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与一名历史教授交流,请教研究明史的着手处、切入点,先生推介了一下几种史书,现共享于此,欢迎有志于汪广洋文化研究的同行进行补充,恳请大家多交流经验与成果,多共享资料与方法。
研究明代历史,主要是通过五部史书:
明史官所修《明实录》;
清夏燮所著《明通鉴》;
清廷所修《明史》;
清谷应泰著《明史纪事本末》;
清谈迁著《国榷》。
辅以《万历野获编》;《三垣笔记》等诸多明人笔记与《嘉靖以来首辅传》;《明季北略》等其他重要史书及《廿二史札记》等前人所得。
我国史书的分类 正史
史学分类书目名称。指官方编纂或认可的、最正规最重要的史书,正史之名始见梁代阮教编著《正史削繁》。《隋书·经籍志》将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史记》、《汉书》列为正史。唐刘知几《史通》中则把《尚书》、《春秋》及其后的纪传、编年体史书视为正史。《明史·艺文志》亦以编年、纪传二体史书为正史。清乾隆四年编纂《四库全书》,钦定自《史记》至《明史》等二十四史为正史,私家不得擅自增益。1921年北洋军政府又增柯劭所撰《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杂史
泛指我国古代私家著述的史书,是以记载带有掌故性见闻为主的史书。它即不同于纪传表志等体例齐全的正史,也不同于关系一朝大政的别史,它不受体例限制,博录所闻,虽则杂芜疏浅,却可弥补官修史书之疏漏与不足。它包括家史、外史、小史、稗史、野史、逸史等类别。
别史
一种私修史书之称谓。指按一定体例系统记载历朝或一代大政史实的史书,不属正史与杂史之列。别史之名始见于南宋陈振孙《直录书斋解题》一书。后来的《宋史·艺文志》、清黄虞稷《千倾堂书目》及《四库全书》等多有承袭。明代柯维骐所撰《宋史新编》等即为别史。
野史
我国史书分类中杂史的一种。指与官修正史相对的私撰史书。大多无一定体例,均为杂记异录性质,然史料详实,记叙生动。野史之名始见于《唐书·艺文志》所载《大和野史》,明高儒《百川杂志》始立为一门。野史盛行于宋明两代。
稗史
杂史之一种,是中国古代记叙街谈巷议、闾巷风俗、朝野轶闻的书籍。它体裁不一,随闻而录,甚或类似小说,对研究历代社会风俗及历史事实、社会环境颇有参考价值,因此类史书多古代稗官小吏所撰,因而得名。
私史
我国史书的一种分类。指官修或未经国家认定的正史以外所有私家个人撰写的史书,如别史、杂史、野史等皆为私史。 专史
史书分类之一种。指专门记载某一学科或领域的历史著作。如文化史、军事史、文学史、史学史、哲学史等,后来其意域逐渐广泛,凡是专记一人或专叙一事的史书,也称专史,如《扬州十日》、《虎门销烟》等皆属专史。
通史
史书的一种,指记载历代史实、贯通古今的历史著作。与只记一个时代的断代史不同,通史连续记载历代史实、轶闻,便于读者了解历史全貌。根据不同体例,通史可分为纪传体通史、编年体通史、纪事本末体通史和典志体通史。
断代史
史书的一类。指与通史相对的仅记载单一朝代史实的历史著作。断代史始创于东汉班固所著的《汉书》。后世的正史皆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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