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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9-19 17: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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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分封制实际上体现了基于以姬姓为主的独家血缘关系的宗法等级制度,以“尊祖”“敬宗”为信条,以“大宗”“小宗”为根本区别,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特征,以“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为主要阶层。
每个封国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五等之分”产生“五等之侯”,即国侯、邑侯、关侯、乡侯、亭侯。具体说:
周天子,姬姓——嫡长子,姬姓。
周天子庶子,诸侯国君。
诸侯国君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君位承姓。
诸侯国君的庶子(小宗)a,为卿大夫,被封到a邑,以a邑封氏。
诸侯国君的庶子(小宗)b,为卿大夫,被封到b邑,以b邑封氏。
(依次类推)
卿大夫a的嫡长子(大宗),继承卿大夫,继承a氏。
卿大夫a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甲乡,以乡为氏,为甲氏。
卿大夫a的庶子(小宗),庶子的儿子(士),分封到乙乡,以乡为氏,为乙氏。
(依次类推)
我在上面较细地说了“分封制”的具体制度,就是想下面说说一世祖姬汪的一些事。
鲁国基本上实行了“继承制”,但到了春秋中晚期出现了内乱,国君的替换有时候是“一继一及”(有时候嫡长,有时候兄弟),甚至“杀嫡立庶”,于是产生了“庆父之乱”、“三恒专权”,这是鲁国逐渐衰微的主要原因之一。鲁成公的父亲是庶子,就是“杀嫡立庶”当了国君鲁宣公的,鲁成公及其以下的几代君主都是被“三恒专权”,都是傀儡国君,他们活得并不滋润、惬意。这在以后还要再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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