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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angwei33

汪华墓前纪事碑、功德碑刊刻文稿再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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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09: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l-wangyang 于 2015-3-13 09:39 编辑

先祖历史传记必须客观公正,不能为己欲所困,对于立碑撰志也不能以谁花钱谁就有权主笔撰文立碑的错误想法,不然就不能怪天下汪氏后人不能容忍这个个人主观问题,先祖在上,灵光护佑天下汪氏后人,后人敬仰,勿有杂念非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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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09: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横跋扈,独断专行,如此领导作风,寒透族人敬祖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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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0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研究会的定位是文化研究,走官方及学术路线,人员由官方任命。既然是官方机构,其性质、工作运行机制,应该怎样?大家清楚。所以,那碑文由地方志来定文,应该说是很正常的。
     但是,家族联谊活动,是公益性的,联谊会是公益性群体,是一个平等、民主的群体,必须走群众路线。宗亲们捐的钱,怎么用?要发扬民主来决定。自己拿钱为家族的祖宗立碑,当然不能由官方说了算。


     所以,两种组织差异太大、太多。本来不能相互混合的,我们把二者混在一起了。结果现在分不清,理不明了。本来不能那样做的事情,结果又必须得按照官方意志去那样做。


     现在怎么办?
     现在需要我们怎样去划分,并分离各自的功能?找准各自活动的定位。起码,要找准哪些活动要由宗亲们民主协商来决定?


     否则将来,越来越麻烦。



河南-汪聚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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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0: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l-wangyang 于 2015-3-13 10:16 编辑

走地方志思路才合法
个人想法得不到公允即错误,得不到法律保护是非法
历史应由专家学者评论撰写

点评

地方志是人写的,难道如此幼稚的文风、有污辱词句、且多处错误的纪文,就是合法的?  发表于 2015-3-14 11:07
征求专家学者意见是对的。但没有那个家族立碑由官方决定。 钱不是财政拨款。  发表于 2015-3-1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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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0: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评定由官撰文是正道
事实越国公是官封,是历史人物,该由历史学者专家撰文才能得到认肯的正史。
越国公汪华是我们汪家的先祖,已是历史人物就属于世界文化里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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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0: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l-wangyang 于 2015-3-13 11:02 编辑

越国公汪华已是徽州人民心目中的太阳,也已形成文化民俗活动,发扬光大更应该走向全国全世界!
得到政府支持又是千载难逢的大好事
我们做为越国公后人应当齐心尽力而为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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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1: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汪晓 于 2015-3-13 07:20 编辑

汪扬宗亲:请勿盲目挺官压民,要看碑文的实际水平。你愿意看到汪王碑文成为历史笑柄吗?
你不认为儿语体碑文有辱汪家的颜面吗?你不认为武断专横应改变吗?你不认为应该发扬民主吗?
你才来多久?你了解汪氏宗亲网、天下汪氏刊物,还有黄山汪华文化研究会是怎么创建和发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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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1: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本人观点也有主观之嫌?
为家网的繁荣有不少宗亲付出了努力和汗水的,在此由衷钦佩!
目标只有一个繁荣向上发扬光大是合乎大家愿望的。
事成才有公论!
我在此发表一点建议和观点,不妥的地方感谢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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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3: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汪福文 于 2015-3-13 13:29 编辑

为汪家“无人”而哭!泱泱华夏几百万汪氏,竟“无人”拿出一篇像样的碑文!
为汪家有人而笑!天下汪氏热血儿郎,终有人关心家族大事不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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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3: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大家没有必要口诛笔伐,拿出切实的行动,对此文进行修改,然后推出几篇进行评议,这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每个人的审视的角度不一样,写出来的东西当然不一样,即使是状元的作品,也未必符合每个人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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