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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上半叶中国宗族组织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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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16: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处:http://xuebao.shnu.edu&# ... /tanglixing.htm

20世纪上半叶中国宗族组织的态势
——以徽州宗族为对象的历史考察

唐力行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与传播学院,上海 200234)

中图分类号:K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05)01-0103-(09)

辛亥革命后,社会转型的速度大大加快。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的宗族势力的态势如何?这是窥测中国社会变迁进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宗族组织有三个要素,即族谱、祠堂和族田。本文拟对其中的族谱、族田在20世纪上半叶的态势加以考察和评估,并进而指出中国宗族组织的消亡是革命的结果,不是自然变迁的结果。

关键词:20世纪上半叶;中国宗族组织;徽州;族谱;族田

收稿日期:2004-12-20

作者简介:唐力行(1946-),男,江苏苏州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徽州学、江南社会经济史研究。

 

亥革命后,清朝亡,民国立,社会转型的速度大大加快。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宗族势力的态势如何?这是窥测中国社会变迁进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以往我们比较重视中国社会变迁的阶段性,过于强调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进步,而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延续性估量不足。这使我们对中国社会的认识常常与实际严重脱节。因此,有必要对20世纪上半叶中国宗族组织的态势加以考察。之所以选择徽州作为考察的对象,是因为20世纪上半叶的徽州仍是属于自然的历史发展过程,并未因外力的破坏而中断传统的延续。①明清以来的宗族组织有三个要素,即族谱、祠堂②和族田,所谓“敦睦之要有三,若祖庙,若祀产,若宗谱。其大端也,宗谱全则敦睦有其据,祖庙整则敦睦有其地,祀产备则敦睦有其资。三者相须,不可缺一”。[1]这三个要素在20世纪上半叶徽州的态势如何呢?本文拟对此作一历史考察。

一、20世纪上半叶宗族修族谱的态势

明清以来,族谱由单纯的明世系、辨昭穆的血缘世系记载转变为记叙宗族历史的典籍,其内容包括一个家族的源流、世系、迁徙、茔墓、族产、族规、族人传记、家族文献等。编修和宣讲族谱成为宗族管理的重要手段。大多族谱载有《述先儒谱说》,节录先儒关于族谱的论说。如,“程子曰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须是明谱系立宗子法也,又曰:宗子法废,人家不知来处,世无百代之家,骨肉无统,虽至亲恩亦薄也。”“北溪陈氏曰:谱系者人之根本也,根本不明则颠倒无据。”“又曰谱牒废坠不明,则族属紊乱无统。”[2]所以,族谱的纂修是宗族组织存在、发展的第一要义。20世纪上半叶,中国族谱编纂的情况如何呢?目前世界上收藏中国族谱最多的是上海图书馆,收有历代族谱12000种。[3]我们根据上海图书馆收藏的徽州族谱作一抽样调查,制作《明清以来徽州地区族谱上图馆藏情况统计表》,考察徽州族谱在明代、清前期、清后期、民国年间的分布,以窥20世纪上半叶徽州族谱编纂的态势。

明清以来徽州地区族谱上图馆藏情况统计表

谱籍 婺源 祁门 休宁 歙县 黟县 绩溪 徽州 新安 合计
11+1 9+1 40+2 29+2 1 3 13 17 123+6
清前期 27 13 53 48 9 4 9+1 15+2 178+3
清后期 13 15 7+1 12 3 15 1 6 72+1
民国 5 2 3 12 4 13+1 2 3 44+1
其他 1 1 2 2       1 7
合计 57+1 40+1 105+3 103+2 17 35+1 25+1 42+2 424+11

说明:某一部家谱的重本用“+”表示。如现存明代休宁家谱为40部,另有2部重本,表上数字表示为40+2。

根据上表,我们可以分时段统计家谱数与年代的比值了(参见下表)。

上图收藏族谱分时段年均比值统计表

  家谱总数 年代数 比值
123+6 277 0.4657
清前期 178+3 197 0.9239
清后期 72+1 72 1.0139
民国(至1949年) 44+1 39 1.1538

揆之以比值,可以清晰地看到上图收藏家谱之年均比值,由明、清前期、清后期至民国呈上升趋势。修谱年均比值的提高,当然是考察宗族活动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我们应考虑到时间越久远,家谱受捐的可能性就越大、收藏越不易的因素,近世后期(即清后期与民国)距今时段最近,家谱收藏的难度要小于近世前期(明、清前期)。至少我们可以得出近世后期,徽州宗族的活动并没有衰退的结论。
入民国后,族谱的纂修在继续进行。以徽州绩溪县宅坦村胡氏为例,清季同治甲戌(1874年)族人、进士胡宝铎发起编修龙井派族谱,因其任职京师,未能完成。其弟胡宣铎于1920年,续修之,次年《明经胡氏龙井派续修宗谱》完稿刊印。该谱卷帙浩繁,只印了50多套,分给斥资捐助编印族谱的富户收藏,而贫困族人却难以查阅。谱局很有创新意识,为普及、推广族谱,使贫者也能人手1册,编纂了普及本族谱——《宗谱便览》。《族谱便览小引》阐明了编纂者的用意:“民国辛酉吾族宗谱告成,捐赀购领者凡50余部。然族大人众,势难普及。领谱者各自珍藏,又不轻易与人翻阅,未领者依然向隅,岂非恨事。爰复撮其大要集为一卷,工省价廉,可以家置一部,随时翻阅,一览而知话说族谱之大略。其后更留空白以备各家填写近代祖先并生人名氏、年庚,为日后修谱张本,于世系之奠不无小补云。”族谱便览在中国谱牒史上是一大创举。③也说明即便是到民国年间,中国宗族制度仍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反过来又说明了即便是民国年间,中国社会仍是在农业传统社会的阴影中,内地农村几乎鲜有变化。

二、20世纪上半叶宗族族田的态势

要了解20世纪徽州族田的情况,最好的资料莫过于土地改革的调查资料了。1950年6月3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对于所谓“公共土地”,即祠堂、宗族所有土地,则纳入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范畴,采取没收重新分配的政策。新解放区的土改运动,从1950年冬起分期分批进行。土改进行之前,各地方党委都进行了土改调查。笔者得到一份十分珍贵的材料,系皖南区党委农委《1950年6月土改调查材料·祁门县莲花村公堂祠会调查材料》。[4]这份调查为了解土改前徽州祠堂、公会所占土地在可耕田中所占的份额,族田的用途,租佃者的情况以及祠堂、公会土地在土改中的命运,提供了翔实可靠的材料。
1. 莲花行政村的祠堂、公会及其占有土地的情况
莲花行政村是由东塘、西塘、黄土塘、下塘、合村、莲花塘6个自然村组成,居住关系较分散,距离约十余里。总计该行政村:共地主4户,富农5户,佃富农11户,中农23户,佃中农70户,贫农41户,佃贫农42户,其他6户,共计202户,人口6个自然村共694人,户均人口3.44人。
(1)祠堂。莲花行政村共有吴、项、余、汪、黄、朱等6姓,其中有同姓而不同宗的,如黄姓就分为3个宗族,余姓分为2个宗族。实际上就形成不同宗的6个姓9个宗族。该村以本地人吴姓为主导,解放前处于统治地位。有7个宗族建立祠堂,他们是:
吴姓:名称“致顺堂”,下设43个祀,30个会,是该村最大的一个,出租田有982亩,占全村使用田的45%。内地主4户、富农2户、中农4户、贫农10户、其他3户,共23户,87人。是全村的第一大姓,解放前最占有势力。吴姓的一部分靠管公祠,一部分出租田与经商,做伪事,极少部分种田。吴姓4个地主中,有3人是从商出身,且职业均为商人。
项姓:名称“项氏家祠”,下设3个会,出租田30余亩,共10户,全是农民。
余姓:名称“余德宁祠”,下设4个会,出租田100余亩,有富农一户,其他都是贫农成份。
汪姓:名称“汪氏宗祠”,下设2个会,有田20余亩,俱是中贫农。
黄姓:名称“黄家宗祠”,有田数亩。
余姓:(同姓不同宗)名称“余家宗祠”,有田7分。
朱姓:名称“朱务本祠”,有田20亩。共4户,3户中农,1户在外经商。
据调查各姓建立祠会之原因大致有三:“一是为了纪念祖宗不断香烟,清明等节,本姓聚合祭祖会餐。二是为了占势力,不受他姓欺侮,或者有力量去欺侮他姓。三是为了田地集中,出租给农民,有势力向农民收租。”
(2)公会。公会是由异姓联合建立的,各个公会组成的姓氏数不同,最多有11姓,最少也有4姓组成。莲花行政村共有公会5个,它们分别是:
普福寺:是由该村的9大姓组成的,(朱、吴、黄、余、余、汪、黄、黄、项)有田20余亩出租,“该田现由吴志昆霸占。”这个公会涵盖了全村9大姓,应该是协调各姓之间地方事务、处理各姓之间矛盾的组织。吴姓是这个公会的主导力量,应是地方上各姓力量对比的自然结果。
五门会:是由5个姓的祠堂组成,(三余一黄一项)有田20余亩出租。
聚奎文会:是4姓组成,(一项三余)有田9.6亩出租。
聚英文会:组成不明,管理人是祁门县人。
同善茶亭:是由11姓组成,有田7亩多出租,“也被吴志昆霸占”。
公会是血缘性宗族的联合,是具有地缘与血缘的双重特征的民间组织,在多姓村可以补充宗族之不足。各姓联合建立公会的原因有三:一是为了不受大姓的压迫,几个姓组织起来抵抗霸占势力(就五门会、聚奎文会、聚英文会而言);二是互济,行善(五个公会都有此性质);三是聚合会餐,联络感情(就普福寺和同善茶亭而言)。
(3)祠堂、公会占有土地的概况。
祠堂、公会占有土地的情况,分别参见下列《莲花村祠堂占有土地统计表》和《莲花村公会占有土地统计表》。祠堂、公会土地占全村土地的比例则参见《莲花塘村祠堂(堂、祀、会)占本村总田亩比例统计表》:

莲花村祠堂占有土地统计表

  10亩以下 10亩以上 50亩以上 共计
 
吴致顺堂 44 247.769 28 598.585 2 146.51 74 992.864
项氏宗祠 3 8.7 1 22.91     4 31.61
余德宁祠 3 14.7 1 18.4 1 73.12 5 106.22
汪氏宗祠 2 8.1 1 15.1     3 23.3
黄氏宗祠 1 5.8         1 5.8
朱务本堂     1 19.4     1 19.4
余氏宗祠             1  
范永机清明会     1 31.1     1 31.1
共计 54 285.069 33 705.495 3 219.63 90 1210.194

莲花村公会占有土地统计表

  10亩以下 10亩以上 共计
 
普福寺     1 25.68 1 25.68
五门会     1 21.2 1 21.2
聚奎文会 1 9.6     1 9.6
聚英文会     1 13.45 1 13.45
同善茶亭 1 7.8     1 7.8
共计 2 17.4 3 60.33 5 77.73

莲花塘村祠堂(堂、祀、会)占本村总田亩比例统计表

  共占全村%
  % % % %
吴致顺堂 1     43 723.23 32.9 30 269.634 12.25 74 992.864 45.14
项氏宗祠       1 22.91 1.04 3 8.7 0.4 4 31.61 1.44
余德宁宗祠       1 18.4 0.33 4 87.82 3.99 5 106.22 4.32
汪氏宗祠       1 5 0.22 2 18.2 0.8 3 23.3 1.02
黄氏宗祠 1 19.4 0.88             1 19.4 0.88
朱务本堂 1 5.8 0.26             1 5.8 0.26
黄家宗祠       1           1    
范荣(永)机清明会             1 31.1 1.41 1 31.1 1.41
共计 3 25.2 1.14 47 769.54 34.5 40 415.454 18.85 90 1210.194 54.47

注:档案原表中数据有差错,现重作计算后加以更正。

总计该村公堂祠会田亩数共:1210.194亩+77.73亩=1287.924亩,占该村总田亩数的58.5%。可见在多山少田的徽州,宗族势力是何等的强大,其所控制的土地占全村的近六成,完全掌握了全村的经济命脉。
从表中还可反映出该村以一姓为主的祠堂居于主导地位,而尤以吴姓为主,其祠堂土地占全村耕地的45.14%。外姓所有祠堂土地仅占全村土地的9.33%。吴姓祠堂土地是其他姓祠堂土地总和的4.84倍。其他各姓虽也为本土宗族,但却在吴姓阴影下生活,他们成立祠堂及公会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在莲花村争夺生存空间。在该地区,公会所占土地仅为祠堂土地的6.42%,可见地缘性的公会势单力薄,并无多大发展空间。至于解放前来莲花村的外姓,一般均为佃仆,是没有任何地位可言的贱民。
从该地祠堂、公会的规模来说,50亩地以上的祠堂仅有3个,且集中在吴姓祠堂内部,10亩以上的有36个,10亩以下为56个,分别占总数(95个)的3.16%、37.9%、58.95%,因而土地经营是比较分散的。
2. 莲花行政村祠堂、公会土地的管理和用途
根据皖南党委农委的调查,祠堂、公会的管理方式,分为固定的管理(7个)、轮流的管理(12个)以及由地主豪绅直接掌握(76个)三种形式。面积较大的祠田,由该宗族委派的固定管理者管理。管理人员是由宗族内部有地位有信誉的能人担任。

祠田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 年龄 人口 出身 职业 成份 文化程度 简历 管理时间
吴国钧 56 5 私学教员 自由职业者 初中 在国民党任乡调解委员,1943年参加国民党,任乡民代表。管公堂 7年
吴吉昆 45 4 地主 初小 在国民党任保长任乡民代表管理公堂 很多年
吴钰益 33 8 地主 私塾6年 在国民党当兵4年,店员 5年
吴琴轩 59 5 地主 私塾6年 读书后在江苏做生意。 5年
吴绍裘 39 6 富农 高小 读书,做生意,种田 轮管
黄寿业 35 3 中农 私塾 在国民党,任过4年甲长,乡长代表。 4年
余旺隆 34 3 富农 私塾 在国民党任过甲长,乡民代表。 2年
余春泉 43 1 贫农 不识字   8年

由上表可知,前面所述及的普福寺和同善茶会这两个由吴姓控制的公会,便是通过吴吉昆来实现的。吴吉昆在土改时被视为“霸占”者,其实不完全妥当,他是吴氏宗族对公会加以控制的代表者。他在地方上的身份是“保长、任乡民代表管理公堂”,是传统地方秩序的维持者。在祠田管理人员中有教员、商人兼地主,富农、中农和不识字的贫农。所以很难用阶级分析法把这些管理者称之为地主阶级。该村公堂祠会由地主、豪绅掌握的有76个。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些公堂祠会的土地本身就是商人、地主或缙绅捐出的,他们在这些宗族的“公”田上有较多的控制权也是历史形成的。族田与公会的田租给佃农,收取地租,租额根据群众反映,每亩交60%、40%、50%。吴姓祠田的剥削方法:“若谷子较湿些便要加秤,不然就挑回去不要。”“收取用固定的秤谷用具,本来1斤重,就是算2斤。”“秤垂底加锡,使秤增大。”
收获租谷之用途主要是维护宗族的日常开支:一是用于祭祀,“清明佳节聚餐祭祖”;二是用于“交公粮及保甲费,本姓分一点”。所谓“本姓分一点”,实际上就是用于宗族保障;三是“管理人从中夺利。”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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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莲花行政村祠堂、公会土地佃种者对土地改革的要求
莲花行政村祠堂土地是属于各个宗族公有土地,因而其经营主要是出租给佃农,收取租谷,供各宗族“公用”。关于莲花塘村公堂祠会的出租情况,参见以下两表:

莲花塘村祠堂土地出租情况统计表

祠堂名 本姓轮流 出租本姓 出租本村 出租外村 总计
% % % % %
吴致顺堂     36.72 3.7 832.644 83.86 123.5 12.44 992.864 100
黄家宗祠     4 69.4 1.8 30.6     5.8 100
项氏宗祠     20.8 65 10.81 35     31.61 100
余德宁宗祠     24.7 23 45.02 41 36.5 34.3 106.22 100
汪氏宗祠     1.5 6 20.3 94     21.8 100
朱务本堂 6.5 33 7.9 42     5 24 19.4 100
范永机清明会     3 10 14 45 14.1 45 31.1 100
共计 6.5 0.53 98.62 8.15 924.574 76.2 179.1 14.7 1208.794 100


注:汪氏家祠之田亩数内1.5亩未计入。

莲花塘村公会土地出租情况统计表

公会名称 出租本村 出租外村
% %
普福寺 25.68      
五门会 21.2      
聚奎文会 9.6      
聚英文会 13.45      
同善茶亭 7.8   4.4  
总计 77.73 94 4.4 6

从以上两表统计数字来看,祠堂土地只有朱务本堂有本姓轮流耕种之例。其他各姓均无本姓轮种现象。各宗族都有出租本姓的现象,但比例仅为8.15%。90%以上的土地是租给本村和外村农民耕种,而以本村为主。公会土地出租的情况也差不多。所以祠堂、公会的土地是分散在本村和外村农民的手中,多数是固定出租的永佃户。
该行政村本地人与外迁来的农民之间矛盾甚大。在解放前,外迁来的群众,大多数历代都受本地人(主要是本地吴姓和其他有祠堂姓氏)的统治压迫,其地位当是佃仆。解放后外移来的群众,大部分是贫雇农,现任村干部都是他们。据调查报告称,“该村过去干部当地人占多数,因维护本地人的利益,被视为立场不稳。经过数次调整,现在干部大多数都是贫苦劳动群众,过去的历史比较是纯洁的。该村长过去都是帮工维持生活,参加过游击工作,性情忠实,工作负责,群众的反映很好。该村农会主任,过去是教员,现在工作很负责(外地人),本地人对他反映不很好。一般干部,贫农占2/3,中农占1/3,对工作很积极负责。所以,解放后莲花村的权力已到了外来者或者说是贫雇农的手中。”在土地改革调查中主要是征求他们的意见。
皖南区党委农委听取了莲花村各阶层对公堂祠会的处理意见,现录如下:
本姓:贫农意见:在过去名义上是本姓的,实在都一点也没有,现在要分我多少能分得几亩。地主富农意见:都说根据上级的政策行事,分不分都无意见。
外姓及各阶层的意见:大家们都同意把公堂祠会田平分,过去都是被管理人从中夺利,他们一点没有。
至于具体如何改革,在各自然村召开座谈会上群众对土改中的几个意见如下:
田:(1)地主与公堂祠会的田,拿出来原佃原种分配,在超过每人平均数以上的,抽出来分给少田或无田的。(2)无论是各阶层的公堂祠会田,完全拿出来,按人口平均分配。(3)一田数主的田,谁种就分得谁。(4)田的好坏不均有的应按田的产量合成标准亩,每人平均分配。有的一等田一亩算一亩,二等一亩半算一亩,三等二亩算一亩,这样才够公平。
山林:根据群众意见山不分,归大家所有,谁劳动谁不怕吃苦,开了山砍了柴,就是谁的。就是茶山、竹山、杉木山、坟山、水口树这些任何人不许乱开山或乱砍。
土地改革中的处理意见归纳为:平均分配,差别仅在于按人口分,还是按田地的优劣分。
在调查时还了解了群众顾虑:“(1)贫苦农:怕村干部分好田,自己分得坏田,再怕公堂祠会只把坏山拿出来分给他们。(2)地主与过去不种田的:怕土改时不分田给他们。”
次年,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就在皖南开展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指导下,一切祠堂、公会之类的土地,全部分给农民。从这份调查报告中,我们可以知道,直至20世纪上半叶,徽州的族田占耕田的比例仍达60%,其实这一比例在徽州还不算是高的,一些强宗豪族拥有族田的比例可达80%左右。族田占有如此高的比例,并非徽州的特有的现象,闽粤地区族田所占的比例也大致如此。[5]此外,根据《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6],也可知近代以来的苏州,宗族仍在增置族田。苏州族田的功能与徽州地区的莲花村一样,除了承担祭祀的费用外,还担负起互济,行善的费用,帮助族中贫困者。族田是聚族而居的经济基础,族田的高比例,正是20世纪上半叶宗族组织仍然活跃的表现。

三、20世纪上半叶宗族组织的态势

20世纪上半叶,近代化的大潮冲击着神州大地,数千年未有之变局仍在延续,但传统中国的基本结构宗族组织却以不变应万变,仍是顽强地生存着。这与民国政府的提倡也是分不开的。潮起潮落,各地宗族组织解体者有之,重建者亦有之。如前所述,在得社会变迁风气之先的苏州,又有一些宗族组织得以强化。在封闭的徽州,宗族组织则仍是基层社会的主要组织形式。
但是,与明清时期相比较,20世纪上半叶的宗族组织毕竟随着天下大势的变化而渐趋式微。其表现不仅是数量的增减,而且是内在的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
1. 族田管理的松懈:族人租佃本族“公田”
宗族生活的物质基础是族田,包括祠田、祠山和学田等,属宗族的公产。按照徽州宗族的成规,为防止族人侵吞田产或拖歉租米,是不允许将本族“公田”租给本族人的。从莲花村的调查报告中可知吴姓宗族把部分族田租给本族人。这种现象在徽州不是个别的,我们再以徽州宅坦村胡氏为例详加说明。亲逊堂和桂枝文会拥有祠田或学田206亩,由本村和外村176户佃农耕作,其中本村佃户78家,外村佃户98家,分布在本县(歙县)20个村庄。每年收租8000斤左右。这里我们着重谈宗祠是如何管理佃农的?祠堂与佃农的关系,集中到一点就是租谷的收缴。从徽州文书《亲逊堂会议录》[7]看,抗战前后祠堂收不齐租谷,是一长期的问题。1933年7月11日的祠务会议上重点讨论的问题就是:“本祠租谷历年短少,应如何设法加增案。”会议作出了决议:“由本班司事临田察看,究竟有无虫旱等伪,并布告各佃户:原田统收三分,并顶田统收五分,不得短少,否则起佃拿租,启事列后。”以下是《本祠秋收启事》全文:“本祠秋收租谷历来逐渐减少,推究原因,此中不无荒旱之发以故原情减让,奸狡佃户因之以发其奸,伪言荒旱,希图短纳。每有缓以为例者,长此因循以往,匪特逐年短少,将来必至颗粒无收。本班执事鉴于斯,缘集大众公同议决:原田统收三分,并顶田统收五分,不得短少,倘有荒旱情事,仰该佃户先行诣祠报告,由本祠派人察看,再行斟酌减收。如有刁狡佃户故意短交,并顶田即行起佃,原租田一律拿租,决不宽贷。仰各佃一体知照,特此告白。”从祠务会议的决议与启事来看,祠堂历年租谷减少。本来在发生自然灾害时,祠堂会根据灾情,减少租谷。但是佃农往往谎报灾情,少交或不交租谷,从而损害了祠堂的经济基础。亲逊祠向佃农收的是分成租,这里的原田指的是有田面权的佃农,田底权则在祠堂,这类佃农当地称为永佃人;并顶田指的是既无田底权又无田面权的佃农,当地称为佃人。前者要向祠堂交三成租,后者要向祠堂交五成租。祠堂这次似乎动真格的了,在没有灾情的情况下,租谷不得短少。有灾荒的时候,则要在收割前由祠堂察看后再行斟酌减收。否则就要起佃拿租,即收回土地。
但是,从《亲逊堂会议录》可知,1934年“又遇极度大的荒年”,并连续了三年,亲逊祠的收入一直不见增加。抗战期间,政府增加赋税,地方上各类捐税多如牛毛。可以说祠堂与佃农之间的矛盾未见缓解。
1946年7月的《亲逊堂收支总登》告诉我们,亲逊堂的租谷收入一年为8000斤,按之田地数量206亩、佃户的数量176户和当时的亩产量200~300斤计算,我们会发现租谷收入不足的情况是十分严重的。户均交纳租谷仅45斤,亩均交纳租谷仅38斤。租率仅为1.5成至2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主要是制度问题。1937年7月制的《亲逊堂田亩编号草簿》,“将亲逊祠所有田地山场产业插签陈报及另编执业户主,分部署名登记,以资考核,并将各佃人姓坵目地址胪列于右。”这就为我们了解当时佃户的名单并进行研究提供了可能。
从亲逊堂永佃人的名单来看:永佃人共87人,其中胡姓50人,汪姓8人,王姓12人,曹姓1人,鲍姓6人,程姓5人,张姓3人,柯姓2人。胡姓中有15人在宗祠《会议录》中有记载,占胡姓永佃人之30%,他们的职业是务农者9人、经商者3人、商而兼文的缙绅1人、职业不明2人。
从亲逊堂佃人的名单来看:佃人共57人。其中胡姓36人,鲍姓6人,王姓5人,汪姓3人,叶姓4人,张姓1人,黄姓1人,曹姓1人。胡姓中宗祠《会议录》有记载者9人,占胡姓永佃人之25%,9人中职业不明2人、职工1人、务农5人、经商1人。
从桂枝文会永佃人名单看:永佃人共13人,其中胡姓10人,王姓2人,程姓1人。其中胡姓在宗祠《会议录》有记载者3人,占胡姓永佃人之30%,职业均不明。
从桂枝文会佃人名单看:佃人共16人,胡姓9人,王姓2人、叶姓2人、程姓2人、曹姓1人。胡姓中宗祠《会议录》有记载者3人,占胡姓永佃人之33%。胡姓务农1人、经商1人、职业不明1人。
名单十分清晰地告诉我们,亲逊堂和桂枝文会的祠田和学田大部分都租佃给了本族人。其中不乏有势力之族人,如宗子正益,族长、桂枝小学校长振铎,商人、1937年宗祠司事、 1938年祠堂副管的连元等。从《亲逊堂田亩编号草簿》还可知,正益除了永佃有亲逊堂的土地外,还世袭有宗子田3块,共一亩三分。自然这特权不能算大。按照徽州宗族的传统规则,族田是不允许租给本族人耕作的。其用意是防止族人侵吞,也防止收租困难。而《亲逊堂田亩编号草簿》则披露了宅坦的族田、学田大部分租给了本族人,其中很有头面人物、乡绅,这自然是亲逊堂族田、学田难以管理的根本原因。这也是宗族制度在民国年间逐渐式微的一个征兆。
2. 族谱、祠堂管理的松懈:异姓嗣子入祠
宗族乃一血缘群体,十分注重血统的传承与纯真。明清时期宗族同族结合范围的扩大,在联宗活动中,宗族虽然希望扩大联合的范围,但却坚持宁缺毋滥的态度,以保持血统的纯真。如纂修于乾隆十八年的《方氏会宗统谱》卷一《凡例》就指出:“储公苗裔菲第蔓延于歙睦间者不可指数,如莆田、九江、鄞滁、南海、严衢、婺越、湖常池秀宣城皖江派甚多,不能遍历诸郡统而会焉,惟以勅建柳亭山真应庙自宋以来每岁分给祫祭之十二派汇而图之,其自十二派分迁及向曾入庙会祭者,考其源流悉合,支派足征,分别附录,无征者不载。名曰歙淳方氏柳山真应庙会宗统谱。其他概不敢收,防冒滥也。”又如,乾隆二十年(1755)前后,徽州各县掀起纂修统宗谱的热潮。徽州婺源考川村的胡姓(始祖明经公胡昌翼的定居地)发起纂修明经胡氏统宗谱,成立了谱局。向各支裔发函通知携其谱底世系前往考川会修统宗谱。宅坦当时派胡履泰(乾隆十九年与其父胡挺等人辑龙井派宗谱)等3人前往考川参与会修。据凡例称,为防止假冒,凡持有宋代或元代旧谱及迁徙之初名行号与各房旧谱相同者,方予编入。胡昌翼3个儿子中,三房延臻仍居考川,在谱中编排在先;长房延进外迁各派编排在后。二房延宾公派由于谱牒失落,统宗谱未正式收入其世系,仅在第二十八册的附录中简略介绍。统宗谱每本均盖有防伪章和核对章。谱系的严格,给族人造成一种神圣感和敬畏感。
徽州宗族在收养嗣子的问题上,是不准收异姓之子的。徽州王氏于咸丰六年(1867年)立的《同心合文契》云:“立同心合文人王福寿公秩下洪锦等原身族自四世祖卜居历溪,一脉流传,清白传家。《王氏统宗谱》载明:义子异姓不得紊乱宗支,婚姻不缔于不重之门。祖规森严,谁敢逆犯。今我族合修宗谱告成在即,逆裔清池抱来异姓之子,业已控告在案,不准入谱……”[8]《方氏会宗统谱》卷一《凡例》也对继嗣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继嗣必以序承,间有世次差紊者,已从改正,于本生父下书曰嗣某后,于所后父下书曰某子承继。无子者于图内书曰止,附于父志下,书曰某无嗣无传。旧谱无明载者,书曰失考。其有异姓承祧,无禆宗祊,徒紊宗脉者,已削不录。盖我祖不歆非类律例亦严乱宗,以后更有犯者,其支并削”。不仅“异姓承祧”,要受到“其支并削”的严惩,而且“支下有出继异姓者”,“概当屏绝,毋玷家乘”。
但在20世纪上半叶,对于“异姓承祧”这一紊乱血统的逆犯行为,在《亲逊堂会议录》1946、1947年的两次会议的记录中,却可以看到为宗族组织所接受。兹录该文书两段相关的记载:
祠务会议(十二月十五下午三时)地点:本祠会议厅
出席者:胡华茂、胡棣辉、胡正益……(总计胡姓41人)
主席:胡华茂记录:胡越兴
主席报告:每门推出一人,开出生肖,以便选择升主日期
讨论事项:
1?关于升主日期应请何人择定案。
决议:开出宗子生肖请曹立益先生择定。
2?本祠向例对于义子毋许入祠,兹以潮流改变,纷纷建立请求本祠开恩容纳,应如何决定案。
决议:组织亲逊祠委员会公推委员担任起草章程事宜,再行开会议决通过。推定胡隽臣、胡节斋、胡子珮、胡品璋、胡越兴、胡华茂、胡正文七人为委员。”
本祠升主讨论会(农历九月六日下午三时)地点:桂枝小学
出席者:胡越兴、胡子彬、胡华茂……(总计胡姓17人)
主席:胡华茂记录:胡越兴
讨论事项:
1.关于升主日期应否依照原议实行案
决议:依照原议实行,时间限定五日。
2.关于升主经费应如何筹措案
决议:除向旅外族人筹募外,并向各佃户摊派筹集之。
3.螟蛉子应如何折币案
甲等一百万元,乙等五拾万元,丙等二十万元。
这两段记录告诉我们,因为“潮流改变”,关于“义子毋许入祠”的族规被破坏了,异姓嗣子只要交纳一定的钱财后就可以上谱入祠了。这也是宗族制度趋于式微的一个重要征兆。

结语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大陆展开了急风暴雨式的土地革命,没收了祠田、学田、祭田等形式的族田,从而摧毁了宗族制度的经济基础。宗族中坚力量缙绅、地主、商人、仕子在历次政治运动遭到沉重打击。绵延数千年的宗族组织在华夏大地夭亡了。根据20世纪上半叶族谱、祠堂和族田的态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宗族组织的消亡是革命的结果。不是自然变迁的结果。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富有弹性的结构,以往我们只注意到社会阶层的上下流动和土地的集散变动,而未遑论及政治制度的弹性。沉重的专制制度并非完全是一个僵硬的等级体系,它与民众之间有一个乡村相对自治的空间。其中介则是官民之间的宗族与士绅。这一方面使得国家行政成本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又实现了乡村社会的稳定。宗族与士绅以及由他们构成的地方网络使传统庞大的国家机器与民众之间形成富有弹性的政治结构。现代国家的建立过程中,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延伸,是否一定要以政府的直接威权取代乡村自治的权力?是否一定要破坏原有的基层结构?当着国家权力延伸到乡镇乃至村落时,社会结构便失去了原有的弹性。庞大的国家机器直接面对村民,这极度地加大了国家行政的成本,从而易造成贫穷和不稳定。我们注意到了城市培育中产阶层的重要性,却无视农村精英的流失。这又引发一个问题:现代化的进程为什么不应该是现代与传统的融合?

注释:
①抗战八年,徽州始终未被日寇侵占,是江南最大的国统区之一。
②有关20世纪上半叶祠堂的态势,我曾在《商人与文化的双重变奏——徽商与徽州宗族社会的历史考察》一书中指出,土改前仅歙县就有6千所祠堂。另外关于太平天国时期与抗战时期徽州宗族与祠堂的历史考察,将另撰文详谈。本文限于篇幅,关于祠堂从略。
③宗族研究专家钱杭曾与笔者交流,谓在浙江田野考察时,也曾见到民国年间的宗谱简本。

 

 

参考文献:

[1]歙县《方氏会宗统谱》卷20《后序》[Z].乾隆十八年刊本.
[2]婺源《尚书方氏宗谱》卷2《谱说》[Z].光绪三十一年刊本.
[3]王鹤鸣.浅论方志与家谱[A].中国谱牒研究——全国谱牒开发与利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4]藏安徽省档案局皖南区党委永久卷74[Z].
[5]郑振满.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
[6]王国平,唐力行.明清以来苏州社会史碑刻集[Z].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8.
[7]徽州文书《亲逊堂会议录》[Z].藏安徽省绩溪县宅坦村.
[8]同心合文契[Z].藏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

 

The Situation of China Clans during the Early Years of 20th Century:
An History Review of Huizhou Clans

TANG Lixi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Communications,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China)

Abstract:After the Revolution of 1911, the social transformation became more and more rapidly in China. Under this situation, what changes have occurred to the force of traditional clans? Clans had three elements: genealogy, ancestral temple and farmland owned by a clan.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changes of genealogy and farmland owned by a clan during the early times of 20th century and found that the disappearance of china clans was not the result of historical process of nature, but the result of revolution.
Key words:the early years of 20th century, China Clans, Huizhou, genealogy, farmland owned by a clan
 

(责任编辑:藏峪)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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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16: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唐力行是个大家,我读过他的其他文章
他对汪氏研究是有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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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21: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能静心做学问的人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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