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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扩大会议议程
一、顾问汪克文致开幕词
二、顾问汪广仁传达武汉会议、黄山会议、毕节会议精神,提出调整补充的理事会成员名单建议
三、理事长汪发权作联谱工作主题报告
四、汪克文宣读理事会章程(草案)
五、汪广仁宣读理事会及编修工作室财务、费用管理办法(草案)
六、副理事长汪克亮作保护祖墓、家谱编修报告
七、与会代表自由发言
八、表决通过调整补充的理事会成员名单、理事会章程、理事会及编修工作室财务费用管理办法
九、汪克文做会议总结
2013年10月19日
汪氏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扩大会议开幕词
汪克文 (相连支系十七世孙)
相连公支系与会各位宗亲:
古人云:人之有祖宗,犹木之有本,水之有源也。曾记得小时候,春节年夜饭一吃,家父务必准备一份礼物带上我到族长家看家谱,即填充自家人丁,我三代单传,更多的是到族长家联谊,印象深一点的还是族人组织跟相连公第五代孙荣孝祖扫墓,我有幸参与,盛况空前。这些事只作为记忆。参加工作后,逐渐淡忘了这些礼节。1994年,受当时的族长发权老人家的委托,到云南省镇雄县交谱书款,再一次与谱书结缘。再后来,谱书到手,随手翻阅,自家人丁在册,谱书则束之高阁。
今年6月16日,首届《中华汪氏通宗世谱》编修研讨会在湖北武汉市汉阳区召开,我支系代表广仁宗亲参加了这次盛会。7月18日,汪王文化高峰论坛暨汪华文化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在安徽省黄山市隆重举行,世界汪氏宗亲联谊会(世界汪氏文化研究会)也同时亮牌,我支系代表广仁宗亲也参加了这次大会。后来,广仁宗亲通过2004版滇黔川《汪氏通宗世谱》主编诗明宗亲、赤水在习水县城工作的广泽宗亲几经辗转电话联系到我,我知道有了汪氏宗亲网,并通过网上浏览、与宗亲之间的互动,我对汪氏全国联谱工作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我支系相连公的父亲叫什么?干什么的?以及之前的祖系脉络是什么?这些激发了我追根寻源的好奇心。根据广仁宗亲8月30日专程来习的习赤仁筹备会安排,我联系了我支系发权老辈子、守祖地的克亮兄一起于9月20日至21日参与了在我省毕节市召开的“滇、黔、川、渝”三省一市的汪氏家族理事会扩大会议。在毕节会上,我支系成立了“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并在毕节大会上作了通报。我支系代表广仁宗亲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发权老辈子作了题为“共谋发展、共商大计、顺利完成《中华汪氏通宗世谱》编修工作”的表态发言。会后,通过理事会决定于今天在这里召开“黔、川、滇、渝”汪氏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扩大会。
会议期间,希望与会宗亲遵守会场纪律。会上,顾问广仁宗亲将传达武汉会议、黄山会议和毕节会议精神,并就我相连公支系理事会成员的充实和完善情况做通报,交与会宗亲讨论通过。理事长发权宗亲将就联谱工作讲操作规程及编谱具体工作与其他事宜。副理事长克亮宗亲就我支系理事会章程、编谱工作财物、费用管理办法进行宣读,交与会代表讨论通过。按照会议安排,下面分项进行。
我相信,通过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大会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2013年10月19日
在汪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扩大会议的讲话提纲
汪发权 (理事长) 各位宗亲尊卑老幼:
你们好!
今天是我们汪氏(相连公)各地方支系后裔代表在此举行整编(汪氏通宗世谱)的大会。各地族人代表不畏艰难险阻,不畏征程遥远,兴致勃勃来参加这次意义深重的大会。我们高兴,我们自豪,我们热情的欢呼。这次大会将开成一个完整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这次会议是在我汪氏族中在武汉会议、黄山会议、毕节家族扩大会议的启动下召开的,我们深深的感谢汪广仁先生、汪诗明先生、汪长富先生的核心领导,来完成我们这一项伟大的事业。
全国合谱工程任务非常艰巨、繁重,我希望在座的各位代表都会排除一切困难,要更清楚、更彻底,不漏一户一人,把这本谱书修好,以对得起我们的祖先,对得起我们中华汪氏族中老幼。
有史以来,自轩辕、夏、商、周,至唐宋元明清,到今天,汪氏起祖,枝繁叶茂,后裔遍布九州,历代伟人,栋樑倍出。因各朝各代国内局势不稳,兵荒马乱,天灾人祸,世乱冲冲,加之科学、文化、交通、信息等诸多影响,各支系各阐其能,字辈得不到完整的统一。今天,我们中华大国,正遇胜世清平,所以,我们承担起前所未有的事业,完成这项有史以来未能完整统一的工程,它将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我虽然年至古稀,承蒙老幼举荐和信赖,我愿将微薄之力,和诸位代表一起,奉献给汪氏族中老幼。
各位代表,这次会谱工作,是要碰到一些问题的,那些不明会谱意义的人是会说些诽言诽语的,首先我们必须耐心说服,细心整理资料,不错不漏,反复核对,做到各支系上接下连,住址何处,亡者葬于何处,不得空虚伪造,保持我汪族家风,千古永存,永放光芒。
下面,说说联谱工作讲操作规程及编谱具体工作与其他事宜(另见详细资料)。
合谱注意事项:
1.建立完善的经济制度,不得挪用公款,伪报、错报必须严查。如有不良现象,以贪污论处。
2.各支系收交人均费,必须以户口簿为准,另行增加的说明原因补交,并注明身份证号码,便于在网上查证。
3.人均费为人民币30元,谱书待核价后再收交。
4.捐款,干部500—1000元,平民200—500元。500元以上的列入谱书人物志,200元以上的列入捐献人员名单。
5.交人口材料时间:2014年2月底交完,便于审核整理。
各支系如有不明之处,请尽快联系核对。
最后,预祝我们的大会能够取得完满的成功,预祝我们的合谱事业马到功成,一帆风顺,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2013.10.19
汪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首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顾 问:汪广仁(13005928964) 汪克文(15885625789)
理 事 长:汪发权(13310411538)
副理事长:汪克亮(15934659637) 汪广启(13765178040) 汪广泽(18275458290)
汪礼维(13882748208) 汪深孝(13511870192)
秘 书 长:汪 伟(15348677777)
副秘书长:汪明富(13984919591)
秘 书:汪茂祥(13765290749) 汪明方(金沙13984597110)
常务理事:
汪广亮(15585002393) 汪汝河(18275612921) 汪泽祥(18786222362) 汪祥飞(13628528483)
汪其申(13765915268) 汪广栋(08522781014) 汪 鑫(13985649738) 汪礼平(13984511587)
汪广友(13511879346) 汪 洪(13985650411) 汪克江(13639279925) 汪广权(13675932340)
汪祥彬(18085763128) 汪广才(15086098670) 汪发俊(18708695111) 汪汝洪(13608500562)
汪新全(13985032889) 汪兴华(13696105127) 汪泽祥(15883061475) 汪新明(13882715829)
汪汝伦(18208353627) 汪学均(18089633386) 汪汝金(13765967626)
理 事:
汪广强(18685206778) 汪广权(15185274780) 汪广佑(15120272536) 汪汝祥(15185348802)
汪广义(13885233288) 汪汝荣(13984921205) 汪汝轩(13639296576) 汪广涛(13985640792)
汪 春(18385028229) 汪汝海(13985267658) 汪明开(15285756445) 汪克明(15186128585)
汪汝涛(13985443717) 汪汝林(13984304730) 汪新华(18788683118) 汪汝培(13639272285)
汪克权(13595296528) 汪 骞(18212033555) 汪 婷(13708523829) 汪衍(龑)(15085458007)
汪建飞(13985256693) 汪 翔(13595210266) 汪明友(15185266324) 汪 洋(13595272535)
汪汝河(18275612921) 汪 亿(13556602090) 汪永林(15085588426) 汪其荣(15085405416)
汪广仲(13096712078) 汪广顺(15085527410) 汪明发(13648523575) 任先碧(13984429497)
龚雪飞(18585361799) 汪汝斌(15085115187) 汪汝强(13668521658) 汪汝君(13639209493)
何培贵(13985102981) 汪广贤(15120272972) 汪新权(15923003479)汪礼明(13982721779)
汪相林(18383022200) 汪汝君(仁怀)
财务总监:汪佳琪(13026912021)
会 计:汪建飞(18008529579)
出 纳:汪克亮(兼)
附:相连公支系家谱编修委员会委员名单
顾问:汪广仁 汪克文
主编:汪发权 副主编:汪明富
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成员即为相连公支系家谱编修委员会委员。
说明:有的细支目前领导人未定,待确定后即可补入理事名单和委员名单。
请相连公支系的宗亲就有关事宜与我会联系(汪克文、汪发权)。
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
2013年10月19日
汪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性质:民间自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宗旨: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传承并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及家族优秀文化之精髓;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尊宗敬祖,与时俱进;促进社会和谐,优化传统家风;增强家族凝聚力,团结互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家族的繁荣昌盛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联谊会以滇、黔、川、渝相连公支系宗亲所居地域为覆盖区域,家族内部不分男女、不论长幼、不计贫富、不限地域,均是平等自然会员。
第四条 家族会员入会自愿、离会自由。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产生程序
第五条 常务理事会,由全体家族理事会议选举出的常务理事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改变任期由理事会全体会议决定;决定方式为“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当选”。 常务理事职数可视情况临时决定,原则不同覆盖区域均要有族亲担任常务理事。
第六条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体家族理事会议或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常务理事在全体理事会中产生,理事长、常务副事长、副理事长由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产生。全体家族理事会员会议或会员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决定理事会日常事务。遇家族重大事项,必须召开全体家族理事会议、会员代表会议决定或全体理事会常务会议决定(到会理事不足三分之二会议无效,参会理事无过半表决同意会议所议结果无效)。
第七条 家族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若干人,下设对外联络组长、财务组长、事务监督组、法律顾问、家族事务基金会长等。上述人员由理事长提名,常务理事会议定、任命。
第八条 对本理事会有特殊贡献、热心支持家族事务的海内外族亲及社会各界贤达,均可在本会担任名誉理事。名誉理事不需选举,由常务理事会议决定。
第九条 本理事会相关工作人员性质为义务服务。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职责、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有序组织召开全体家族会员会议、会员代表会议、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议,组织召开理事会下设各分支机构工作会议(或研讨会议)。
(三)加强本家族会员同其他宗亲会或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四)适时客观反应家族群众需向各级反映的相关情况和要求。
(五)模范遵守、执行本章程及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为家族事务积极出谋划策。
(六)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并监督落实。
(七)按照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全体家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及临时会议。
(八)向全体家族会员会议、会员代表会议和全体理事会议报告家族事务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
(九)对各项事务、业务人员资格审查。
(十)发动和接受族贤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捐赠。
(十一)定期组织对辖区《族谱》和《族志会刊》进行修订、延续,确保《族谱》和《族志会刊》编辑合理、来源清楚、叙事准确周详、评价客观公正。
(十二)适时组织为弘扬宗功祖德,缅怀先祖先祠而进行的祭祀活动。
(十三)即时组织对辖区内的家族进行调查登记及文化交流、族内事务联络的相关事务及活动。
(十四)及时组织扶贫济困、奖励勤奋、增进友谊、互帮互助的各类族内福利活动。
(十五)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及收支决算。
(十六)确定和组织修改本会章程。
(十七)组织和确定理事会机构人员选举和任免事项。
(十八)为家族事务需要,适时组织开展的其他家族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秘书长职责、任务
(一)根据会议决定,拟写及修改本会章程,组织拟写年度收支决算报告。
(二)根据会议决定,负责相关会务工作、家族档案保存工作、家族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二条 理事会对外联络组职责、任务:负责按照常务理事会议要求,准确、及时开展家族事务相关联络工作,确保联络渠道畅通,联络语言文明,意思表达准确。
第十三条 理事会财务组职责、任务:负责对家族事务中所产生的账务进行建账管理,及时进行财物决算,严格做到收支有凭据、账目有细目、处置有原则、经费保管安全、钱帐无误差。
第十四条 理事会事务监督组职责、任务:严格执行家族会议精神,全面对家族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家族事务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发现问题早汇报。
第十五条 法律顾问职责、任务:负责对家族事务、家族理事会的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确保各项事务的合法性;适时为家族事务提供法律援助;为家族成员非家族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
第十六条家族基金会职责、任务:加强对基金会人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开源节流,全面组织开展基金会资金的募集工作,确保基金会人员、经费不出问题。
第四章 担任家族职务条件和议事程序
第十七条担任家族理事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合法公民;
(二)本人热心家族事务,且有突出贡献;
(三)属汪姓宗亲;
(四)本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五)对居住辖区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
(六)本人无社会道德所规范的不良行为或嗜好;
(七)在族中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尊崇孝道、乐善好施;
(八)极赋正义感、公益心,为人正派,处事得体,待人和蔼;
(九)对社会事务及家族事务有极强的认知能力和辩别能力;
(十)家族中公认的,一直以来热心家族事务,为家族事务作出过突出贡献的宗亲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议程序规定
(一)召开家族全体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时,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没有出席时,由常务副理事长主持。上述人员均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由理事长委托到副理事长或者常务理事主持。家族全体会议、常务理事会议所议事务应会前提前与参会人员进行沟通。
(二)召开全体家族会议,会议议题出现较大分歧时,通过参会宗亲表决形式进行,有效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方式形成。
(二)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开会,并以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形成决议。对不利于常务理事会团结的理事,可通过家族全体会议以过半数通过,进行民主罢免;家族全体会议休会期间通过家族常务理事会议过半数通过,进行民主罢免。
附件: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理事会基金会章程
第一条 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理事会基金会(以下简称为基金会)由家族理事会筹委会发起组建。
第二条 基金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注册、报备,基金会会长为独立法人。
第三条 基金会的宗旨:发展家族事业,支持与推动家族教育事业和家族生活条件改善与发展之努力。
第四条 基金会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依法开展开展各项活动。
第五条 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家族常务理事会,基金会会长由家族常务理事会一名积极支持基金会的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以或对基金会捐赠、募集资金具有突出贡献的宗亲担任。基金会领导成员由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工作人员3名组成。上述人员的产生本着对基金会有利的原则,由家族常务理事会理事三个以上推荐,提交家族全体会议或家族常务理事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由家族理事长进行任命或撤换;任职人员每届任期三年。
第六条 基金会的职责、任务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二)聘任名誉会长、管理顾问;
(三)审议会长提出的工作报告以及基金会的预算决算报告;
(四)为基金会积极募集资金;
(五)讨论决定基金会各项重大决策。
第七条 基金会工作人员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基金会章程;
(二)积极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三)根据需要为基金会提供义务服务;
(四)积极为基金会募款;
(五)以基金会名誉参与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各项社会活动;
(六)向基金会推荐符合基金会宗旨的资助对象。
第八条 会长办公会,根据基金会的需要,由会长召集。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工作人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参会人员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九条 基金会会长为法人代表,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
第十条 基金会的基金来源:
(一)基金会的发起基金由宗族人士捐赠;
(二)社会各界、国内外团体与个人的捐助;
(三)基金会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投资委托收益及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 向基金会捐赠和资助的方式:
(一)向基金会捐赠或资助可采取用现金或实物的方式,基金会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愿意,选择支持、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各种公益事项的对象。
(二)向基金会捐赠或资助均为无偿形式,其捐赠的财物所有权属基金会。
(三)基金会收到没有任何特定说明的款项均属捐赠性质。
第十二条 基金会依法从事能确保基金保值、增值为目标的各类投资。
第十三条 公益性的开支不得动用基金,应由基金会盈利分配后的公益金内支出。
第十四条 基金会盈利分配比例:
(一)按20%-4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用于基金会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按60%-80%的比例提取公积金,用于公益性的支出,具体分配比例由家族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五条 基金会实行独立核算,并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基金会的财务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十六条 基金会积极扶持需要资助的本族老弱病残者,支持家族公益设施的建设,承担修缮家谱的费用,承担祠堂纪念馆修建、维修等相关费用,承担祖坟修建、维修等相关费用,承担追寻、回购祖上遗物等相关费用,承担追讨我祖之产业的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基金会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特别优秀青少年人才提供支持和奖励,扶持困难家庭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基金会可根据捐赠人的愿意为其设立公益性的专项基金,专项基金的设立必须符合基金会的宗旨,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九条 基金会如需终止,必须由会长、副会长、秘书组成的办公室会议提出意见,经家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并与原捐赠人协商处理基金和财产。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服从于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家族常务理事会。
(二0一三年十月十九日通过)
汪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理事会及编修工作室财务、费用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开源节流,保障编修。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全面核算,明细管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优化结构,保证重点;制度完备,管理规范。
三、设置账户体系
资金来源:1、收入类,募集现金收入、募集实物折现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2、非收入类,应付款项。
资金运用:1、支出类,用品支出、会议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什费、生活费、工资、其他费用;2、非支出类,银行存款、现金、业务备付金、应收款项。
四、各项费用核算内容及管理规范
1、用品。指非一次性使用、单位价值在50元(含)以上的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业务用品、办公用具支出。所有用品在购入、库存领用或毁损时,均需纳入“设备及用品”表外科目进行核算和登记管理。用品购置实行集中采购。
2、会议费。是指召开会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会议餐费、住宿费、会务交通费、场地租用费等支出。会议一律实行预算制,会前编制预算清单,报理事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会议预算要有会议时间、会期、地点、出席人员、会议内容等内容。
3、印刷费。是印刷有关文件资料、档案、信封信纸、电话簿等发生的费用和印刷品包装运送费、邮寄费等费用支出。大额印刷费先批后用。
4、邮电费。是指电话费和邮资费。主要包括:话费、电报费、传真费、邮寄费、快递费等。其中个人话费实行包干管理。
5、差旅费。是指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支出。差旅费按规定的标准使用。
6、接待费。包括:接待食宿费、招待用品费和其他业务招待费用。接待部门将接待的事项、地点及标准报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后,按标准使用。
7、公杂费。是指未达到低值易耗品认定标准的办公用品、清洁用品等用品支出以及报刊费、卫生清理费、搬运费等支出。办公用品主要包括:笔、笔芯、墨水、胶水、大头针、文件袋、信封、笔记本、剪刀、尺子、计算器、图章、印泥、日历及装订用具等办公文具及清洁用品购置支出。办公用品、清洁用品以集中采购为主。
8、生活费。指编修人员日常食宿费用。生活费按标准拨付使用。
9、工资。指编修人员基本报酬。根据理事长办公会确定的标准按月计发。
10、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合理费用开支。
五、费用使用基本要求
1、除按标准使用的费用外,其他费用一律实行“先批后用”的管理办法。
2、大额费用实行预算管理、额度控制。
3、小额费用实行集中采购、定价管理。
4、个人费用实行包干管理、超支自理。
六、费用报账基本要求
1、报帐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实行“双人签字”审批制度。报帐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交理事长审批,财务人员列账。
3、实行“要件必附”审查制度。大额费用除理事长签字外,还需附加相关证明文件,如财务会议纪要、预算审批单、采购清单、外购合同等。
七、监督管理制度
1、定期公示财务收支情况。
2、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管检查,并公示监管结果。
八、成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经费募集活动,对财务预算、费用支出等重大财务事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和审议,监督项目的执行,并对执行不力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九、成立财务监督委员会,对财务、费用管理进行监督。
十、本办法从2013年10月19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完善。
(二0一三年十月十九日通过)
汪氏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扩大会议会议总结
汪克文 (相连公十七代孙)
各位宗亲:
为期一天的“黔、滇、川、渝”三省一市汪氏相连公支系宗亲联谊会扩大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议程全部圆满结束。会上,顾问广仁宗亲传达了武汉会议、黄山会议、毕节会议精神,调整充实完善了我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组织。通过了我支系理事会章程和理事会及编修工作室财务、费用管理办法。理事长发权宗亲就相连公支系联谱的相关事谊作了详尽的安排。副理事长克亮宗亲对保护祖墓、联谱,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本次会议所形成的共识,对于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会议所制定的各项措施,对于我支系各代表下去的工作很具有操作性。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我感到由衷的欣慰,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在此,我还要提出感谢,感谢在习水县城工作的宗亲汪克全、汪建飞、汪衍、汪婷、汪明富等人对大会前期的筹备工作作出的无私奉献。
会议一致认为,我相连公支系从第四代福德(谱书记载学士)、福寿(谱书记载兵部右侍郎)、福禄(谱书记载回原籍)三祖起,分支繁衍黔、滇、川、渝,人丁浩繁,分布面广,以至支系脱节、族人离系的现象还存在。只有通过联谱,便于我支系族人认祖归宗,了解历史,更便于我支系族人相互交流。这是一件大事,希望我支系族人把这件大事办好,给历史和宗族一份圆满的答卷。
会议在毕节会议的基础上,补充了我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成员名单,调整充实完善了我支系宗亲联谊会理事会组织,通过了我支系理事会章程和理事会及编修工作室财务、费用管理办法,落实了编谱工作人员。我相信充实完善的理事会班子,一定会领导我支系族人完成理事会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明确:一是我支系建立健全理事会组织,要及时发布于汪氏宗亲网上,以便上下联络,畅通信息,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做好经费筹集,经费是联谱的保障(一是人丁经费,按毕节会议要求人均30元,我支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二是捐款,与会人员要主动,更要发动我支系先富起来的老板捐助。捐款就按理事会决定,500元以上的列入谱书人物志,200元以上的列入捐献人员名单)。除了搞好联谱经费的筹措外,我支系也要考虑建立公益基金,以利于我支系族人考上重点大学的、或因病返贫的等公益活动;三是要广泛发动我支系族人,主要要把我支系上两次修谱未入谱的人员搞清楚,比如这次还未到会的云南彝良支系、六盘水支系、内江支系、泸州支系、江津支系等等,这也是本次会议的遗憾;四是要搞好对接(一是我支系对接务必到“福”字辈,因为谱书记载相、珩、崇三代单传,二是要搞好与全国通谱的对接);五是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原则,历史是什么就写什么,绝不能胡编乱造。对过去弄错的要坚决修正,防止以讹传讹,贻害子孙!
会议确定了坚持“团结、和谐、支持、鼓劲”的方针,明确了“团结、和谐、厚德,开拓奋进、创新服务”的汪氏精神。有不同意见、不同观点是正常的,但与会者务必要顾大体,视大局,求大同,存小异,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相互包容,千急不要有小市民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各位宗亲,会议结束后,大家就要回去开展工作了。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同心协力,我相信,我相连公支系联谱工作一定能搞好,也一定能实现。最后祝与会的各位宗亲回去一路顺风。
谢谢大家!
201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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