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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发表过一篇对汪世显家族族属看法的文章,帖在这里, 请本家们指教
巩昌汪氏的族属及其与徽州汪氏的通谱(一)
汪受宽
摘要:巩昌汪氏是蒙元时期的世代军功巨族,其与徽州汉族大姓汪氏通谱,是中国古代民族融合史的一件实例。本文依据历史文献、家谱及碑刻资料,考证了巩昌汪氏的族属系汪古,言其为汉人,系对文献误读、误释和改窜所致。巩昌汪氏与徽州汪氏的通谱是在元代后期至明永乐间,但所述系谱颇多纰漏,殊不可信。
关键词:巩昌汪氏 徽州汪氏 族属 通谱
巩昌(今甘肃陇西)汪氏,自蒙古国汪世显始著,是陇右百数十年军功望族。巩昌汪氏族属,由于文献及碑铭记载的含混不一,在20世纪前期已被学者叹为“殊可怪也”, 近年更成为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巩昌汪氏在蒙元史中地位甚巨,而徽州汪姓家族史又为社会史研究之重要课题,对此问题的辨析,在古代民族融合史中有典型意义。
一、辨巩昌汪氏为汪古族
《元史•汪世显传》早就明确地记载了巩昌汪氏的族属,称:“汪世显字仲明,巩昌盐川(今甘肃漳县境)人。系出旺古族。仕金,屡立战功,官至镇远军节度使,巩昌便宜总帅。金平,郡县望风款附,世显独城守,及皇子阔端驻兵城下,始率众降。”汪古部历史经周清澍先生专题研究,其结论为学界所公认。汪古族,指“金元时期阴山以北部族。或译雍古、王孤、瓮古、旺古、汪骨、汪古惕。……汪古的基本成份是由操突厥语的各部人结合而成”。 元人姚燧所撰《便宜副总帅汪公(忠臣)神道碑》,详言汪世显家族汪姓的由来,云:“公王姓,由大父彥忠,世汪骨族,故汪姓。” 姚氏当是根据汪家人提供的行状资料,称汪世显之父姓王名彦忠,汪骨族人,因族名Onggur,迻为汉字可有许多不同的写法,汪世显遂改王姓为汪姓。
20世纪上半期,学界对汪世显族属并无歧见。《新元史•汪世显传》完全采信姚燧所说,言:“本姓王,父彦忠,隶于汪古部,故改姓汪。”慕寿祺撰《甘宁青史略》卷十二“汪世显降蒙古”条,所加按语,亦直称其“系出旺古族。” 王树民先生抗战中游陇,观看《陇西汪氏族谱》后,在日记中言:“《族谱》自称为唐越国公汪华之后,汪达即其子也,始居陇西云。以《元史》校之,汪氏之姓实为旺古族之简称,《族谱》所记,殆未足凭也。”
巩昌汪氏家族碑铭,出土或存世者较多。张维撰《陇右金石录》,收录了汪氏六通碑文。《西北民族研究》1999年第1期,发表吴景山《元代汪世显家族碑志资料辑录》,公布了总共十六通碑的资料。吴文所录20世纪70年代由漳县汪氏家族墓地出土之十通元代碑志文,除汪惟易圹志明言:“其先世掌汪骨族”外,皆未提及其族属事。可否说,在元代,巩昌汪氏族属是人所共知毫无疑义的。然而,在史书和《陇右金石录》所录传世元代家族碑志中又有汪世显家族为汉族的说法,从而引起学者的讨论。笔者仔细探究,以为当系误读、误释和改窜的结果。
《元史》卷十五《世祖本纪十二》载,至元二十六年六月,巩昌便宜都总帅汪惟和(汪世显之孙)言:“近括汉人兵器,臣管内已禁绝,自今臣凡用兵器乞取之安西官库。”元世祖忽必烈回答道:“汝家不与它汉人比,弓矢不汝禁也,任汝执之。”显然汪惟和及元世祖都称巩昌汪氏为汉人,这岂不是巩昌汪氏为汉族的最可信的证据吗?否。治元史者皆知,建立元朝平定南宋后,元朝将境内各民族人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二等色目,指跟随成吉思汗东征的西域三十一族;三等汉人,指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契丹、女真、高丽等人,以及云南、四川等省各族人;四等南人,指原南宋境内的各族人。汪世显家族本为金朝属下之汪古族,自然属于第三等的汉人之列。所以汪惟和自称“汉人”及世祖称之为“汉人”,皆无其为汉族的意思,我们不可误读。查《元史》,元世祖曾三次下诏禁私人持有武器。第一次在中统四年正月“申禁民家兵器”,第二次在至元十六年二月“禁诸奥鲁及汉人持弓矢,其出征所持兵仗,还即输之官库。”第三次在至元二十六年四月“禁江南民挟弓矢,犯者籍而为兵。” 三次所禁对象并不一致,第一次是禁所有居民持有兵器。第二次是禁奥鲁(蒙古、色目军户)及汉人平时持有弓矢,令其出征时到官府领取,用过交回。第三次是专禁原南宋人民持有弓矢。汪惟和与元世祖关于禁汉人兵器的对话,应是对第二次禁令的回应和铨释。但《元史》本纪中却将其系于至元二十六年六月条,显然有误。
元世祖时学者王鹗(1190-1273)撰《汪忠烈公(德臣)神道碑》,有言:“汪本姬姓。宋末金初,世掌盐川之一隅汪骨族,因氏焉。” 明程敏政解释道,汪世显家族本自徽州汪氏之支裔,“唐季没于李氏,号曰汪古族,犹曰汪氏旧家云尔。西人方言,或误称汪为旺古,碑文以为汪骨云。” 程氏所说极为牵强。首先,汪古族并非仅有巩昌汪氏这一支,已如前所述。若强以巩昌汪古族人为唐汪华之后,其它的汪古族人又是否与唐汪华有关呢?恐程氏就难以自圆其说了。其次,徽州汪氏的宗谱流传有序,在唐初以前就撰修过3次:第一次为三十一世汪文和撰于东汉建安间,第二次是三十五世汪旭撰于东晋咸康二年(336年),第三次是四十四世汪华撰于隋唐之际。唐贞观间“诏索天下谱,(汪华)因上《汪氏大宗谱》。” 此条家谱资料并非空穴来风,史载:“贞观十二年正月十五日,修《氏族志》一百卷成,上之。先是,山东士人,好自矜夸,以婚姻相尚,太宗恶之,以为甚伤教义,乃诏礼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及四方士大夫谙练族姓者,普索天下谱谍(牒),约诸史传,考其真伪,以为《氏族志》。太宗谓曰‘……我今定氏族者,欲崇我唐朝人物冠冕,垂之不朽。’合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分为九等,颁于天下。” 汪氏本于姬姓,郡望颍川,自此当为学人共知。王鹗在金时已是状元,入蒙古为忽必烈所赏识,即位后授翰林学士承旨,制诰典章,皆所裁定,为当朝第一文士。巩昌汪氏家人向其求索碑文,他在据行状撰文称其为“汪骨族,因氏焉”,在碑末铭文中,又特意言明“西州著姓,因官氏汪。”强调汪世显家族之姓源于汪骨族酋豪之官,同时又说明天下汪氏“本姬姓”的常识。两个汪氏,一来自官(汪古族酋长),一来自始祖之名(“以王父名别姓汪氏”),以相区别。他在文中如此讲明此汪非彼汪,我们怎能误释,据以得出此汪即彼汪的结论呢?
杨奂(1186-1255)撰《汪义武公(世显)神道碑》,碑文中有“公系出南京徽州歙郡之颍川”句。 该碑今已不存,我们无法校证其文。光绪《甘肃通志》撰写时,作者曾亲见该碑,说碑“高二丈余,广五尺余,厚尺余,额趺俱完好。为陇西义武王世显神道碑,便宜都总府帅参议巩昌奧鲁都总领门下潘珍书,后面碑文颇多剥落,杨文宪公撰。”按,汪世显死于1243年,死时无封号及谥号。忽必烈继位后始行谥法,“中统三年,论功追封(汪世显)陇西公,谥义武。延祐七年,加封陇右王。” 中统三年为1262年,延祐七年为1320年。而杨奂死于1255年,他撰碑文当在1243年至1255年间,当时汪世显尚无“义武”谥号,故碑额称“义武公”,应是中统三年以后所立并镌额。我们查考元苏天爵(1294-1353)《国朝名臣事略》中的《总帅汪义武王》传,其全文引录杨氏所撰神道碑文,其中直言:“公系出汪骨族”,并无“南京徽州”云云句。 苏天爵是一位非常严谨的文献学家,其保存元代文献的功勋无人能右,他不可能在著录当朝重臣先辈的碑文时,故意删改某些要害的文字。我们再查杨奂《还山遗稿》卷上《总帅汪义武王世显神道碑》亦言:“公系出汪骨族”, 而无“南京徽州”句。因此可以肯定,杨奂原撰碑文根本就没有“系出南京徽州”句。“南京徽州歙郡之颍川”一句,在历代行政区划史上露出极大破绽。金朝疆域不及江南。元时地方行政区划实行省、路、府、州、县制,歙为县,非为郡。《元史•地理志五》言:“徽州路,……县五:歙县,休宁,祈门,黟县,绩溪。”另,所谓“南京”,北宋曾以今河南商丘为南京,辽朝曾以今北京市为南京,金朝曾先后以今辽宁辽阳和河南开封为南京。蒙元之南京,仍指开封,辖地都在江北,在江南的徽州路歙县归江浙行省管辖。《元史•地理志二》载:“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汴梁路。唐置汴州总管府。石晋为开封府。宋为东京,建都于此。金改南京。金亡,归附。旧领归德府,延、许、裕、唐、陈、亳、邓、汝、颍、徐、邳、嵩、宿、申、郑、钧、睢、蔡、息、卢氏行襄樊二十州。至元八年,令归德自为一府,割亳、徐、邳、宿四州隶之,升申州为南阳府,割裕、唐、汝、邓、嵩、卢氏行襄樊隶之。九年,废延州,以所领延津、阳武二县属南京路,统蔡、息、郑、钧、许、陈、睢、颍八州,开封、祥符倚郭,而属邑十有五。二十五年,改南京路为汴梁路。二十八年,以濒河而南、大江以北,其地冲要,又新入版图,置省南京以控治之。”到了明朝洪武、永乐时,才以今江苏、安徽地置南京(南直隶),下辖有徽州府歙县。《明史•地理志一》载:“应天府,……洪武元年八月建都,曰南京。十一年曰京师。永乐元年仍曰南京。”“徽州府。太祖丁酉年七月曰兴安府。吴元年曰徽州府。领县六:……歙。”另徽州在今安徽,为汪华后裔聚居地;颍川在今河南,为汪氏始祖封地,唐以该地为汪氏郡望。歙县辖境绝无颍川一名。若杨奂真如其本传所说:“博览强记,作文务去陈言,以蹈袭古人为耻。朝廷诸老,皆折行辈与之交。关中虽号多士,名未有出奂右者”, 不应如此缺乏基本的地理和姓氏常识。故,《陇右金石录》所录之杨奂撰碑文中“系出南京徽州歙郡之颍川”11字,当是明代一位缺乏地理文化常识的巩昌汪氏族人磨补的文字,不足为凭。
还有,徽州唐汪华因其墓庙屡屡“显灵”,在宋元明清被朝廷多次加封,其中元代有:“元泰定三年(1326),特改昭忠广仁武烈灵显王。至正元年(1335),颁降宣命明定江西神兵默助,敕封汪公圣主洞源大帝。” 倘若当时朝中承认巩昌汪氏为汪华之后,不应在颁诏时不对巩昌汪氏亦加荣宠或对其“始迁祖”汪达加以封赠。
总而言之,元朝文献和墓志文皆以陇西汪氏为汪古部人,无庸置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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