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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华“忠烈而死”一说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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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15: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拜读清华李教授《龙剑一沉,死而不朽——读汪台符文,论汪华之死》一文后,论坛诸先生皆对此文中的部分观点有些异议。因我学识有限及近日颇忙,故一直没有机会阐述自己的一些浅陋的看法。但为了积极响应研究会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求同存异,研古用今”的号召,特于昨晚撰得此文,纰缪因此甚多,敬请专家学者赐教。如有不慎冒犯之处,尚请李教授及论坛本家先生等多多包涵。

关于汪华“忠烈而死”一说的异议
汪如鋐


摘  要  对于清华大学李宾可教授解读《歙州重建汪王庙记》一文而提出的唐越国公汪华“忠烈而死”的说法,笔者经过一番查考后对此颇有异议,特撰此文以表愚见。

关键词:汪华之死,汪台符的文章

    随着徽文化的大力弘扬和逐步挖掘,作为古徽州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徽州的人文始祖唐上柱国越国公汪华,现今已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时代所需要进行特别宣传和大力研究的对象。清华大学李宾可教授解读《歙州重建汪王庙记》一文后提出了汪华“忠烈而死”的说法⑴,并且拿出了汪台符原文中“龙剑一沉,死而不朽”、“有棠树之诗,无良弓之叹”等等文句以及“捞月而死”的传说作为文章的主要论据。笔者经查阅相关资料后,针对文章的主要论据,一一考辩如下。

一  关于“龙剑一沉,死而不朽”的异议

        李教授文中称“汪琴鹤先生在《徽州民间心目中的越国公汪华》一文中,提到汪台符此文,所引是汪华“怀龙剑一沉而死”。汪道显先生写的《汪华的历史考辨》一文中,也提到此节,认为不可信。还有其它对此说持有异议的。”按阅《文苑英華》卷八百十五、《五代史記注》卷六十二、《十國春秋》 卷十、《全唐文》 卷八百六十九皆作“感天人知己,趨玉闕言懐。龍劒一沉,死而不朽,貞觀二十三年也” ⑵ 。至于汪琴鹤先生文中所引“怀龙剑一沉而死”一语当属对原文断句之误,且将“死而”二字互做调换所造成的。
    如果仅仅由汪台符“龙剑一沉,死而不朽,貞觀二十三年也”之句便推断说“汪华不是通常所说的‘病死’,而是投湖自尽”,恐怕这是很难令人信服的。首先,笔者认为“龙剑” 在这里应该并不代指皇帝的语言,应该是“龙渊剑”的省称,唐人为避高祖李渊讳,改“渊”为“泉”,因又称“龙泉剑”。 龙渊剑相传为春秋时楚王令欧冶子、干将师徒所铸得,后晋代张华见斗、牛二星之间有紫气,使豫章人雷焕于丰城狱中掘地得二剑,其一便是龙泉,“焕遣使送一剑与华,留一自佩” ⑶。张华去世后,龙渊剑随之葬入墓中,有人听说后便掘开张华墓盗得此剑,等这人走到水边时,龙渊剑跃出剑鞘,呼啸一声,沉入了水底。因而后人撰文时往往以“龙剑一沉”来婉言文章中某人的辞世,如《唐故游骑将军隰州隰川府左果毅都尉陈君夫人张氏墓誌铭并序》中便有“夫人庆钟簪组,质表秾华……自凤桐半悴,龙剑一沉,遂悟劳生,精求实相。”⑷之语。《陶齋臧石記》 卷三十二亦载有“龍劒之一沉,悲風桐之半死” ⑸之句。
    其次,关于“死而不朽,貞觀二十三年也”一语,在这里汪台符为什么没有用“薨”字呢?按道理,汪华爵越国公、勋上柱国,“薨”字是可以用的。李教授说是因为“汪台符是‘咬文嚼字’的,他不会随便遣词用字”,这一点是非常正确的。按《左传•襄公二十四年》:“穆叔如晋。范宣子逆之,问焉,曰:‘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何谓也?’……穆叔曰:‘豹闻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⑹可见,汪台符在这里巧妙地
引用了这个典故以歌颂汪华的历史功绩,所以只能说“死而不朽”,而没有说“薨而不朽”。

二   关于“有棠树之诗,无良弓之叹”的异议


    关于“有棠树之诗,无良弓之叹”一句,有些版本作“有棠树之诗,无良吏之叹”、“有棠树之诗,无良人之叹”,如果作“良吏”的话似乎也是可以说得通的,因为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对好官一般不称清官,而叫“循吏”、“良吏”、“廉吏”等等,用在这里正表明了作者汪台符为越国公汪华正史无传而大抱不平。至于“良人”则纯粹是后人传抄时的笔误,因为“良人”一词在古时多用于妻子称丈夫。如唐李白《子夜吴歌》之三:“秋风吹不尽,总是玉关情。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一诗中便有。如果是“良弓”二字,在这里也并不是指“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中所说的“良弓”,也可以引申为帝王特为倚重的股肱之臣。唐太宗曾对萧瑀说“朕少好弓矢,得良弓十数,自谓无以加,近以示弓工,乃曰‘皆非良材’,朕问其故。工曰:‘木心不直,则脉理皆邪,弓虽动而发矢不直。’朕始悟向者辨之未精也。朕以弓矢定四方,识之犹未能尽,况天下之务,其能遍知乎?” ⑺,并于贞观十七年修建凌烟阁来陈列由阎立本所画的二十四位功臣的画像,可见越国公汪华是有“良弓”之实,而真的无“良弓”之叹了。不过这也和太宗平衡朝局的政治手段有关,依托关陇士族,控御山东高门,吸纳江南人才,因而终太宗一朝,朝政班底中江南地区惟王珪、许敬宗二人,所以汪华“无良弓之叹”的命运也是当时的时代造成的。不过,贞观十九年太宗伐遼東,汪华“詔為九成宫留守” ⑻,却是给予了大大的重用。九成宫是太宗朝的离宫,始建于隋文帝开皇十三年,唐太宗贞观五年修复扩建,更名为“九成宫”,“九成”之意是“九重”或“九层”,言其高大。自贞观六年到十八年,唐太宗曾五次来九成宫度夏,唐高宗李治登基,又将九成宫改名为“万年宫”,他和皇后武则天先后来过八次,由此可见其政治上的重要性。贞观十九年“车驾行幸洛阳,以房玄龄留守京师,右卫大将军、工部尚书李大亮副之。”⑼可见当时的京师副留守为右卫大将军、工部尚书李大亮,而当时的洛阳宫留守为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太子太保、宋国公萧瑀,汪华能被詔為九成宫留守,可见太宗对其是深为“知己”倚重的。
三 关于“捞月而死”的异议

    贞观二十二年“冬,十月,癸丑,车驾还京师。”贞观二十三年“三月……上力疾至显道门外,赦天下。丁卯,敕太子于金液门听政……夏,四月,乙亥,上行幸翠微宫” ⑽,“力疾”指勉强支撑病体,可见太宗贞观二十三年三月时已是十分病重了的。虽然自贞观二十二年十月至贞观二十三年四月一直在京师未往九成宫,因为期间正值冬春季节,无需避暑。而九成宫位于今宝鸡市麟游县的渭北高原丘陵沟壑区,离京三百里。由“公夙夜盡瘁,事無所乏,駕還尤稱其勤,二十三年三月三日薨于長安”可知越国公汪华夙夜盡瘁,积劳成疾,三月前就已由九成宫留守任上被调回长安养病了。“公初疾,上常勞問賜醫藥”,看来太宗也早已知悉汪华病重之事了,以他的睿智圣哲,根本不会发生太宗以捞月为由赐死汪华的事情。并且这里有几个客观的事实,其一、越国公汪华逝世前,太宗的朝班骨干及凌烟阁功臣尚在,如名将李靖、李勣、长孙无忌、刘弘基、程知节、唐俭、褚遂良等等,所以对高宗朝也并不构成巨大的政治威胁。其二、汪华九个儿子中任军职的有三子达,会州刺史镇守;四子广、五子逊任左卫府飞骑尉,是个有爵无实职的闲散官员;八子是郑王府参军;长子是朗州都督府法曹;七子是岐王府法曹;六子是薛王府户曹,且非为太宗朝两大政治集团中的关陇士族和山东高门成员,故不能构成对唐王朝的威胁。汪华三子汪达镇守巩昌,并征贺鲁、龟兹、高昌,功袭越国公。所镇毗邻土番、党项、回纥,乃战略要地,为京都西面屏障,朝廷命汪达镇守巩昌也足见皇帝对汪华信赖有加⑾。其三、农历三月三日并不适合赏月,因为月球本身不发光,当它运行到太阳与地球之间,被太阳照亮的半球背对着地球时,人们在地球上就看不到月球,这一天称为 “朔日”,即农历初一。月球顺着地球自转方向运行,农历初三时也只能看到露出一丝纤细银钩似的月亮,加上二人的身体状况,似乎都没有构成赏月的基本条件。至于服丧三年还是四年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是三年,因为从“贞观二十三年薨”到“永徽二年諸子以公喪還”正好三年,由“及薨,雜綵十牀、黄金百兩、東園秘器恩禮如功臣”及唐太宗《赐功臣密戚墓地东园秘器诏》“旧齿宿德,委质先朝,特蒙顾遇者:自今以后,身薨之日,所司宜即以闻,并於献陵左侧,赐以墓地,并给东园秘器”、《九嵏山卜陵诏》“朕是以使将相陪陵,又给以东园秘器,笃全终之义,恩意深厚,古人之志,岂异我哉!自今以後,功臣密戚及德业尤著,如有薨亡,宜赐茔地一所,加以秘器,使窀穸之时,丧事无阙。所司依此营备,称朕意焉。”⑿可知汪华逝世后是享受“赐以墓地,并给东园秘器”的功臣待遇的,不过因汪华“爱的是家乡,爱那淳朴的民风,爱那秀丽的山川,因而就算是薨逝于长安,也要归葬回故里”,故“永徽二年諸子以公喪還,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塟歙縣北七里雲郎山”。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无论是从政府文献、学者笔记还是其他传说来看,汪华“忠烈而死”一说完全不能成立。

参 考 文 献
⑴见李宾可撰《龙剑一沉,死而不朽——读汪台符文,论汪华之死》;
⑵见(清)董 诰等编《全唐文》卷八百六十九《歙州重建汪王庙记》;
⑶见《晋书•张华传》;
⑷见《隰州志•艺文》之《唐故游骑将军隰州隰川府左果毅都尉陈君夫人张氏墓誌铭并序》;
⑸见《陶齋臧石記》 卷三十二;
⑹见《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⑺见《贞观政要•政体第二》;
⑻见(明)程敏政辑《新安文獻志》巻六十一之《越国公行状》;
⑼见《资治通鉴●唐纪十三》;
⑽见《资治通鉴●唐纪十五》;
⑾见汪道显撰《汪华的历史再辩》;
⑿见吴云《唐太宗全集校注》之《赐功臣密戚墓地东园秘器诏》、《九嵏山卜陵诏》;
⒀见汪籛《唐太宗之拔擢山东微族与各集团人士之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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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自己取字慈言,号白石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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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16: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有力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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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16: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行文严谨、参资丰富、论据充足,可信度和辩证水平极高。很有力度!

如鋐本家辛苦了!您为汪华文化的研究、历史资料的考证、千古传说的辩析立下了汗马功劳。谢谢!

我十分敬佩,完全赞同,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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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18: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有根有据有理有补地回应了“捞月说”的谬误和“九成宫留守”的正确性,值得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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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公支下绩北坦头“世承堂”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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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21: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阐述的论点有据有力,彻底推翻了华公“捞月”而死的谬论,从此文中更学到了不少新的知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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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1 22:2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汪胜忠于2008-05-31 16:10发表的  :
此文有力道啊。。。

同感。

体君一帖意,胜读十年书!
夕阳无限好,七十古来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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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31 23: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众位本家的夸奖,这些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的“集思广益”
也可以说完全是你们的成果啊  只是被我小心地“窃取”了  呵呵  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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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 15: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家严谨的态度值得赞许,学习了!
走走汪家的路,叙叙汪家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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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汪氏源流,学习汪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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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7 16: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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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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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9 11: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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