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岭
发表于 2016-4-27 22:05:19
支持,好建议。
汪中岗
发表于 2016-4-28 11:06:37
原本一盘散沙的家族,从此找到了归宿。千人有头,萬人有尾,无規矩不成方园。为了汪氏家族的和睦团结,为了家族的长治久安,为了维护家族的尊严,我们这个五百万众的大家庭,必需要有一只領头雁,必需要有一个名正言順的汪氏家族 【总会】 来主持家族内各项重大的亊务。
汪由军
发表于 2016-4-28 18:23:20
我认可版主的思路,总会以黄山现有班底为主,加以壮大。另起炉灶不太妥当!
汪教生
发表于 2016-4-28 21:43:09
我认为:黄山市汪华文化研究会的组织性质,就是一个区域性的、从事汪华文化研究的民间组织。
汪土亨
发表于 2016-4-29 06:51:30
楼上的说得有理.支持!
固始汪德进
发表于 2016-4-29 08:30:03
谢谢各位宗亲的关注和支持.让一个沉下很久的帖子又复活了。为了家族的整体利益.欢迎各位宗亲参与讨论,本人愿洗耳恭听不同的建议及批评。
汪振清
发表于 2016-4-29 09:13:49
汪晓 发表于 2016-4-28 22:02
研究会不是宗亲会,研究会不专属于汪氏。是专门研究地方特色文化的民间组织。
赞同!
汪由军
发表于 2016-4-29 10:45:20
问题是"中华汪氏宗亲会"不能合法注册
固始汪德进
发表于 2016-4-29 11:08:46
本帖最后由 固始汪德进 于 2016-4-29 19:44 编辑
我们县的''汪氏文化研究会''是本县一个县级的总会,由政府几个部门审批认可。本县下面的乡.镇按汪姓人囗的多少,由单个或几个乡镇联合起来建立分会。
尽管是研究会的牌子,而行使的却是族谱研究.宗亲联谊.扶困济贫,修谱建祠等等族内大亊,可谓包罗万象。所以.牌子是次要的,关键是要通过实践检验.看它为谁办亊?可能办大亊?能否办成亊?
汪宗玉
发表于 2016-4-30 20:04:53
汪氏家族人才倍出,他们无私为家族事业作贡献,只是见解思路各有差议,总之出发点是好的.直得尊重.汪华文化研究会和宗亲会是两层意义,研究会是合法的,每年请明节全国汪氏宗亲几千人聚会得到政府支持保护.去年太湖县有一姓氏召开宗亲会,被县民政局解散,主办干部是我同村人在太湖民政局副局长.德进宗亲思路正确,我赞.汪氏家族事是大家事要尊重大多数人意见,宗旨家和万事兴.团结一心共同发展家族事业,传承老祖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