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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金祥
汪金祥(1907-1983)江西弋阳曹溪人。木匠工人出身。1927年参加农民运动。192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村支部书记、区委特派员,参加创建信江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29年11月任弋阳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团委员兼土地部部长。1930年5月改任县军事部部长。同年冬任弋阳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县委常务委员。1931年冬被选为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任省政府内务部部长兼省法院院长。1932年春任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第一副主席,不久兼任省政治保卫局局长。参与领导了赣东北革命根据地的各项建设和历次反“围剿”斗争,成为方志敏的得力助手。1933年3月改任中共赣东北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红军新十军某师政治委员。同年秋,赣东北省改称闽浙赣省,仍任省政府第一副主席。1934年1月任闽浙赣省代表团团长,率代表团到瑞金出席了中华苏维埃全国第二次代表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委员并在大会上讲话。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此后调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务委员兼省政府副主席,不久兼任省政治保卫局局长。8月,调任中央政府国家政治保卫局侦察部部长。同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奉命留江西坚持斗争,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常务委员兼中央苏区政治保卫分局局长。1935年2月奉命率一营红军转移至赣南会武地区。参与领导当地游击战争,坚持到1936年7月。游击队失败后潜入芜湖从事秘密地下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到南京八路军办事处找到组织,去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此后历任延安西北旅社经理,中共中央社会部第二室副主任,中央社会部第二部(敌区工作)部长,中央社会部办公室主任等职,长期从事对日伪的情报侦察工作。被选为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解放战争初期担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社会部部长,不久兼东北民主联军政治部锄奸部部长。1948年秋曾兼长春市公安总局局长,东北公安总处处长,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等职。参加了解放东北的对敌斗争,领导了东北地区人民公安工作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兼东北公安军司令员及政治委员,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务委员、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兼政法委员会主任及东北公安局局长,国务院公安部副部长兼中央监察委员会驻公安部监察组组长,公安部顾问等职。被选为中共八大代表,第四、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1983年1月1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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