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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0: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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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史笔记】 荣辱鉴戒百世存
——明《宁州志》“秩官”记述的启示
•龚良才•
元末明初著名学者危素强调史志的资鉴作用,他说:“古之君子何贵于史哉?以其君之创业于初,守成于中,失国于终,故后世之为君者考其所以兴,监其所以亡,其仁明可法,其昏乱可戒,其臣之忠良正直、奸险佞邪,故使后世之为臣者思以去彼就此焉”,“可以亡人之国,不可以亡人之史,盖记载其一国之政者,其事小,垂监于万世人之者,其功大”①。因此,危素刚一上任经筵检讨之职时,即给丞相贺惟上书,一一驳斥当时朝廷一部分朝官反对编修宋、辽、金三史的种种意见,主张立即编纂三史,以助资治。经过危素等人的不懈努力,倡议了半个多世纪但一直未付诸实施的宋、辽、金三史终于得以修成。
对于写史原则,危素坚持秉中为史,据实直书。他说:“秉中为史,盖书其实事而昭示来世,过不可也,不及不可也。善善而不流于阿,恶恶而不伤于刻。若是者,其庶几乎!”②他还指出:“史官之职,尚何讳之有!”。近来,笔者反复阅读明《宁州志》,被志书的纂修者龚暹(时任宁州知州)在志书的“秩官”、“宦迹”中,秉中直书明洪武一年(1368)至嘉靖二十二年(1543)308年中宁州知州(知县)、同知、县丞、判官、典史、学正、教谕、训导、吏目等官员贤廉贪酷,使其荣辱存于史册的精神所感动。他在志书既对秩官“制民之政、导民之教、亲民之德”直书赞美,也对不恤民命、酗酒无为、苛刻之政、侵渔民利、贪贿鬻狱、淫虐粗恶等的秩官揭露无遗。明《宁州志》载,明洪武一年至嘉靖二十二年的308年中,31名知州、知县,廉能、循良之吏、文学政治有声、入列传及晋升者14名;贪虐、贪肆、弹劾者3名;22名同知、县丞,勤于赞政、廉以干济者2名;贪贿、敛财、粗恶者6名;39名学正、教谕、训导、典史、吏目,判官,贤廉者8名;贪酷、粗鄙者8名。笔者特节录志书中宁州“秩官”贤廉、贪酷者于下,以飨读者:
明朝前、中期宁州(宁县)知州(知县)贤廉者名录
表一
姓名 任职时间 籍贯 贤廉简况
徐 焕
(字秉文) 吴元年 浙江三衢 廉明于济,狱无留讼,吏不敢欺。兵寇之余,民多流散,公署残毁殆尽,补缉有方,招抚流移置业,境内稍治。
项中宣 洪武元年
(1368) 浙江三衢 严明公勤,每政暇,即读书吟咏,公署祠宇多所创建,礼请乡先生程翼为儒学师,选俊秀子弟从之。
牟彦诚 洪武十一年
(1378) 山东登州 以进士任知县。廉明耿介,达政事之休,抚字有方,差役不忧,去之民甚思之。
韩希禄 洪武十六年
(1383) 陕西乾州 政尚宽简,不事烦苛务作,兴学校以造就人才,建旌善亭60所,以表彰善类,士民咸仰慕之。
阎 赓 洪武二十三年
(1389) 山西河间
(河津) 廉慎正直,爱民如子,礼士如友。遇繁剧,区画有条,吏无为奸。建预备等仓10所,以时敛散,民甚德之。升监察御史,百姓攀呼之遮留。
卓朝用 永乐间
(1403—1424) 湖广通山 以清谨著闻,节科差,惟恐伤民,有慈祥恺悌之政。奉公檄,董民夫,赴太岳太和山,以疾卒于途,从者莫不悲泣。同事吏郑以敬护丧归其家。
汪 宪 正德已卯
(1441) 浙江黄岩 由举人授临江新淦县学教谕,升福建将乐县知县,转升守宁州。始至,值宸濠之变,不遑他务,即奉都御史王公檄,督理军饷,事还任,以公平廉敏受奖。立志以清介自恃,锄强植善,不为势怵,不为利功。治狱明爽,公事一无所滞,百姓安之。有黠役以千金私贿,为自利讣者,宪厉色叱之曰:“我守节至此,何忍污我?”其人惶惧而退。见儒学颓废,叹曰:“陈郇一义民也,前此修学之费,皆其自备,吾何为独不然?”万悉捐赀,间以公帮、羡余,补其不给,工遂成。甫任三载告休致,即日戒行,行李肃然。父老追送,有馈赠者,却之不受,其始终一节如此。
陆 普 景泰中
(1450—1456) 直隶滁州 以举人任知县。廉于守己,明于知人,严惩恶,豪强敛迹,百姓以安。民为合词,诉辨复得。遂以疾,力求解任。
罗 珉
(字文玉) 天顺三年
(1459) 福建邵武 由太学生任知事。廉明仁恕,祛宿弊,抑豪右,境内久安。一日,无疾卒,人或疑之,穷乡绝谷之民,莫不流涕。周铭以诗挽之曰:“扶枢家山埋玉处,仁廉二字土难封。”
萧光甫 成化甲午
(1474) 福建莆田 以举人授四川潼川州学正,部使以学行荐擢知安县,内艰阕,改知宁县。政尚宽满。秩满,升光禄寺署正,历后军都督府经历致仕。
杨 信 弘治庚戍
(1490) 湖广 廉能。
叶天爵
(字良贵) 弘治癸亥 婺源 由进士、崇仁知县升。改州之祁,诸务振举,锐意锄强,而事或过之。民鲜见思得无少循良之实哉。
沈 日柬
(字号明) 正德丙寅
(1506) 浙江云和 进士,平易通达,政务修饬,升兵部外郎。
牛 鸾
(字鸣世) 正德丁丑
(1517) 河间
府献县 由进士授知县,以军功升山东佥事谪任。未几,左迁知宁州。才识风力过人,在任三年,吏畏民怀,风清弊绝。传载才识明敏,遇事风生,铲削累年,积弊殆尽,吏畏民怀,境内晏然。尤善鞠狱,不假箠楚,人之情伪立辩,囹圄空虚,当道移文,事或有不便,民者直言抗议,不为阿顺,卒如所论乃已。时镇守太监恃势,恣横规利,差人索取班竹、烟腊等物,肆行暴慢,州人恼恼,牛鸾叱之,令左右擒缚,解送镇守府,且传声,即此谢职面君,不忍宁民受害。太监素知其名,事竞寝。遇士有礼,不修边幅。政余,赋诗自娱,适意山水。历任三载,擢太原府同知,善骑射、兵法,一时号称文武全材云。
蒋 芝
(字世和) 嘉靖辛卯
(1531) 四川成都 由进士,升湖广武昌府同知,历升云南佥事、湖广参议。文学、政治有声。
刘 琛
(字廷贡) 正统六年
(1541) 湖广沔阳 以进士任知县,严厉有果断,明于听讼,吏不能欺,民安物阜,境内肃然。
明朝前、中期宁州(宁县)同知、县丞、教谕、训导、典史、吏目贤廉者名录
表二
姓名 任职时间 籍贯 职务 贤廉简况
谢宗文 洪武四年
(1371) 县丞 勤于赞政,优于干济,建申明亭61座,急递铺9所,桥梁道路悉修治焉。
艾 挺
(字楚玉) 洪武
二十三年
(1390) 吉水县 儒学训导 以明经举授儒学训导。有学行,善教诱人才,多所成就。部使廉其贤,荐授河南杞县知县。
邓礼则 洪武间
(1368~1398) 吉安
庐陵 儒学教谕 以明经举授儒学教谕。重厚典雅,施教有力。虽处隆暑祁寒之中,未尝少辍,将及九载考量。殁于官,葬双井钓台之侧。
向 善 永乐间
(1403~1423) 湖广襄阳房县 典史 以国子生任典史。读书稍知信义,以廉守官,上下皆爱敬之,九载考绩,升山东武城知县。
都 昂 成化初
(1465~1487) 浙江湖
州安吉 儒学教谕 以举人任儒学教谕,学问渊博,才识练达,后进赖其启沃,教亦不倦。
周 昂
(字廷举) 弘治癸亥
(1503) 徽州
祁门 儒学教谕、学正 领春秋乡荐,初授湖广永兴县学教谕,守制起复补任宁县儒学教谕。性耿介,不近势利,每日聚诸生肄业学宫,亲为课校。或衣冠言动有不循礼及所不善,必面谪,剀切谕之。邑之人有举行冠婚丧祭者,亟为赞成。其乐与人为善,类如此。预典河南、陕西文衡。弘治间,县升为州,巡视都御史嘉其贤,荐升本州儒学学正。学行俱优,士皆敬仰。寻以疾卒于官。
朱 参 弘治甲子
(1504) 福建
龙溪 儒学训导 岁贡授儒学训导,尝蠲月俸以制祭品,考察去任,诸士惜之。
林春泽 嘉靖丁亥
(1527) 福建
侯官县 同知 由进士任户部郎中,谪任迁州同知。宅心仁恕,长于治事之才,疑狱立断,民心允服。有兄弟争田,数年不决,及大家讼山地,乘岔角胜,至恳切谕之,各悔悟,退而相让,其诚感人如此。州治南门堤岸,为水冲圮,计画修治,不烦民力。诸庠士每进讲,训育如子弟,清操于自然。凡名山胜景诗文,题品殆遍。升吉安府通判,民追思之。
王 策 嘉靖壬辰
(1532) 常州府宜兴 吏目 由例贡任州吏目。性倜傥,雅好文墨,友四方贤士,物非义,毫发无所取,泊然自守。当道推委,督运南粮,粮役以常例路费馈之,乃拒。历任六年,清介如一,病卒于家。
张 奎 嘉靖甲午
(1534) 直隶
江浦 儒学训导 岁贡授山东单县训导,丁忧(注:遇父母丧事)补任。直谅多闻,恒以训士为职。暇则赋诗自适,重义轻利,士心悦服,升山东漕州学正。
明朝前、中期宁州(宁县)知州、知县等秩官贪酷者名录
表三
姓名 授职时间 籍贯 职务 贪酷简况
林文琛 正德庚午
(1510) 福建
闽县 知州 由举人授南城知县,升知州事。性贪暴苛刻,百计侵渔民利。断狱不论曲直,惟以贿多为胜。有负屈争辩者,以威胁之或箠楚至死,自是人莫敢不顺其意。罪囚遇赦告免,乃厉声曰:“黄纸不会做声,你说何益?”密访乡市富民,克殷实户,名为上谷赈济,利人私橐。里长承役有拜见,钱粮长征收,有较斛钱,刑罚偏酷,囹圄声冤。时华林贼势猖獗,上司檄,取民兵有力者卖放;悉驱老弱,就道不给粮饷,至归,饿死大半,妇子欲食其肉。凡今之弊,皆其作俑为虐,极而致怨深矣。
孙 芝 嘉靖癸未
(1523) 太平
当涂 知州 由乡贡授山东高唐州学正,升知州事。为人多欲,不恤行检,听任吏卒贿赂公行,甚至阴诱贼囚首攀结良善,倾尽家产者数十余家,拷掠而死,于无辜者数十余人。朝觐,涂易库簿,扣取官银,后于库役追赔,遗祸尤深。遇考察,调四川忠州,寻罢去。
丘 愈 嘉靖乙未
(1535) 福建
莆田 知州 由举人升云南军民府同知,寻考察去任。苛刻之政,足以济贪,肆行科罚,不恤民命,流祸之深,至今百姓怨恨。
班 聪 嘉靖壬午
(1522) 河南
夏邑 同知 由吏员朝觐,重敛民财,迹露逃去。
林奇逢 嘉靖癸未
(1523) 福建
宁德 同知 去监生授同知,贪暴,考察去任。
王时泰 浙江
余姚 同知 由进士任工部主事,谪任同知。淫虐无官章。
章 潼 嘉靖丙戍
(1526) 直隶
溧水 同知 由监生授同知,缘事向革,粗恶。
朱守元 嘉靖辛卯
(1531) 浙江山阴 同知 例贡授同知。性险诈,酷于取钱,管造黄册,纳贿如市,夜致火烧毁,分司公暑图册一空。良善枉坐冤罪,重复攒造。每户添丁,勒取重利,怨深骨髓。署州印时,民有告,争绝户产者,彼此均受其贿,不论是非,断以产业均分。穷民无力,酷并纸米,至有将布帛、衣服、靴帽、椅桌等物,赴堂拆筭,仍发铺户,如数卖价私己。清军匠科罚尤甚,凡为民害而伤生致怨,莫有甚于此也。
章元烝 嘉靖丙申
(1536) 浙江
会稽 同知 由监生授同知。粗鄙。贪贿鬻狱。考察去任。
许 蒙 正德丙寅
(1506) 浙江
嘉兴 判官 由监生授判官。贪鄙。考察去任。
王 宣 正德庚午
(1510) 湖广
安陆卫 判官 由监生授判官。贪鄙。考察去任。
王 岳 正德丁丑
(1517) 陕西
商城 判官 由监生授判官。缘事向革,贪污。
周易凤 嘉靖壬午
(1522) 浙江
遂安 判官 由监生授判官。缘事向革。
周 贵 嘉靖丙戍
(1526) 湖广
沔阳 判官 由监生授判官。居官极贪汗,至今人犹恶之。
张 懽 嘉靖丁亥
(1527) 福建
惠安 儒学
训导 由岁贡授训导。粗鄙近利。
苏 信 嘉靖甲午
(1534) 广东
饶平 判官 由进士升福建巡按御史,谪任浙江上虞知县、州判官。贪监不修,行检无一善可称,孳孳为利而己。
萧 禾音 嘉靖丁酉
(1537) 广东
电白 判官 由监生升广东思恩县知县。酗酒无为。
以上表中所列秩官宦迹虽文字不多,但字里行间足见贤廉之荣、贪酷之辱。它给我们的启示是深刻的:
一、当今,既是中共党内不正之风易发、多发期,也是腐败的突发、高发期,“国之重器”应有“制民之政、导民之教、亲民之德”,时刻铭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身教重于言教,做到“不为私心所欲,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③,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要把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乐趣,变为口言善、身行恶,贪钱、贪色、舍人格、舍性命,逐权力的“国妖”,最后身败名裂,堕落为历史贪欲之史的典型。
二、从严治党,才可遏制腐败。28年前,邓小平曾说:“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的‘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④“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党和国家要抓紧制定《反腐败法》、《干部财产申报法》、《举报人保护法》、《监督法》、《反腐败机构设置条例》,势在必行,把反腐倡廉纳入法制化,这是治官治权治风治腐的治本之策。
三、弘扬正气,树立贤廉标兵。在中共党员、干部队伍中确有一批廉明干济、严明公勤、政尚宽解、爱民如子、礼士如友、政治有声、锐意锄强、诸务振举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弘扬,大胆提拔、使用,同时还要尽力提高他们的经济待遇。对那些吹牛拍马屁、不干实事或干坏事的人给予处罚。
朱元璋在总结元朝衰亡教训时曾对腐败作了概括:“近睹元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求,罪以情免,台宪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⑤可想而知,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被这样一群奸臣玩弄于股掌之中,统治框架的崩溃是必然的。近者有1991年12月苏联亡党亡国的教训。
愿主政者多贤廉,具有亲民之德、导民之教、制民之政,真正成为人民敬重的“国器”、“省器”、“县器”。凡公务者如此事之,乃国民、省民、县民之幸。
注:①②《危大朴文续集》卷八《上贺相公论史书》。
③2010年1月31日,胡锦涛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④李永忠:《从严治党:好制度才能改变行为模式》,2010年7月1日《南方周末》31版。
⑤吴宽《平吴录》,转引《江西历史研究论集》第153页。
注:错发。此文不是谱牒研讨会材料。不过看看也有好处。既然发了,就不删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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