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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华的“生民”理念与“定一”意识值得重视
陈平民
今年是越国公汪华诞辰1425周年,黄山市汪华文化研究会举办“辛卯清明汪公祭”活动,很有意义。特撰此文,以为纪念。我的主要意思是:汪华的“生民”理念与“定一”意识值得重视和研究。
隋朝末年,朝纲不正,天下大乱,豪杰并起,群雄割据,生灵涂炭,民不聊生。面对这样的形势,身为新安郡裨将的汪华慨然地说:“世变如此,吾死兵革无憾,如百姓何?”他说的“百姓”即普通生民。作为职业军人,面对战乱频仍,他考虑的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不忍黎民百姓遭受战乱的涂炭。这种思想境界不是时人都有的。他起义后又归顺唐王朝,出发点是免得百姓遭受战乱之苦,也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他在《奉藉归唐表》中说:“臣本田家,强起山谷,不忍盗贼戕害生民,遂率一方相于保聚,依图左右,率属归心,故能赈乏窒奸,镇安境土,抚养黎庶,以俟定一。今闻应天受禅,军命肇基,敢令宣城长史铁佛奉表以闻。”这里,他明确提出了“生民”的概念,表明他之所以“率一方相于保聚”,是“不忍盗贼戕害生民”。“保境安民”是他建号称王的政治纲领。他在“镇安境土,抚养黎庶”之际,也仍然不忘“以俟定一”。所谓“以俟定一”,就是等候实现国家的统一。杜牧作《阿房宫赋》,第一句就是“六王毕,四海一”。“六王”指楚、齐、韩、赵、燕、魏六国君王,秦始皇兼并了这六国,实现了全国统一。汪华有坚定的“定一”意识很不简单。事实证明汪华是识大体,顾大局,顺应历史潮流的。
汪华对“生民”与“定一”的态度,就是如此鲜明。
《书•五子歌》曰:“民为邦本”。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认为“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中国古代明智的政治家、思想家通过对客观历史的观察,得出“民为邦本”和“君舟民水”的认识,认为民是决定国家(社稷)存亡的决定因素,民对于君来说,是载舟覆舟之水。
民是被统治者,社会地位低下且卑微。就分散的个体而言,高贵的统治者很少有人能把他们放在眼中,想在心上。然而,民的集体行动和自发运动所形成的流向,统治者又不得不另眼看待。敏感的政治家与思想家更是从中看到:原来自己的命运是由这些卑微者的行动和流向决定的。所以,中国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思想家都懂得“政在得民,失民者必败”这个道理,懂得爱民,利民,得民。《吕氏春秋》中的《顺民》篇说得好:“先王先顺民”,“凡举事必先审民心,然后可举”。
纵观汪华的一生,他是很懂得这个朴素的道理的,并且遵循这个道理去做。
越国公汪华于陈后主至德四年(公元586年)正月十八日生于新安郡绩溪县登源里汪村(今大庙汪村)。他原名世华,后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为单名华,字国辅,一字英发。他出于官宦世家,自幼失怙恃(三岁丧父,八岁丧母),在歙县郑村舅家放牛度过了少年时光。这个情况与汉高祖刘邦很相似。汪华身为孤儿,无疑饱经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他在民间生活时间较长,对民间疾苦的了解是直接的、具体的、真切的。其重“民生”理念的形成,与他苦难的身世不无关系。
时势造英雄,英雄爱人民。这在汪华身上得到了佐证。汪华十八岁时,“因落魄放纵”而去他乡习武,回来后以勇侠闻名,并招揽豪杰,如汪铁佛、汪天瑶等。隋炀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他应新安郡守张公招募,领兵去婺源平定“山寇”,被补为裨将。诚如元代徽州大儒汪克宽所言,汪华本想“承炀帝之正朔,拯生灵于涂炭“。拯救生民,忠君爱国,这无可厚非。但隋炀帝杨广是个荒淫无道、民心尽失的昏君,其被推翻是迟早的事。果然如此,在隋末农民大起义的冲击下,他退出了历史舞台。隋大业九年(公元613年),杜伏威在山东、江淮一带起兵反隋。隋大业十二年(公元616年),已由新安郡改为歙州(治所在休宁万岁山)的刺史张公想投靠杜伏威,但又忌惮汪华,于是便派汪华到箬岭开山凿道,想借故诛除汪华。汪华与汪天瑶领兵开拓,不日而毕,刺史张公不但不嘉奖,反而申斥他差役不均,准备削除汪华的兵权。有关史料上说,在这种情况下,“(汪华)公怒,将士突入围府,欲兵之,张公惧遁去。”看来,刺史张公并不懂得“君舟民水“的道理,君主如果不得民心,惹得水翻云怒,那么自身非覆没不可。众将士对汪华说:”张公贪而酷,赏罚不公,方时扰攘,何特一守,今幸已逐,而境内无所统一,天子南幸,盗贼拥隔,诏令不至,欲求摄刺史,以镇一方,非公不可!公宜从众。贼平,请命于朝未晚也。”汪华在众将士的拥戴下,权以歙州刺史,镇守一方,保境安民。据明人汪道昆《越国世家跋》载:汪华起义“事平,岁大荒,乃请命发仓廪,以赈饥人。旁郡邑闻之,如子弟之望父母”。
隋大业十三年(公元617年),宣州刺史遣兵来犯,汪华部署抵抗,他亲领八百精兵攻入宣境,宣州遣将陈罗明出城应战,败走,被汪华追斩。兵临城下,宣州刺史自缚请降,汪华为其解缚,不问其罪,安抚百姓,收编其精锐而归,宣州被兼并。至隋大业十四年(公元618年),汪华领兵已先后攻下歙、宣、杭、睦、婺、饶等六州,拥兵甲十万,威誉益隆。诸将对汪华说:“中原纷乱,大众已集,若但以刺史、统军之令号之,恐复瓦解。天予不取,古人所戒,公宜建号。”汪华考虑再三,建诸侯国,国号为“吴”,称“吴王”。王城初设休宁万岁山,次年迁歙乌聊山。
他建国号为“吴”,可能是因这一地区春秋时曾属吴国的缘故。历史上的吴王“视民如子,辛苦同之。”汪华可能以此自况自勉。五代南唐人汪台符作《越国公行状》,其中说汪华称“吴王”后,“仍奉隋为正朔,为政严肃,赏罚分明,远近莫不爱慕。虽四方大扰,而六州境内赖以平安者十余年”。汪华称“吴王”后,“仍奉隋为正朔”,仍然沿用隋朝的国号纪年,以示称王为权宜之计,心不二隋。这是十分高明的政治策略。
识时务者为俊杰。汪华不愧为俊杰。他把国家社稷看得重于泰山。他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
就在汪华起义占据六州,自称“吴王”,保境安民之际,时任太原留守的李渊也乘机起兵反隋,一举攻取长安,立隋炀帝之孙杨侑为帝。被李渊封为秦王的次子李世民也挥师江左,消灭地方割据势力。隋大业十四年(公元618年),李渊逼杨侑退位,建立了唐王朝。在这种情势下,汪华审时度势,顺应历史潮流,对国家社稷大一统有清醒的认识。他对属下说:“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可乎?”他认为李渊、李世民父子如同日月已高挂天上,自己作为一支火把应当熄灭,称臣归唐。唐武德四年(公元622年)九月甲子,汪华派宣城长史汪铁佛带着所据六州兵民土地名册,奉表归唐。同年九月二十二日,唐高祖李渊下诏书:“门下汪华,往因离乱,保据州乡,镇静一隅,以待宁晏。识机慕化,远送款诚,宜从褒宠,授以方牧。可使持节,总管歙、宣、杭、睦、婺、饶等六州诸军事,歙州刺史,上柱国,封越国公,食邑三千户。主者施行。”
汪华奉表归唐的第二年朝于京师(长安),从此在京师为官生活了二十八年,直到唐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9年)三月初三日病逝于任上,享年六十四岁。唐永徽三年(公元652年),汪华诸子从长安扶柩归里,并于次年(公元653年)十月二十六日葬于歙北之云岚山。
一代明君唐太宗李世民对比自己年长十三岁的汪华赏识有加,累授要职。李世民继位的第二年(唐贞观二年即公元628年)授汪华左卫白渠府统军,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改授忠武将军、右卫积福府折冲都尉。贞观十八年,李世民征辽东,诏授汪华为九宫留守。因汪华“夙夜宣力,不遑宁处”,又敕加歙、宣、杭、睦、婺、饶六州诸军事,歙州刺史,上柱国,越国公,加白渠府统军,功升忠武大将军。汪华病逝不久,李世民也薨于长安。据史料记载:“(汪华)初疾,上常劳问,赐医。及死,赐杂彩十床,黄金万两及东园秘器,恩礼如功臣。”
汪华死后,他家乡的人民在歙州府衙之西建了汪王祠,逢水旱必祷,至节庆必养。唐大历十年(公元755年)歙州刺史薛邕将祠迁乌聊山。唐元和三年(公元808年),刺史范传正又迁南阜山。歙州六县,又宣、杭、睦、婺、饶等地百姓也相继建立了许多汪王(公)庙。宋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宋徽宗钦定建庙,赐匾额“忠显“,后相继加封至”信顺显灵英济广惠王”。
最后,谨以历史上汪王祠和汪王庙内的两幅对联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乱世据六州,保境安民,煌煌功业垂千古;
治平朝帝阙,忠君爱国,赫赫英名满神州。
(横批:生为忠臣)
应天命,顺人心,义起歙州数十城,狂澜独揽;
膺藩封,歆庙祀,功昭世代千百载,正气犹存。
(横批:死为神明)
(陈平民,黄山市汪华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曾任黄山日报社总编,黄山市社科联主席,黄山市社科联党组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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