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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朝的文字狱首案——汪景祺《西征随笔》案
康熙死后,雍正继位。虽说央视的《雍正王朝》中给雍正翻了案,说他的继位是堂堂正正的,但有些疑问的确还是令人解不开,大多数历史学家宁愿相信他得位非正。
汪景祺(1672~1726) 原名日祺,字无已,号星堂,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其父汪霖,曾任户部侍郎,其兄汪见祺,曾任礼部主事。汪景祺少年即有才名,但恃才傲物,目中无人“豪迈不羁,谓悠悠斯世,无一可为友者。”但仕途坎坷,久困名场,一直熬到康熙五十三年才考中一个举人,雍正二年初,由京城往西安投奔时为西安布政使的胡期恒,胡为抚远大将军年羹尧亲信,汪由胡而得求见年。后被年羹尧延请入幕,在年羹尧的西宁大营中,当过两年幕僚,随年羹尧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并献给年羹尧收藏。
不料一年后即风云突变,年羹尧被雍正精心罗织成大罪九十二款,下令赐死。从年羹尧的罪案看,其骄横不法基本是实有其事,其死也属罪有应得。但问题在于年羹尧与雍正从小相知,对年之为人,雍正不可谓不知,却不戒诫于前,反而有意纵容,等其罪成,又一下置其于死地,不能不使人怀疑雍正早有铲除之阴谋。至于雍正为何必欲除年而后安,大概是欲灭口吧。
官府在查办年案时,从其府中查出了汪景祺的一本叫《读书堂西征随笔》的书。雍正本就好寻章摘句,然后视需要陷人以罪,这下当然如获至宝。果不其然,在书中找到了所谓的罪证。罪证一:书里面有一首诗曰:“天子挥毫不值钱,紫纶新诏赐绫牋;《千家诗》句从头写,云淡风轻近禾天”。“天子挥毫不值钱”当然是无君之举!罪证二:书中有一篇文章叫《历代年号论》里面指“雍正”的年号有“一止”之象,又论康熙的庙号不当为“圣祖”。敢论雍正及康熙,当然属大不敬。罪证三:在一篇《功臣不可为论》的文章中指出人臣立了大功之后往往难以君臣相安,他告诫君臣要善于相处,作臣子的要谨慎,作君主的则要包容,不要自毁长城。雍正刚要赐死年羹尧,汪景祺这么说不是指雍正不善作君主吗?如此当然证据确凿,罪不容诛。汪景祺于是被判“大逆”,按此罪名,汪要被处凌迟处死,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十六岁以上者将被立斩,十五岁以下者及女眷将发边或作功臣奴仆。是时雍正表现了一下不忍之心,只将汪景祺立斩,将其家人老少流放宁古塔了事。
汪景祺被斩后,其头按雍正旨意,长悬于北京宣武门外。一直到雍正死去,乾隆登基,才皇恩浩荡,泽及枯骨,其头被取下与身合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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