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汪高山兵官 于 2015-10-15 11:38 编辑
略谈《中华汪氏通宗世谱》之构建
在《新编汪氏通宗世谱》首届编修研讨会上的发言
编修《中华汪氏通宗世谱》的目的、意义及必要性,各位亲宗已各抒高见。我不再赘述,现在就直奔主题,谈一谈我个人对《中华汪氏通宗世谱》构建的建议。
从整体上讲,《中华汪氏通宗世谱》应由译编和续编两个部分构成。前部份就是对清朝时期汪玑、汪嘉祺等先辈编修的《汪氏通宗世谱》进行译编,后部分是现在我们即将要续编的《中华汪氏通宗世谱》。
对清朝时期汪玑、汪嘉祺等先辈编修的《汪氏通宗世谱》,我们是把她进行译编整理,应按照“译旧如旧”的原则进行,最大限度地保留她的“古香古色”,给我们的后代留下历史的痕迹和较为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主要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入手做好工作。
从内容上,一方面对《汪氏通宗世谱》进行了标点断句,用现代规范的简化汉字替代繁体字和异体字,对偏字、偏词、古地名、封号等在页脚上分别注上拼音和注释,以便我们当代宗亲和后代看得懂家谱。另一方面,填补漏记的祖眿世系。对列祖列宗的生卒记载、生平简介和繁衍迁徙等,有讹错的或有不同版本异说的,应从各地的家谱中或者其他史料中选择可信度较高的史料进行校正,做到正本清源。
从形式上,对《汪氏通宗世谱》的封面设计(包括颜色)、题字、内容篇幅及编排顺序等,可不必修改,而是复制,尽量保持原貌,让我们看上去现在译编的《汪氏通宗世谱》就是珍贵的清朝老谱模样。
至于对现在要进行续编的《中华汪氏通宗世谱》,由于她是清朝《汪氏通宗世谱》的延续,其命名还是用原谱名《汪氏通宗世谱》为妥,只是注明续编。此外,续编还要妥善处理两项工作。
第一、妥善处理处理同一支系的差异。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异地支谱在汇集、比照时,同一支祖世系有时会出现异同情况。我把这些情况归纳起来,有:世序错乱、先祖漏登、讳名不一、记载不详、年号与干支不符等。我觉得这些问题的出现是正常的,因为历史的条件有限,我们的先辈在没有电话、没有车辆、没有网络的时代编谱,宗亲之间很难联系或无法联系,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
问题是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去面对和解决这些情况。这些情的解决,历史地落到了我们当代汪氏后裔的身上,我们既不能回避问题,也不能草率了事。祖脉世系是族谱的核心,我们要尽力解决核心问题。我觉得要做到:
一、坚持“四个原则”,即:依据史料,寻宗合源,有错必纠,理清世系。
1、依据史料的原则。这是合谱续谱的基础,离开了史料这个基础,合谱续谱就会成“空中楼阁”,无源之水。这个史料不能仅仅局限在某个地方的家谱记载上,一定要扩充到相关的“家传、家书、碑文、地方志、历史图片”等等史料上。只有开阔视野、广泛收集各种有关史料,才能把异地的支族联系到一起。
2、寻宗合源的原则。这是合谱续谱的途径。由于各种原因,历史上迁徙到各地的支族,相互之间长久失去联系,或者说想联系而无法联系,时过境迁,祖脉世系搞不清楚了,留下了“后遗症”。现在,有了家族信息,加上人们固有的家族情感,汪氏众后裔都盼望团圆,回归到汪氏大家庭中。这就牵涉到如何回归,各支族只有上溯找到自己的支祖或始迁祖,才能准确无误的异地汇源合谱,这是目前众族人合源的唯一途径。我们不能凭空想象、主观臆断、随意接序,否则,会讹传后代,贻误子孙。
3、有错必纠的原则。这是合谱续谱的态度。过去,很多的支谱是手抄本,有的甚至是口传到一定的时期才开始有文字记载,这样的家谱承传到现在,难免出现一些差错,给我们现在合谱续谱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是,当我们在合谱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同时又找到了正确答案时,必须有理有据地加以纠正。特别是近代主修过支谱已年迈还健在的宗亲,要正确面对现实,解放思想,尊重事实,不能固步自封,不要因后顾之忧、顾虑颜面而固执己见。即使你主修的家谱,再现了历史的差错,这不是你的错,宗亲们不会责怪你的。有错必纠才会更受人尊敬,尽力完善才是修谱的最髙宗旨。
4、理清世系的原则。这是合谱续谱的目的。现在续修族谱,除了承传宗族文化、续写家族历史外,还应该消除族谱世系中的混乱或模糊之处,还原家史的本来面目,力争最大限度地把族谱撰写完美。完美的族谱才能让我们的后裔明昭穆、辨尊卑、别长幼,族谱才是真正意义的家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二、理顺“三个关系”,即:本地支谱与通宗世谱的关系,本地支谱与异地支谱的关系,已校支谱与待校支谱的关系。
1、理顺本地支谱与《汪氏通宗世谱》的关系。以现有保存的《汪氏通宗世谱》为蓝本,校正各地支谱的讹错。这是对截止《汪氏通宗世谱》面世而言。譬如:汪玑总编的汪氏《通宗世谱》是清乾隆40年(公元1775年)问世的,记事的时间比我们现在早238年。相对而言,对家史记载的内容,特别是对200多年前发生的事件的记载,可信度要高一些。这就是我们现在续谱的蓝本。但它也不一定完整。譬如:汪氏世系中,62世祖元瑞公的后支脉系,在《通宗世谱》中就缺乏记载,而我们汪氏华容支族就是元瑞公支系,这就需要补充进去,完善族谱。由此可见,支谱和通谱之间就有两种关系,即支谱服从通谱的关系和支谱与通谱相互补充的关系。
2、理顺本地支谱与异地支谱的关系。在同一祖脉世系出现异同之处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可靠的史料佐证时,宗亲们要用开明的思想,服从主流支谱,修正本地支谱的疏漏或异同之处。应该是少数版本的家谱服从多数版本的家谱,或者说服从可信度较高的支谱。譬如:我华容支谱对63世支祖、64世支祖的记载分别是63世祖千八公和64世祖伯七公。经考核,与四川省尖山地区的支谱对比,应为63世支祖千七公,64世支祖伯一公。华容支谱应更正过来,理由是:四川省尖山地区支谱的史料,可信度要高于华容的支谱史料。我们华容的宗亲就要依据家史事实,毫不犹豫地修正华容支谱的异同之处。
3、理顺已校支谱与待校支谱的关系。这里则重是指要借鉴和吸收已校支谱的优秀成果。澄清待修支谱的差错,消除待修支谱的混乱和模糊之处。譬如:华容、监利、公安和石首四个县(市)的支谱,对同一先祖文秀(绣)公的记载,差别可大,华容记为73世文绣,监利、公安和石首均记为69世文秀,同一个先祖相差4代,讳名不一。经考证,文绣公(不用“秀”字,是和50世祖文秀公避讳)为72世。这一成果的产生,又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当代宗亲直面和接受,那就是辈分的升降,华容的文绣公后裔升一辈,监利、公安和石首的文绣公后裔降三辈。为了解决这个现实而残酷的问题,我和公安的宗亲汪大品,石首的宗亲汪模章进行了沟通,并且于2011年11月2日,专程去石首市小河镇与汪传斌等众宗亲面对面的进行了沟通,以他们为代表的宗亲都非常开明,表示愿意尊重家史,接受客观事实。在处理这一关系时,需要我们宗亲思想开阔,通情达理。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谱续谱的工作中,如果做到坚持“四个原则”,理顺“三个关系”,就会有助于我们妥善处理“世序错乱、先祖漏登、讳名不一、记载不详以及年号与干支不符”等问题,就会创造和谐的氛围,产生良好的效果,就会顺利对接合并支谱,就会为续修《汪氏通宗世谱》添砖加瓦作贡献。
第二、妥善处理各地支系的对接。各地支系与《汪氏通宗世谱》的对接点应为本地支系离现代最近的始迁祖。各地支系要以译编的《汪氏通宗世谱》为标准,理清本地始迁祖的世序,进行无缝对接,统一中华汪氏的世序。家谱本身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明昭穆、记世系、辩尊卑、别长幼,在没有考证理清支系始迁祖世序的情况下,切莫想当然,胡编乱接,对此现状,宁缓慢待考,不可主观臆造对接,以免世序混乱,违背伦理道德。宗亲们应该相信,认祖归宗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没有时间的限制,只有回归的先后。只要我们全国的宗亲团结一致,相互交流家谱,互通有无史料,我们一定会圆续编《汪氏通宗世谱》的“家族梦”。
以上愚见,不妥之处,敬请宗亲批评指正。
颖川汪侯93世裔孙 汪双杰
201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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