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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汪仕林

对黄山汪华文化研究会与中华汪氏宗亲联谊会的关系问题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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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霞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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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2: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仕林宗亲观点正确。支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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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2: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宗亲一定要加强团结,讲大局,比奉献,多做事,少空谈,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尽己所能,共同为汪氏宗亲大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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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6: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仕林宗亲的观点非常正确。现在的问题是:除了在思想上提高认识,更重要的是需要中华汪氏宗亲总会筹委会站出来表态,在尤金老辞职后,筹委会还能不能继续开展工作?成都代表大会还能不能按时召开?这是全国宗亲最关注的问题,希望筹委会勇敢地、理直气壮地站出来说话,给宗亲们一个交代,给宗亲们一个信心,也希望有实力、有能力、有威望的宗亲在这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把汪氏大业的旗帜举起来,继续前进。
   是团结还是分离?是前进还是倒退?严峻地摆在汪氏宗亲面前,考验着整个家族的能力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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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正在发掘中,,,呵呵,我是一团糊的。  发表于 2016-5-1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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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8: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了先祖越国公墓在歙县,这就坚定了天下汪氏子孙有了念祖寻根的念想,也是汪氏子孙一生追求叶落归根家族归属感唯一思想要素,这是坚定不移的。越国公"舍小我还大我"的民族忠义气节才是我们后人尊崇学习的思想精髓,挖掘弘扬汪华文化是我们汪氏子孙方兴未艾凝聚智慧集中财力是振兴家族大业必然大道。

     林林总总目的为谋名谋利,兄弟反目例子太多,悬崖勒马为时不晚!何必自寻苦恼!再者当今环境也不允许,人生平和事事皆风顺,小心方能驶得万年船!放弃一切喋喋不休争论,脚踏实地切合实际地做些对家族有益的事情吧。

   清明前夕歙县祭祖之行内心深处触动了乡愁归属感,黄山宗亲们尽心尽力的为家族文化事业无私奉献确实让我们感动。其实从我们大多数平凡的汪氏后人来讲,黄山歙县那里的一景一物是非常珍贵倍加珍惜的印象。
    在此,我还是非常感谢黄山市汪华研究会宗们为宗亲祭祖活动和文化节的承办给力奉献精神和热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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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8: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tl-wangyang 发表于 2016-5-11 18:09
有了先祖越国公墓在歙县,这就坚定了天下汪氏子孙有了念祖寻根的念想,也是汪氏子孙一生追求叶落归根家 ...

这位宗亲说的非常有道理,组织这么大活动化不少精力,人要有感恩的善心,少些指点,多些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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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8: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黄山市汪华研究会宗亲们对家族文化事业发展弘扬孜孜以求兢兢业业奉献精神由衷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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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8: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知错必改还是好同志,这是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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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

九十三世金寨之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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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9: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各个地方宗亲一定要加强团结,讲大局,比奉献,多做事,少空谈,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尽己所能,共同为汪氏宗亲大业作出贡献。

这话讲的太到位道生在这里学习了,完成历史赋于我们使命!
金寨汪讳铁佛公后裔汪氏93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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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00: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汪仕林宗亲对问题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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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宗亲联谊,继往开来,慎终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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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1: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汪双杰 于 2016-5-12 12:32 编辑

     仕林本家的主张,从情理的角度看,很好,我很赞同。但是,从法规的角度看,我认为有值得探讨的地方:
     1、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68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我看到这条规定后就想,虽说这条没有明确指出“宗亲会、联谊会……”之类的社团组织,如果未来的“中华汪氏宗亲总会”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我们宗亲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或党员会不会比照此条而拒绝参加未来的“中华汪氏宗亲总会”及其组织的活动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有很多规定,其中必须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注册或备案。否则,取缔活动。昨天(5月11日)我看央视晚间新闻节目,政府有关部门就注销了很多境外非政府组织。如果“中华汪氏宗亲总会”会址选在境外或在境外注册,会不会影响今后开展宗亲活动?
     据上两点,从宗亲活动安稳和发展壮大的角度考虑,我认为,宗亲活动的组织,还是取得法人资格好。就像“黄山汪华文化研究会”,用研究文化的方式,开展宗亲活动,可以做很多家族事务(包括全国性的家族事务)。这样既合理,又合法。这是我一贯的主张。这样,汪家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或党员参加活动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以上想法,也许是杞人忧天。因为现在的政治环境,我多余说几句。不对之处,敬请宗亲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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