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河流域汪氏宗亲联谊会第三次筹备会
灌河流域汪氏宗亲联谊会第三次筹备会2012年6月3号上午九点在灌南县苏州商贸城宜来客餐饮店召开了第三次筹备会
会议地点:灌南县苏州商贸城宜来客餐饮(总经理汪能法:建公派95世)
参加人员: 汪海洋(建93世) 汪 杰(俊89世) 汪子涵(建94世)
汪加顺(建94世) 汪能法(建95世) 汪 洋(建93世)
汪永清(建95世) 汪茂平(俊88世)
会议内容;
1、确定办公地点:灌南县鹏程西路绩效宾馆楼下(由汪海洋提供赞助)
2、汪子涵负责请汪氏始祖颖川侯与四十四世祖唐越国公汪华神像各一副。
3、汪加顺负责灌南县县志寻找看上面有没有灌南周边汪氏始迁祖的有关资料。
4、办公用品由其它几位本家负责。
5、名称:灌河流域汪氏宗亲联谊会(灌河流域汪华文化研究会)
6、有关批文申请由汪海洋本家负责。
7、邀请有威望、有时间的本家(七人左右)轮流在办公地点坐镇接待来访本家)。
8、有关批文申请法定代表人:汪子涵
9、筹集启动资金的由7个人,每人1000元,一共7000元。现将公布如下:
汪能法: 1000元 汪 杰: 1000元 汪子涵: 1000元
汪加顺: 1000元 汪永清:1000元 汪 洋: 1000元
汪茂平: 1000元
灌河流域汪氏宗亲联谊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会名称为:灌河流域汪氏宗亲联谊会。
第二条 会址
会址设在江苏省灌南县县城
第三条 宗旨
本会宗旨为研究汪氏文化,越国公汪华文化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追念先祖,联络宗亲,促进团结互助。遵守法律法令,促进祖国繁荣昌盛。
第四条 任务
1、弘扬汪氏文化、汪华文化,举办纪念、祭祀越国公汪华的活动,捐助、计划新建越国公汪华纪念馆。
2、收集、整理、编撰有关汪氏文化的历史资料;联络汪氏宗亲,续修中华汪氏通宗世谱。
3、促进宗亲之间联络互助,协和宗族,共图发展。
4、其它符合本会宗旨之任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入会资格
凡灌南周边(海内外)汪氏宗亲,年满十八周岁,品行端正,赞同本会宗旨,遵守本会章程及一切决议案,按时缴纳会费者,均可申请为会员。凡加入本会者,须填写入会申请表,由一名会员介绍,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权利及义务
1、 出席会员大会
2、 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有建议权及表决权;
3、 广泛宣传研究汪氏文化及汪氏名人,遵守章程,服从大会决议,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会员大会
1、本会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2、会员大会的任务:修订章程;选举理事;表决会员议案;审查、表决会务及财务报告。
3、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
第八条 理事会
组成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选举理事会及名誉会长、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各1人,副会长1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常务理事及理事。秘书长,处理日常会务。理事长综理一切会务,对外代表本会。理事长之连任,以一次为限。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经理事长授权,可对外代表本会。副理事长之连任,以两次为限。
第四章 会 议
第九条 本会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经理事会研究或会员五分之一以上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条 本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的召开,出席会议的理事人数要超过半数,方得开会。表决时,以出席人员过半数赞同即获通过。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开会时,均以理事长为主席。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理事长授权副理事长召集会议。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费每人人民币300元。(一次性交1000元即成为永久会员。)
2、会员常年会费每人每年人民币 100元。
3、会员自由乐捐。
4、基金运用收入。
5、其它收益。
第十三条 本会之预算、决算,须经理事会研究审核,并定时向会员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会办事细则及其它规章经理事会通过制定。
第十五条:本会章程经首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施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以上章程今天会议全部通过,汪海洋本家正在起草正式章程向有关部门申请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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