?好古怪哈。 |
福文本家以上的算法有几处是错误的:(一)越国公生于586年,至今是1426周年,而非1363年。(二)计算平均代差应以周岁计,即不应减一年。(三)要尽量找出有确切记载的相近人物作支点分段测算,不宜跨度太大。
例如:45世爽公618年生,56世道安公827年生,60世和公约929年生,74世泽川公约1227年生,81世汝一公约1367年生,98世福文1962年生。爽——道安 11代平均代差19.00年,道安——和 4代平均代差25.50年,和——泽川 14代平均代差21.29年,泽川——汝一 7代平均代差20.00年,汝一——福文 17代平均代差35.00年。都在合理范围内。
经多年研阅宗谱后我认为:在过去的中国人类社会,是不限配偶(有条件的可一夫多妻)和自然繁衍(不强制晚婚晚育、不限制生育、更无节育绝育或终止妊娠之术),代差范围很大。但若超出以下这个范围,似乎就太不可信了。
若单就个例而言代差可达14—65年,若取2—3代的平均代差应在16—55年范围内,若取4—6代的平均代差应在18—45年范围内,若取7—11代的平均代差应在19—40年范围内,若取12代以上的平均代差应在20—35年范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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