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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6: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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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应辰(1118—1176),字圣锡,初名洋。出生于江西玉山,致仕后隐居永嘉菰田。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中状元,时年十八岁,可谓少年得志。初授镇东军佥判,继为秘书省正字。当时秦桧擅权,力主与金和议,汪应辰上疏反对,由此得罪秦桧,被贬逐为地方官达17年之久。汪应辰品行高洁,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甘冒大险与抗战派交游,并为他们的不幸抗声鸣冤。为此他和他的家人都受到秦桧及其党羽的迫害。秦桧死后,他历任秘书少监、权吏部尚书、权户部侍郎兼侍讲、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官至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并侍读。又因反对宋太上皇高宗以“光尧寿圣”的尊号,而得罪太上皇,被贬出知平江府。淳熙三年(1176)卒于家,与其弟应龙合葬于岩坦镇屿北村后棠湾(县文物保护单位)。子逵,继登进士第,仕至吏部尚书,端明殿学士。葬岩坦屿西眠牛山。
汪应辰虽长年奔波仕途,但仍勤于治学,博综诸家。少年时曾师事吕居仁、胡安国,与张(式)、吕祖谦、朱熹交往很深,因此他的学问具有很深的理学渊源。著作有《文定集》。绍兴五年(1135)乙卯科殿试,高宗以吏道、民力、兵势为问,汪应辰答:“为治之要,以至诚为本,在人主反求而已。”高宗览其对,定为第一,意料其人是一位老成之士,及传胪唱名,才知是一翩翩少年,甚感惊异,特意亲笔书《中庸》篇以赐这位少年状元公,又为其改名应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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