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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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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问题产品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
在近期两会上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明星代言食品要负连带责任。对这个规定,一些明星表达了不同看法。3月5日在政协会上,导演冯小刚就表示,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如果要明星负责,那所有的质检部门、新闻媒体都应负责任,并称明星是弱势群体。而在3月10日进行的一次活动上,歌手香香等人也声称明星是弱势群体,没有鉴别能力,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那么究竟明星代言产品该不该承担责任呢?
我们知道,如果没有去年的那次让人气愤的奶粉事件,也许这次两会上不会对明星代言产品提出议论,就是因为明星是公众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都逃不出普通群众的视野,有些明星的形象已经深深的印入老百姓的心中,是值得观众所称赞的,所以如果某产品请到了这样的明星代言,观众一般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很多人对某产品情有独钟,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由于有明星大力的推荐,因而一旦该产品出了问题,老百姓首先怪罪的就是代言明星,这应该都能够理解,毕竟推荐食品这样的广告,明星们都会说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都在食用,质量是没错的,因而当明星们都在购买此产品的时候,普通群众也就相信质量有保障了,说穿了,明星就是架起的一座桥梁,介于生产企业和普通群众之间,没有这座桥,群众也过不去,相应的也不知道此种产品,更不要说购买了...
明星代言产品,既然是观众心中的明星,就应该不要弄虚作假,一切向前钱看,就如代言奶粉广告的明星,请问你们自己的孩子真的喂的就是你自己代言的奶粉吗?恐怕不是吧,很多都是企业策划的一种广告的手段,纯属忽悠。所以遇上这样的明星就应该承担责任!自己不用又没有鉴别能力就不要代言嘛!毕竟你把自己不用,也搞不清楚的产品推荐给信任你的观众,你就是坑害老百姓的同伙,因为企业给了你代言费,已经算是企业的一种形象标志,出了问题,责任也应该承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新的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就是希望明星代言产品的时候不要只看代言费用的高低,而产品的质量才是最关键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小企业花大钱请明星当护身符而不注重自身的产品质量,投放市场产生隐患,当然了,当地的质检局、工商局更应该檫亮双眼,把握好质量的关口,而不是风吹草动般的工作态度,明星呢,如果不能鉴别,干脆就别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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