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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1 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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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关于朝阳大学的情况。
据王健先生记述,“朝阳大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末在北京成立的法学会组织,而且从某种意义上,可说是修律大臣沈家本等设馆修律,培植法律人才,开创法学研究风气的一个结果“。[1]王健先生还说到:
“法学会章程规定,法学会应办之事第一件就是‘设立大学或法政专门教育''。民国初年,国政更新,法学会成员汪有龄、江庸等人卫落实办学计划奔走各方,黄群、蹇念益两人赞助此事,法学会会员亦捐资赞助,于是成立了这所以研究法学为重心的大学,共推汪有龄为首任校长。大学原以旧翰林院衙门为旧址,后来改拨朝阳区海运仓故址为校址。......朝阳大学(原名民国大学)于1913年8月开始招生。“[2]
当年9月10日,朝阳大学正式开学。1914年的5月19日,大学经教育部认可立案。此后朝阳大学同学会创办了《法律评论》(周刊),该刊物成为民国时期最著名的法律期刊之一。
1929年,南京政府教育部依照《大学组织法》对全国的公私立大学进行整顿,要求此前经立案的各大学全部重新立案。根据《大学组织法》相关条文,“凡具备三学院以上者,使得称为大学,不合以上条件者为独立学院“,朝阳大学当局乃依法以朝阳学院申请立案。
其时因校长汪有龄滞留上海,乃敦请江庸应付局面。1930年12月部令准以朝阳学院名义立案,江庸任院长。[3]
1936年国民党教育政策限制社会科学招生,学校因此受到影响,不过国民政府教育部仍然特别放宽了潮阳学院录取法科学生的比例。江庸辞职南下后,居正成为校董事长,张知本被聘为院长,夏勤仍未副院长。
一年后,居正、张知本的到任鼓舞了师生,却无法阻止朝阳学院随政府辗转迁徙,先后到过湖北沙市、四川成都。1940年江庸复任院长。1941年聘任孙晓楼为院长,学校由成都迁至重庆,直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
1946年暑期后,学校全部复员。
王健先生以朝阳学院具体的历史为证,认为“朝阳大学的革命民主传统与其在1949年以后的发展命运正相衔接“。选自:中国校友会(http://www.cua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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