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在中国政府网、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主办,天津市人民政府、证券时报协办,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发现双创之星”系列活动现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表示,青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各级团组织,将努力为青年营造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舞台,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鼓舞,共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地引向深入。 汪鸿雁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策,对充分挖掘社会潜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她表示,青年人有理想,有知识,有活力,理应是创新创业的突击队,生力军。只有青年愿意创业,社会才生机盎然,青年勇于创新,国家就朝气蓬勃,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历来高度重视鼓励青年创业创新,结合此次“发现双创之星”活动,在今后,团中央将重点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是在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协调指导下,参考国际相关经验,推动《青年创业促进条例》的制定,更好地优化青年的创业环境。 同时,分别针对学生、城市青年、农村青年,举办“创青春”系列创新创业大赛,推出个人典型,建立青年创业板联盟,改善青年的小微初创企业的融资环境。 最后,探索建立青年的征信体系,从学生时代开始,为青年积累信用,以帮助他们在就业创业时期跑赢人生第一步。
汪鸿雁,女,1970年4月出生,汉族,湖北孝昌人,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履历
1988.09——1992.06 武汉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2.06——1994.03 中共湖北省孝感市委党校工作。
1994.03——1998.12 共青团湖北省孝感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8.12——2001.08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1.08——2002.08 共青团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2.08——2004.01 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4.01——2006.11 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副市长(其间:2004.03—2004.12 湖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11——2007.05 湖北省鄂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2004.09—2006.12 参加国家行政学院与北京大学首届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
2007.05——2008.02 湖北省鄂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兼鄂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08.02——2008.03 湖北省十堰市委副书记。
2008.03——2008.06 湖北省十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08.06——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2008年06月13日,在共青团十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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