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因小事兄弟反目 触刑法双双获刑横峰县新篁乡一对同胞兄弟汪某松、汪某发,因汪某发房屋滴水滴在汪某松的房顶上,引发纠纷,同室持戈,大打出手,以至双双获刑。
汪氏兄弟房屋建在一起,汪某发的新房比汪某松的房子高出一米多,因此房屋滴水经常滴在汪某松房顶上,屡次发生纠纷。2006年8月25日,汪某发与汪某松及嫂子饶某再次发生争吵,饶某遂到楼顶拆汪某发家的墙,汪某发手持一木棍将饶某打成轻伤,饶某被打后,向其丈夫汪某松呼救,汪某松立即走到楼顶,见妻子受伤后,持木棍将汪某发打成重伤。
法院审理认为: 汪氏兄弟行为以触犯法律,构成故意伤害罪,汪某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汪某发被判拘留二个月。
(来源大江网) 在农村这种事是有点多. 引用第1楼汪先进于2007-12-11 19:21发表的:
在农村这种事是有点多.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引用第3楼wdxiang于2007-12-11 19:26发表的: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对头。 引用第3楼wdxiang于2007-12-11 19:26发表的: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嗯,就是噻,呵呵!! 遗憾 三思而后行,小心方能始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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