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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7: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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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2楼(汪篪) 的帖子
7、纵横家
先秦学派之一。以从事政治外交活动为主,《汉书·艺文志》列其为“九流”(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纵横家、杂家、农家)之一。《韩非子》云:“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横者,事一强而攻众弱也。“解释了何为”纵“、”横“。一般来说,纵横家朝秦暮楚,事无定主,设策划谋多从主观的政治要求出发。合纵派的主要代表是苏秦,连横派的主要代表为张仪。纵横家之祖为鬼谷子,战国时人,因隐于鬼谷而得名。相传鬼谷子曾有苏秦、张仪、孙膑、庞涓四大弟子。其后习鬼谷纵横术者甚多,著名者如甘茂、司马错、乐毅、范雎、蔡泽、邹忌、毛遂、郦食其、蒯通等均为风云人物。
纵横家出现于战国至秦汉之际,他们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当时割据纷争,王权不能稳固统一。对于很多国家而言,利用联合、排斥、威逼、利诱之法不战而胜,或以较少的损失获得最大的利益,是最为迫切的需要;而纵横家的智谋、思想基本上是当时处理外交问题的最好办法。在游说的过程中,纵横家首先要对现实有最明确的认识,确定连横的对象,然后知其诸侯为人而定说辞,其游说之法,或抑或扬,或抑扬相合,或先抑后扬,或先扬后抑,诸法只要对症必会有收效。其次,在游说过程中,须察言观色,相机而动。察其对己之关系,是同时非,同则继续,非则补遗,而后或以利诱,或以害说,探其实情,此为游说最主要的方法之一。最后,是以揣摩之术察其内心,然后快速做出决断纵横家的人物皆为雄辩之士,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出身微贱,却能以三寸之舌搅动整个战国底盘,重新布局谋篇。苏秦,为合纵之长,佩六国相印,连六国逼秦废弃帝位;张仪,雄才大略,以片言得楚地六百里;唐雎,智勇双全,指斥秦王图孟尝封地;蔺相如,虽非武将,但浩然正气直逼秦王,完璧归赵之时,不曾使赵受辱。纵横家人物,可谓中国五千年中最早也最特殊的外交政治家,他们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所创造的智慧是后世任何一个朝代都无法超越的。
纵横家的论著,今存《鬼谷子》13篇、《战国策》33篇(该书为纵横家的游说辞总集,几乎所有纵横家谋士的言论均记载在内),另有《苏子》31篇、《张子》10篇。这些著作言论无不精妙,有些已从单纯的外交领域走进了更广泛的社会生活,对今天的世界格局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8、法家
先秦学派中最后出现的一派。主张以法治为核心。法家否定了世袭贵族天然传承的等级制度,认为“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法家人士在政治实践中,奖励生产和军事,毁弃诗书,继承并发扬了道家的朴素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主张以法治国。法家流派主要盛行于战国时的韩、魏、赵三国,早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亦来自这三国:商鞅来自魏国,申不害来自韩国,慎到来自赵国等。这三派中,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政治权术;慎到重“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时,就提出了将三者相结合的思想:法,是健全法制,执法公正;势,指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韩非认为法律与规章制度非常重要,“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法家主张的以法治国,是很实用的思想,无论是处在战国那种“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的极端状况下,还是处在和平的时代,都有用武之地。西汉之后,法家思想被儒家所取代,统治者独尊儒术,以儒法并用“儒表法里”的理论治理国家,独立的法家学派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总的来说,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法治”而闻名,并提出了一整套理论和方法年,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法家在法理学方面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问题都做了探索、思考、卓有成效。
当然,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比如过分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对轻罪也实行重罚,很是迷信法律的作用。法家人士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标准可言,所以,往往以利益、荣誉来诱导人们。比如战争时,如果士兵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激励了士兵的斗志。汉代继承了秦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法家思想和我们今天提倡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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