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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文化》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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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巩昌汪氏的族属探秘(该文论坛内已有)
汪楷

汪氏家族的源流与族属
李兴华

陇右汪氏家族的源流与族属历来就众说纷纭,当今的学者同样持不同见解。概览古今各种说法,大体上有以下几种:一、汉族,二、汪古族,三、原本姬姓(汉),“因官氏汪”,四、原本王姓,后改姓汪,五、“汉化的西蕃部落豪酋”,即原是吐蕃族人,汪世显之前已汉化了。其实最基本的分岐还是第一、二种。汪古族之说因最早见于《元史·汪世显传》而具有正史的性质,多为一些典籍和论史者认同。
然而笔者是认同汉族说的。理由是:
(一)现存《汪氏家族》的记载。
该族谱是清道光时汪金铭辑修,汇集明初与明中叶的两部族谱的基本内容。明初的一部是由少傅工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杨荣写序,汪世显八世孙、知滁州卫事汪福(字伯升)及其弟陕西都指挥佥事掌巩昌卫事汪寿修撰,明中叶的一部是由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写序,出自江南汪氏的汪希颜“会其兄广东按察使文灿、从侄云南副宪舜民辈,参考旧谱,会祁、黟、歙、绩、休、宁、并宣、常、池、淮、衢、饶、江浙、巩昌等处诸族”共同协力编修而成,晚于明初族谱八十年左右。这里所指的“旧谱”当指明初伯升兄弟修撰之谱。汪金铭将两部族谱的序言(杨荣序和李东阳序)都辑入族谱中,内容当以后谱为主。以上两部族谱的序言中都以肯定语气表明汪氏的源流,即源于周王室姬姓,其始祖颖川侯汪诵乃鲁成公黑肱之次子,初封汪侯,后便以汪为姓。三十一世孙汪文和于汉献帝时南渡居会稽,为江南汪氏之始。四十四世孙汪华在隋未大乱之时占据六州之地,后“奉表归唐”,任歙州刺史,死后追封越国公。华生九子,三子汪达,贞观初为左卫勋府都尉,后随大将程知节、苏方定等征西域有功,留镇巩昌,袭封越国公。汪达之子处惠移家盐川(漳县)。他们父子便是陇右汪氏始祖。汪世显为汪氏第六十六世孙,仕金因成功不断升迁至巩昌总帅,金亡两年之后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投降蒙古人。值得注意的是,杨荣所序族谱是陇右汪氏后裔修撰的,李东阳所序族谱是江南汪氏后裔会同全国各地(包括巩昌)汪氏共同修辑,他们对属同一汪氏互相认同,对祖先源流说法一致。尤其是江南汪氏所修之谱,几乎是江南数省范围内的所有汪氏后裔会同编修。若说那么多地方的汪家人一致共同造假,把本是汪古族的巩昌汪氏硬拉扯进来,很难令人信服。
正如一些论者所言,在中国历史上,有的人出于某种需要,不惜改变自己的姓氏、支派,甚至民族,与别姓别族挂钩,认别人的祖先为自己的祖先。这在历代都有,而且至今亦未绝迹。但不能因存在这种现象,存在汪世显家族挂靠江南汪氏的可能,就据此认定汪世显家族一定也是改变了自己汪古族的族属,攀附江南汉族汪氏。其一,可能性不能作为确实证据去证明某种事情,这是公认的道理。其二、如果说,汪世显家族为了政治上的利益去攀附江南汉人,那么江南汉族汪氏因何也去攀附本是汪古族的汪世显家族?其三、杨荣、李东阳二位都是当时学识和地位均属一流、精通历史并兼修国史的人,有何必要不辨真伪,也去堂而皇之地重复汪氏诸人编造的谎言?何况,当时元朝早亡,汪氏已失去昔日的显赫,以他们二人地位之尊,随便写这样的文字,实不合情理。
综上所述,汪氏族谱虽有诸多错误舛漏之处,不尽可信,但完全可以作为很有价值的文献资料研究汪氏家族,不能因其为私家编著而予以否定。
(二)、碑文与墓志的辨析
现可资考据的汪氏“神道碑”有四:汪世显、汪忠臣、汪德臣、汪惟正。汪世显碑文为元初杨奂所撰,未详时间,从内容上看,当在世祖中统三年(1262年)之后(因为中统三年才追封为陇西公谥义武)至元年间。关于先祖,写明“公系出南京徽州歙郡之颖川”。汪德臣碑为翰林学士承旨王鄂所撰,从内容推知时间为至元四年(1267年),因二汪于中统三年同时受追封,故碑文写作时间也相差不几,当以汪德臣稍后。关于先祖,写明“汪本姬姓,宋末金初世掌盐川之一隅汪骨族,因氏焉。”后而又提到“因官氏汪”,实则与前面说法是一回事。因“徽州歙郡”之汪氏源于姬姓,故两碑说法基本一致,不同的是,德臣碑加了“宋末金初世掌盐川之一隅汪骨族,因氏焉”,似乎是姬姓人直接改姓了汪,从而摆脱了与徽州歙郡汪氏的联系。汪忠臣碑为大文人姚燧所撰,写于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距前两碑30年左右。关于先世,则云“公王姓,由大父彦忠世掌汪骨族,故汪姓”。此说继承了德臣碑“世掌盐川之一隅汪骨族,因氏焉”的说法,但又有了新的变化:一是将“宋末金初世掌”改为汪世显之父才“世掌”,二是将原来的姬姓改成了王姓。汪惟正碑为枢密副使商挺所撰,大约写于泰定帝时期(1325年左右),上距德臣碑近60年。关于先祖,开头部分故意隐去不提,却在后面的铭文中写上“粤稽汪氏,合古有言”的含蓄说法。当时的粤与稽(会稽)自然属江南地区,于是又在隐约之间将汪世显家族与江南汪氏联在了一起。
漳县元墓群现出土的墓志11合,其中元代10,明代1。另有族谱所载《麟公墓志》及《椿公墓志》,皆明代。10篇元代墓志铭,最早的是汪惟孝墓志铭,写于大德元年(1297年),与汪忠臣碑同时期。最晚的是汪舜昌墓志铭,写于元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年)。10篇墓志铭中只有最早的汪惟孝墓志铭中提到了其先祖:“其先世掌汪骨族”,与汪德臣碑相同,但未点明原来姓什么。至于明代的三篇墓志铭,(汪钊、汪麟、汪椿)则完全与族谱所记相一致,记述其先祖源流及“荣耀”历史甚详。
仔细梳理上述碑文(包括神道碑及墓志铭)的异同及其规律,结合不同朝代,不同时期的政治情势分析,就可以基本窥知此中隐含的秘密。问题不在明代碑文,它们对先世的记述是清楚明朗的。而元代碑文却出现了诸如互相抵牾,前是后非,遮遮掩掩,闪烁其辞,“欲说还休”等有趣现象。是碑文作者文字表达能力差吗?绝非。他们都是当时一流文人。是他们的子孙糊涂不清吗?也不是。笔者以为,出现这种反常现象,也许还有其他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元代的民族岐视政策。元朝统一全国之后,制定了中国历史上从没有过的、将国民分成四个等级,严格区别对待的特殊民族政策,使处于第三、四等级的“汉人”和“南人”(特别是“南人”)受到了格外的屈辱和压迫,而处于第一等的蒙古人却占尽了便宜,出尽了风头,第二等级的色目人(包括北方各少数民族及早先归附并建立了功勋的少数汉人)也有不少特权。汪世显降蒙之前,先与南宋四川制置使赵彦呐联系欲归顺宋朝,合力抗蒙,正是出于他本着对汉人的民族认同感。否则,汪古人本已统一于蒙古,作为汪古人的汪世显早应投诚蒙古,何必先考虑南投于宋?因丞相郑清之与赵彦呐不和,拒绝了赵的建议,也拒绝了汪世显的投诚,才逼使汪世显在金国已灭亡两年,巩昌成一座孤城之时不得已降了蒙。他死后立碑之时,民族等级制度还未制定出来,所以子侄们还能写明系出徽州歙郡,承认汉人身份。稍后的汪德臣碑便不再这样写,而叙明了“宋末金初”以来一百五十年间先祖曾掌管着汪古族的事,但并未说自己是汪古族人。30年后又为汪忠臣立碑,形势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先世的姬姓变成了王姓,彻底脱掉了与汉族汪氏的干系。管理汪古族的历史也压缩到汪世显之父一辈,与汪德臣碑及汪惟孝墓志的说法不同。难道是后者都错了?何况,既是王彦忠才掌管了汪古族,又如何谓“世掌”?掌,是掌管、管理,还是出身?笔者以为,此碑文亦不足以论定汪氏族属。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变化,《汪世显传》便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地说其“系出旺古族”(旺古与汪骨、汪古都是一个族名的不同译写)了。这种一步一步的变化的轨迹就是由汉族到汪古,这是时代和政治的需要,权利和地位的需要,身家性命的需要,也是元代严厉的等级制度和民族压迫政策的产物。比如在我们在上个世纪实行极左政策之时,一个人的阶级出身对于其一生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假如某一地主出身的人的履历被改为贫农,那人还不万分庆幸、感恩戴德!于是,自汪惟孝的墓志铭写了“其先世掌汪骨族”的话之后,以后的墓志铭一律不再提先祖的事,祖宗荣耀只从汪世显开始说起。原因十分清楚,原先的汉族血统不但不光彩,反而会招致不祥;掌管过汪古族的事也没有多大意义,本来就是汪古族出身了,还套什么近乎。如果自己真的是汪古族人,为什么要隐晦不说呢?至于汪惟正碑的最后铭文中又出现了“粤稽汪氏,合古有言”的忏语式的话,也许是当时主持立碑者(如汪寿昌就是很有学问的人)内心深处不忘祖先之情不由自主的流露。此时,元朝已进入后期,弊端日深,社会矛盾激化,政权已露衰败之象。到了明代,汉人当权,汪氏子孙们便堂而皇之的重修家谱,立碑写志,充分宣扬其先世的源流与荣耀,没有任何顾虑了。
对于汪古族,再补充几句。据邱树森先生的《元朝史话》,汪古部属于在蒙古人之前就活动在蒙古高原的鞑靼人,“在阴山以北驻牧的阴山鞑靼就是后来的汪古部”。他们后来替金朝政权守护长城,“汪古”就是蒙语“守护”的意思。在成吉思汗统一全蒙古的战争中,汪古部于1204年主动归附了成吉思汗,实际上成了蒙古的一支。而《文物》杂志1982年第二期在报道漳县元墓群的文章中也说,“旺古族是元代蒙古族的一个支派”。从大蒙古族的概念出发,称汪古人是蒙古人的一支,也不算大错。不过,在元代划分等级时,却又被划为色目人一等。至于“盐川之一隅汪古族”,是哪一支派的汪古族人,何时迁至“盐川之一隅”活动,他们的风俗习惯(如墓葬方式、姓名是否与汉人相同、是否也有王、赵、杨等姓)如何,都尚未发现原始的文字记载。不知《汪世显传》的作者对他所说的“系出旺古族”的有关情况了解多少。虽是正史上的说法,但还有待探讨。
(三)、元墓群的墓葬结构显现着汉族文化传统。
漳县汪家坟元墓群埋葬着汪世显以下十四代人,元代及明代一部分汪氏重要人物均葬于此。所有墓葬均按辈份排列,井然有序。墓室结构也基本上是汉族墓葬规制,砌墓的部分雕砖及木制、陶制器物上的图案为汉人传统文化中的道教、佛教、以及反映儒家观念的如“二十四孝”图等。陪葬物品也属汉族墓葬中常见的生活用品等。从墓葬的文化内涵上看不出有什么游牧民族的特点。
(四)、对几则史料的理解和推论。
一、正如汪楷先生指出的“从几部史书的行文看,凡涉及汪氏族别,文字表述或犹豫不决,或前后牴牾”,并举例说《元史》中的“系出”二字既显得多余,又反映了编者的举棋难定,《中国大百科全书》解释汪古族时,说“巩昌另有一支汪氏”,用“汪氏”二字而不用“汪古族”三字,反映了编者不敢肯定巩昌汪氏是不是汪古族。最重要的是他举出的第三条史料证据,即《蒙兀儿史记》的作者屠寄的一段议论:“汪氏以后服见义新朝,独保军权,与国始终,安乎东诸侯,然其帅府亦尝再罢。元朝之视汉功臣,至于蒙兀色目异耳。”这里,明明白白地说汪氏是“汉功臣”,而且在元朝统治者心目中总是与蒙古人、色目人有区别。
二、《蒙兀儿史记·汪惟正传》中提到一件事:“中统间,朝庭惩李璮之叛,以汉军万户总管兼领军民,权位太重所致,一时尽夺史严二张诸家兵柄,子弟改充民官,而巩昌汪氏以边远隶宗藩,开府如故”。李璮是金末山东农民起义“红袄军”领袖李全之子。李全以所占山东之地降蒙,一直握有兵权,官至山东淮南行省长官。李璮袭父职,掌兵符三十余年,当忽必烈与其弟阿里不哥争夺帝位之时,李璮乘机在山东发动叛乱,但不久便被平息。事变之后,元朝以此为鉴,逐次削夺了当时重兵在握的张柔父子、张荣、严实、史天倪等汉族将帅的兵权,让他们改任民政官员,当时汪氏父子多任总帅、元帅、管军万户等显要军职,自然也在削夺之列,但元世祖念及汪氏在对阿里不哥的战争中坚定地站在自己一方,功绩卓著,又在秦陇巴蜀地区根基深固,不易轻动,便以“边远隶宗藩”为由,没有触动他们,使其仍“开府如故”。记述这件事的前提就是承认汪氏是汉人,是汉人中如张、严、史等同样掌握兵权的人。从行文语气和逻辑上都是毫无疑问的。
三、据《元史·世祖本纪》及《蒙兀儿史记·汪惟正传》,至元二十六年(1287年),朝庭下令收缴全国汉人所藏兵器。当时的巩昌便宜都总帅汪淮和上疏说:“近括汉人兵器,臣管内已禁绝。自今臣凡用兵器乞取之安西官库”。“帝曰:汝家不与他汉人比,弓矢不禁汝也,任汝执之。”这一段话无论从语言上、逻辑上、情理上都证明汪惟和自己及元世祖都是把他们当汉人看的。之所以有这一君臣对答,前提就是汪氏是汉族人。假如他们是汪古族人,却向皇帝作这样的表态,这不是明摆着与朝庭调侃,和皇帝开玩笑吗?皇帝能不仅不生气,反而温言抚慰说:“你们不能与其他汉人比,兵器任由你们执掌”吗?
另外,韩儒林教授在论及苏天爵的《元朝名臣事略》人物排序时,认为该书所传四十七人中,前四卷中十二人为蒙古人或色目人,后面的包括汪世显在内的人物均为汉人。
最后还要提到两点。一是广州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陈广恩等人专门研究北方少数民族史,他们把汪世显家族作为在民族大融合进程中由汉人向少数民族融合(因元亡而中止)的一例于2001年专程到漳县搜集资料。二是陇右汪氏与江南汪氏一直相互认作同宗。据现 居台湾的汪锟老先生回忆,民国十八年,漳县汪家坟两座墓葬被盗。当时漳、陇同族人多次到他们家集会,告到漳县县政府和陇西地方法院,但无人过问,最后大家商量直接向汪精卫写信,要他替同族人说句话,严令地方查办。但汪精卫却打官腔,说他政务繁忙,顾不上管这类小事,还是由地方政府管吧。对此,族人非常气愤,汪老先生更是一直耿耿于怀,在回忆了此事后说:“如此无情,怪不得要当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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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昌汪氏元代三王十公考辨

王怀宇

元代巩昌汪氏家族处于鼎盛时期,自汪世显至其孙、曾五代百八十余人,出了三王、十公,将相都帅不可胜纪。至今,“三王十国公”的说法仍在当地广为流传,而“十公”为谁,则众说纷纭。基于此,笔者不揣固陋,兹作粗略考辨。
“三王”指义武陇右汪世显公、忠烈陇右王德臣公与贞肃南安王惟正公,史料明载,无疑义。如近期出土的汪寿昌《墓志》称:“曾祖者,赠推忠协力佐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陇右王;……祖考赠推忠翊运宏略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忠烈陇右王;……公赠广忠协运秉节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贞肃南安王之嫡子也。”至于“十公”,说法不一。《汪氏族谱》载,终元之世,封公者为十二人,他们是:忠臣,陇西公;直臣,平阳公;良臣,梁国公;翰臣,陇西公;清臣,陇西公。惟易,陇西公;惟贤,南安公;惟和,陇西公;惟庆,平阳公;惟勤,梁国公。安昌,宁康公;隆昌,安国公。
李兴华同志《盐川草·三王十国公》一文,据《汪氏族谱·世表》及《漳县志》所载,以汪直臣为平阳伯,不在公爵之列,故认定为“十一国公”。
以上“十公”说法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十”为约略之教,并非实指。这涉及封公者究竟为谁的问题,故平得不加考辨。
“三王十公”之说,初见于明人杨荣所撰《巩昌〈汪氏族谱〉序》:“(世显公)自其身以及孙、曾,终元之世百八十余人,而王者三,公者十,列朝典藩,联圭叠组,为时显人者不胜纪。”《序》称:“永年(笔者注:世显七世孙汪寿)与予善,一日,持伯升(汪福,寿之兄)所辑《谱》请予序。”可知该《序》乃受托为汪福所辑《族谱》而撰,那么《序》中“十公”之说系经主人认可无疑,故说法可靠。其后,《墓志》中不止一处出现相同的说法。《麟公墓志铭》说:“陇西汪世显而下,封王者三,封公者十……”《椿公墓志铭》也说:“历宋、金、元以来,代益显盛,封王者三,封公者十,将相都帅不可胜纪。”几处史料相互印证,“十公”之说当为实指,而非约略之数。《汪氏族谱》经多次续修、传抄,期间谬误实多,1975年至1990年间,漳县汪氏元墓群出土的多合《墓志》已证明了这一点,故对《族谱》“十二公”的记载不可尽信,须参以相关史料而决定其弃取。
(一)从汪钊《圹志》可知,“封公者”确为十人。兹录《圹志》相关记述如下:
迨元兴至公,八世祖世显以武功拜巩昌便宜都总帅;卒,赠太师、上柱国,谥义武,追封陇右王。七世祖忠臣,河南行中书省参加政事;卒,谥忠让,追封陇西公。而七世从祖德臣、直至、良臣、翰臣、佐臣、清臣,具跻显要;卒,赠王者一,公者四。六世祖惟易,佥署枢密院事;卒谥桓敏,追封陇西公。而六世从祖惟正、惟贤、惟和、惟明、惟能、惟纯、惟勤、惟简、惟永、惟恭、惟仁、惟新,跻显要;卒,赠王若公者亦如之。五世祖安昌,奉元路总管。而五世从祖嗣昌,成都府万户;寿昌,江南行御史中丞。
从引文可知,明汪钊八世祖世显为王,七世祖忠臣、六世祖惟易均为陇西公,而七世从祖中,“赠王者一、公者四”,六世从祖中,“赠王若公者亦如之”。即是说,三王、十公之数,确凿有据。且从引文还可知,汪安昌为“奉元路总管”,并未曾封公。若封公,岂能不言及?同理,《族谱》隆昌“追封安国公”的记载亦当为虚妄。虽然《圹志》未述及其余“封公者”之名,但他们的范围已确定:全在家族第二、三代人中。对此,可作进一步考察。
(二)从汪惟孝《圹志》可考知:①直臣当为平阳公;②平阳公惟庆当为惟孝。《汪氏族谱》于《世表》称,直臣“追封平阳伯”,又于《直臣佐臣二公传》说,“按旧《谱》,直臣追封平阳公”,说法自相矛盾。据汪惟孝《圹志》,“考讳直臣……任巩昌中翼都总领,忠殁于巴蜀之运山,妣癿氏,晋昌郡太夫人”,可知直臣为平阳公而非平阳伯。因为,直臣只有封爵及于公位,癿氏方配追封“郡夫人”。还有一点:《圹志》明言,惟孝“考讳直臣”,可证《族谱》“直臣子惟庆”说法之误。且惟考官职(“龙虎卫上将军、中书右丞、四川行省事、便宜都总帅”)、子嗣(“子十一人”),与《族谱》惟庆(“龙虎[]上将军、陕西行省左丞……”“十子”)相近,由此可推知,惟庆与惟孝二人,属《族谱》记载错位:惟孝当为直臣子、追封平阳公,而惟庆当为翰臣子。
(三)《墓志》称,离臣、惟勤均追封梁国公,与《族谱》说法吻合。汪源昌《墓志铭》说:“考讳惟勤……追封梁国公忠宣公。”汪懋昌《墓志》称:“懋昌……梁国公、谥忠惠之嫡孙,驸马……追土封梁国公、谥忠宣汪公之嫡冢嗣……”《元史·汪良臣传》载,良臣“谥忠惠”,“追封梁国公”。
封公者六人已确知,其余四人,依据《族谱》所载,为翰臣、清臣、惟贤、惟知。参诸其它史料,宜为可信:
①翰臣,据《元史·汪世显传》:“次翰臣,奥鲁兵马都元帅。”另据《忠烈公神道碑》,德臣南征期间,以翰臣知巩昌府事,以良臣摄帅府。后良臣为军前便宜都总帅,翰臣又摄帅府,留镇巩昌。
②清臣,《忠烈公神道碑》载:“清臣率巩昌。”《元史·汪世显传》载:“清臣,四川行枢密院副使。”
③惟贤,本人《墓志》称:“年甫弱冠,任巩昌等二十四处同知便宜都总帅,次迁中书吏部尚书,继历江淮等处行中书右丞及陕西等处中书平章政事,升荣禄大夫、大司徒。”《元史·汪德臣传》载:“次惟贤,大司徒。”
④惟和,据《元史·本纪·世祖十一》等载,至元二十四(1287)年及其后,“汪惟和为巩昌等二十四处便宜都总帅,兼巩昌府尹”。又,《元史·汪德臣传》载:“惟和,昭文馆大学士。”
据史料所载,联系翰臣、清臣、惟贤、惟和四人职位考察,《族谱》载四人封公之说当不虚妄。
综上所述,“三王十公”为确数,封公者十人,出自巩昌汪氏家族第二代与第三代。史料证据确凿者有五人:汪忠臣(陇西公)、汪直臣(平阳公)、汪良臣(梁国公)、汪惟易(陇西公)、汪惟勤(梁国公)。《族谱》记载错位者一人:平阳公汪惟庆当为汪惟孝。参诸其它史料,证《族谱》所载不为虚妄有四人:汪翰臣(陇西公)、汪清臣(陇西公)、汪惟贤(南安公)、汪惟和(陇西公)。

作者:河南兰考县人,漳县一中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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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墓群出土文物漫谈


王学文

漳县汪家坟是国内罕见的元墓群。从汪世显开始,元代的“三王十国公”及众多的达官显贵均葬于此,原有墓葬120余座,葬有200余人(包括部分明代初期重要人物)。1975年以后,省文物工作队及县文化馆对部分明显塌陷、濒临毁坏的墓葬相继进行了保护性发掘,世人才首次得以窥其墓葬内部形态,出土文物共728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3件。这些文物,有200余件保存于省博物馆,其余均归漳县博物馆收藏。
这些出土文物除墓志外,基本上都是生活用品,如服装、饰物、杯盘、碗筷、几案、供器、盛器、食品等;墓室的装饰物如雕砖、砖制或木制神龛、宫室、斗棋、栏杆等。墓室本身及陪葬物品与墓主身份相比,并不显阔绰(这是受元代蒙古人、色目人传统习俗的影响),但却能充分体现墓主人从祖上承袭下来的深厚的汉族文化底蕴。
文物是凝固成实物的历史,也是最真实可信的历史,其权威性超过后世任何人书写的文字。往往一件文物,或文物上面的某一个细节,就能确切说明一个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日本文物专家高井树泽先生经省博物馆介绍专程前来考察元墓群出土文物,他曾指着一双铜箸(筷子)问我:你如何看待它?未等我思考后回答,他随即解释道:在古代,只有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汉族人才使用筷子吃饭,而且将祖先用过的铜筷珍藏起来传世或置于墓葬中,你说是吗?我点头称是。这位专家对中国漆器的研究最精深,因此他对汪惟贤墓中出土的一件雕漆供案特别感兴趣。这张供案属国家一级文物,四园柱形直腿,长方形桌面,类似现在的茶几,当时 为摆放供奉物器所用。桌面图案为双龙牡丹,长70.2厘米,宽35.8厘米。其余物件均为缠枝牡丹及叶片。整个器物采用唐、宋时期盛行的米红髹漆雕刻技法。两条龙造型大气,神态逼真,刀法精致细微,牡丹花叶层次清晰富丽,整体给人以豪华、高贵、精美的艺术感觉。龙是华夏民族的图腾崇拜物,华夏民族是龙的传人;龙又是皇权的象征,非皇室成员或皇亲显贵不能用此服饰器具。牡丹也是汉民族崇拜的花卉,唐以后尊为国花,象征着富贵和高雅。与此供案相类似的是几件丝织品(袍褂),整体都绣着十分精美的云龙、花卉图案,显示着墓主人的高贵身份及文化传统。
有一件陶制的“皈依罐”(用来盛放遗骨的某一部分,放置于佛塔中),一尊“韦驼”铜像,这些都是汉传佛教之物。
墓室中的雕砖图案均为四时花卉及“二十四孝”等,也都是汉族传统文化中历来最常见的。墓室封顶的铜镜,以汪惟永墓最具代表性,为双龙图案。
笔者从事文物管理工作有年,接待过不少文物专家、考古工作者,不记得有哪位曾说过元墓群的墓葬习俗与出土文物中某些物品显现着游牧民族的特征;哪样文物是汪古族人所特有的。因此,尽管《元史·汪世显传》称汪氏“系出旺古族”,但从墓葬和出土文物的角度上要证实这一说法,还有待对汪家坟进一步发掘、整理和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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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4 10: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汪家人的民间传说
(之一)
白狗立祖

汪家人为什么选择漳县小井沟那一处并没有多少“风水”价值的山麓地段作为其“万年吉地”。
在漳、陇一带流传着一个“白狗立祖”的神话传说。
据说此地建坟之前,汪家人并不阔绰。有个放羊的汪氏少年,偶尔睡在此地,梦见天上有一片白云从北方缓缓飘来,端端地浮在 他的头顶。云头上站着两个神仙,正在指指点点地议论,一个说:“你看那少年正睡在风脉眼上,如有人埋葬于此,子孙贵不可言!”另—个说:“可惜还睡得不太准,头若再向南移动半尺,就正好了,你看那隐隐露出的紫微之光……”说完倏然不见。少年惊醒过来,觉得刚才似梦非梦,似真非真,越想越奇,他终于悟出这是神仙有意点化,于是便按神仙所指,打了记号,又怕年深日久,记号消失,便顺势将身边常带的一条白狗打死,挖了个深坑,葬在“紫脉穴”中。
过了若干年,这少年变成老人了。垂危之际,向儿子交待了葬他的地方。到他的曾孙生时,屋内一团白气,飘浮终日。孩子长大后,勇武过人。聪慧颖悟,在方圆很有名气。青年从军,多次建立战功,逐渐升到节度使的地位,后来又成了巩昌总帅——他就是汪世显。汪世显在作战中,每遇危险时刻,头上便有—朵白云飘来。或化作飞砂走石,迷住了敌兵,或降下恶风暴雨,淋得敌兵晕头转向或闪着耀眼白光,在黑夜里为被困的汪世显部队指引出路……
据说后来,当元朝临近灭亡之时,汪家坟周围村庄的人们常常在半夜里听到从坟地传来声调凄凉的狗叫,这一声声拖得长长的叫声搅得人们心神不宁,睡不好觉,有胆大的人便起来至坟里探视,却不见有狗,有时能看到隐约不清的白光闪现。
不久,天下大乱,战祸连绵,直到朱洪武坐定天下,复归太平,半夜的狗吠才渐消失。

(摘自《海内闻名元墓群》)

河南-汪聚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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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8-4 10: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楹联二题


(汪氏祠堂)

(一)

绩著吴山 百代云礽光祖德;
派衍天水 千秋俎豆振家声。

(二)

自有明遥溯唐初已千年而往问何故攀龙附凤子若孙流衍无疆当永念惟忠惟孝;
从于越分封陇右将百世于兹试回思沐雨栉风宗与祖忧劳靡盬可独夸尔公尔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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