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应蛟心系百姓
汪应蛟,字潜夫,号登原,婺源段莘村人。少能诗。明万历二年(1574年)中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后历任南京礼部郎中、兴泉宪副、济南参政、山西按察使、右都御史代天津巡抚与保定巡抚、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累迁至南京兵部尚书。其为人亮贞有守,视国如家。 屯垦改地泽乡民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倭将平秀吉兵围朝鲜,危及我国安全,朝廷派天津巡按领兵赴朝镇抚,升汪应蛟为右都御史代天津巡抚,屯兵驻防,保卫海疆。 由于连年征战,军队的后勤供应非常紧张,百姓不堪重负。汪应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天津附近葛沽、白塘一带的土地,一片荒芜、径苇丛生。他想,这一带水源充足,若能将此荒废之地开垦为水田,不仅能改善军队的粮食供应,同时还能大大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为此,汪应蛟找来几位当地老人,询问他们“为什么这一大片地都荒芜了”。老人们告诉他:这些地是因为“斥卤不可耕”。汪应蛟经过调查分析,得出“地无水则碱,得水则润,若营作水田,当必有利”的结论。于是,他力排“盐碱地不能耕种”的“风土论”观点,决心一试。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为减轻百姓过重缴纳军粮的负担,汪应蛟下令驻防兵丁2300人进驻葛沽、白塘一带,筑堤围田,开浚河渠,灌水洗碱,开始屯垦。是时,他吸取江浙治理盐碱地的经验,采取“一面滨河,三面开渠,与河水相通”的办法,四面筑堤以防水涝,开挖深渠利于排涝,利用海河一日两潮引水灌溉和排出盐碱。第一期垦田5000亩,其中水田2000亩,亩产粮四五石;旱田3000亩,亩产薯豆一二石。“岁得美谷盖二万石有奇”。汪应蛟首次屯垦,并创天津种植水稻之始获得成功,为当地大规模开发改造盐碱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由是军民始信,闽浙治地之法可在北方推行,而各官也相信斥卤可尽变为膏腴。”在汪应蛟的积极倡导和大力推动下,天津“田利大兴”,大片的盐碱地得以开发成为良田。屯田范围逐步扩大到何家围、吴家嘴、双港、辛庄、盘沽、贺家围、东泥沽、西泥沽等地,分别以“求、仁、诚、足、愚、食、力、古、所、贵”十字编次其围田,人称“十字围”。开田数量达到“十八万亩,积谷无算”。每年获利饷银6万两,使天津财力大增,极大地改善了军粮供给和百姓的生活条件,并造就了津门著名的水利设施,福及子孙后代。 心系百姓解民忧 抗倭援朝战争胜利后,汪应蛟移调保定巡抚。时保定恰遭大旱蝗灾,粮食颗粒无收,造成饥民无数,畿民困敝;而矿税却有增无减,强行摊派,百姓苦不堪言。汪应蛟一面开仓赈灾,帮助饥民度过灾荒;一面上疏直言请尽罢矿税,减轻百姓负担。他说:“自去夏六月不雨至今,路馑相望,加以频值寇警,屡兴征讨之师,按丁增调,履亩加租,赋额视二十年前不啻倍之矣。疮痍未起,而采榷之害又生。不论矿税有无,概勒取之民间,此何理也。天下富室无己,奸人肆虐何极。指其屋而恐之曰‘彼有矿’,则家立破矣;‘彼漏税’则橐立罄矣。持无可究诘之说,用无所顾畏之人,蚩蚩小民,安得不穷且乱也。”在汪应蛟的力争下,万历三十年(1602年)春,神宗帝终下诏停矿税、释系囚、录建言谴谪诸臣。 汪应蛟官保定时,看到保定一带也是“荒土连封,蒿莱弥望”,对此情状,他认为“惟屯田可以足食”。于是上疏朝廷,建议“开渠置堰,规以为田,可七千顷,顷得谷三百石”。此疏“得旨允行”,引之卓有成效。后来,汪应蛟为根本解决河北水利问题,又奏请“通渠筑防,量发军夫,一准南方水田之法行之。所部六府,可得田数万顷,岁益谷千万石,畿民从此饶给,无旱潦之患;即不幸漕河有梗,亦可改折于南,取籴于北”。这一建议得到了工部尚书杨一魁和神宗的称许。只是后因神宗去世,明王朝走向衰落,使他的建议未能实现。但汪应蛟利用“易水可以溉金台,滹水可以溉恒山,溏水可以溉中山,滏水可以溉襄国。漳水来自邺下,……其他山下之泉,地中之水,所在而有,咸得引以溉田”之变河北为江南的设想,不失为一个宏远规划。 不久,汪应蛟辞官归婺源故里。在居家的十九年里,他曾捐俸置义田五十亩,建“正经堂”,修“三贤祠”并讲学其中。光宗即位,汪应蛟复起任南京兵部尚书。当时东西战事又起,朝廷骤加赋银数百万。汪应蛟急上疏力诫,言:“汉高帝称萧何之功曰:‘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吾不如萧何。’夫给馈饷而先以抚百姓,故能兴汉灭楚,如运诸掌也。今国家多难,经费不支,势不得缓催科,然弗爱养民力,而徒竭其脂膏,财殚之民穷,变化必起,安得不预为计?”并列上十八个爱养民众得民心的事例。汪应蛟的上疏得到熹宗的嘉奖与采纳,加赋计划为之取消。接着,熊廷弼奏议加征饷银1200万两,用以镇压农民起义的军费开支,也被汪应蛟上疏阻止。 后因年老,汪应蛟七次上书辞官,获准。诏加太子少保,旨赐其“理学真儒,经济实用”评语。平生著作甚富,有《诗礼学略》、《诗礼品节》、《学诗略》、《中诠》、《读庸悟言》、《理学经济汇编》、《九问密语》、《独言》、《海防奏疏》、《津门疏》、《抚畿奏疏》、《蜀语》、《古今彝语》、《计部奏疏》、《病吟诗草》、《乡约记》等百余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