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切换到宽版
楼主: 汪兴吾

家礼图中的“丧服”

[复制链接]

251

主题

3515

回帖

11475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探究汪氏源流,学习汪氏文化。

Rank: 8Rank: 8

积分
1147514344

特殊贡献奖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9 21: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宗法制、分封制与姓氏

夏、商、周被史学家称作“三代”。夏、商两代的国家最高元首称“帝”。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接任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以行传给自己的儿子。公元前八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

  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内涵对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宗法制源于父权家长制家庭。随着社会发展,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被父系氏族社会取代,并最终确立了父权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太古先民“知母不知父”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父权家长制家庭普遍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诸妻中分别嫡庶。据《独断》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况是这样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嫔。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众多嫔妃、妻妾所生的一大堆子女如果不划分个先后次序,不立定个章法规矩,那就会乱套。这个章法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子妇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子女(女儿不在其中)划分为“嫡”和“庶”两类。嫡,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谓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儿子谓庶子、庶出。嫡为大宗,庶为小宗。嫡庶的划分标准如图所示:

妻妾
一般称谓 宗法称谓 继承
妻(正配) 三哥(20岁)
六哥(14岁) 嫡长子
嫡次子 嫡子
庶子  
妾一(侧室) 大哥(25岁)
四哥(19岁) 庶长子
庶三子   
妾二(侧室)  二哥(22岁)
五哥(15岁) 庶次子
庶四子   



  据《史记·殷本记》载:“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从而造成“比九世乱”、“诸侯莫朝”的局面。殷商后期,兄终弟及制为父子相承制代替。如弟乙的长子微子启生在“微”,封为子爵,名启;因启的母亲身微,非正妻,因此启虽为长子却不能承袭帝位。帝乙的小儿子辛(即纣王),因其母是正宫,嫡出,故继承了殷商的帝位。正是这位辛使殷商走向灭亡。这说明殷商末期,嫡长继承制已经确立。

  据黄河流域周原(今陕西岐山)生活的周部落,在古公亶父时,嫡长继承制还没完全确立。古公少子季历继承了王位,而长子泰伯、次子仲雍出奔长江三角洲,后来建立了吴国。季历传位于长子姬昌,姬昌又传位于长子姬发。姬发灭商后,大力推行嫡长继承制。自此宗法制度被作为立国的原则世世代代延续了下来。

  根据宗法制,“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的精神,周王朝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继承王位或爵位的唯一合不者,庶子即使比嫡长子年长或更有才能,也无权继承。这就使弟统于兄,小宗统于大宗。庶子虽然不能继承王位,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王位的其他爵位。为此,周王朝依据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又创设了“分封制”,其具体办法是:一、周王朝的国王以都城镐京为中心,沿着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大片圭地,建立由周王直接统治的中央特别行政区,此谓之“王畿”。二、王畿以外的全国所有土地,划分为大小不等无数块,分封给各路诸侯。但这些封国面积很小,实质上都是一个个城堡式的军事据点,以此为中心对四周地方加以控制,大概二三十个封国加起来的面积也没有王丝大。这就保证了中央对封国的绝对控制权,诸侯国象群星捧月似的,环绕拱卫着王畿。诸侯国的分封有两种情况:1.同姓封国。凡是姬姓的周王室亲族,每人都可分到一块土地,在那里建立封国,此即同姓诸侯国。周初,先后分封了71个诸修国,其中周武王封其兄弟立国者15 ,姬姓立国者40人。如,周武王封其弟振铎于曹(今山东定陶),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唐(山西翼城)。周公平定武庚叛乱后,又分封周朝王室子弟26国。2.异姓诸修。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分封少数有功之臣,如姜子牙封于齐;二是发封一些既不能征服又防止作乱的部落,如夏王朝的后裔东楼公(姒姓)封于杞国,伏羲氏的后裔(风雄)封于宿国。周武王又将已灭国商纣王之子武庚(子姓)封于宋国,以示政治安抚。后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被周公平息,改封纣王庶兄微子启于宋国。

  周王朝分封诸侯国之后,上古长期存在的“部落”自此逐渐消失,为封国所代替。周初封国地位平等,直属中央管辖,但国君的爵位各有高低,故封国的面积也大小不一。周王朝将封国国君的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五级以下还有第六级“附庸”。附庸国的面积更小,附属于附近较大的封国。这五级爵位的产生,系根据宗法制的嫡、庶关系而定,如图: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嫡子)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国 王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公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侯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嫡 子
                                                  伯 爵        伯 爵     伯 爵      伯 爵
                                                       小 宗      大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嫡 子
                                                       子 爵      子 爵      子 爵
                                                                   小 宗      大 宗
                                                                   庶 子      嫡 子
                                                                   男 爵      男 爵
                                 小 宗
                                                                               庶 子
                                                                               平 民
  
  所有封国的国君总称“诸侯”。周初五级封国与附庸国的情况如下:

等级  爵位 法定面积 举例
一    公国  50平方公里 齐、鲁
二  侯国  35平方公里 晋
三  伯国 35平方公里 申
四  子国 25平方公里 黄、罗、祝、邾
五 男国 25平方公里 许
六 附庸  不足25平方公里  萧

  由上可知,西周初期的诸侯国领土很小,不少封国只是一个城。东周开始,各诸侯互相吞并,疆城才逐渐膨胀,各诸侯大国才建都,并成为和周王室分庭抗礼的独立王国。

  在西周时代,除了中央直接分封各路诸侯外,各诸侯在自己和领地内再分。诸侯一般将的中心地区留给自己直接统治,其余土地再分封给他嫡长子以外的亲属——卿大夫,此类封地称为“采邑”卿大夫也将自己分得的采邑再分割给他嫡长子以外的亲属——士,称作禄田。于是,全国就形成了一个以国王室为中心,向四周辐射,由四周拱卫的统一的等级分明的宗法分封政治结构。

  由上,我们可以提出:(1)宗法制规定嫡长子继承王位、国君位,其余的庶子一律分封出去;(2)诸侯之封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爵;(3)诸侯再将部分国土分封给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又将部分采邑分给作为禄田。这样,周王朝与分封诸侯国就保证了他们世世代代的血族统治,万里江山遂成一家。如下图示:

           嫡长子(大宗)——承袭王位
周天子                        嫡长子(大宗)——承袭国君
       众庶子(小宗)——分封诸侯                         嫡长子(大宗)——卿大夫
                            众庶子(小宗)——分封卿大夫
                                                     众庶子(小宗)——分士

  西周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国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于是,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来源:中华姓氏寻根网)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1

主题

3515

回帖

11475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探究汪氏源流,学习汪氏文化。

Rank: 8Rank: 8

积分
1147514344

特殊贡献奖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0 20: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徽州古老的丧葬风俗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更新时间:2006-6-1  浏览次数:393
【字体:     】


  俗话说“死要死在徽州”。在程朱理学盛行的徽州,旧时的丧葬风俗,的确不同一般。徽州人们对死的重视,从婚嫁时置棺木作嫁装到五六十岁即“办前程”(后事)可窥一斑。谚称“六十不办前程,死倒别怪儿孙”。因此一般人到五六十岁,便开始为自己准备“前程”,备置棺材,请风水先生选取“风水宝地”,作为葬身之所。棺材一般都用杉木,普通棺材是“十二斗”(由十二块板做成),上等棺材为“十斗”,最差的“十八斗”。棺材叫“寿木”,寿木完工,至亲好友送礼庆贺,祝愿主人百年长寿。徽州人选择墓地非常考究,要有“来龙”、 “下手”,为朝山秀丽、望水来临的“牛眠大地”,墓地选好后便建生坟(即“生宫”),俗称“作风水”。旧时丧葬礼俗亦极为隆重,以至过于繁琐,大致可分为“送终、报丧、入殓、请七、出丧、安葬”等等。

  送终:老人病危,家人站立床前,听候交待后事,老人神情有变,即将咽气,已出嫁的女儿要回避,儿孙立病榻前,高声呼唤,直到咽气,全家人跪在床前嚎啕大哭,此为“送终”,远方的儿孙须在老人咽气前赶到家,否则就被认为没有能为之送终,或者说是没能尽孝,是一大憾事。

  报丧:完成送终前后的种种程序后,便向亲友报告死讯,此为报丧。其中,休宁县的报丧者,是执一伞进门,将伞尖向下竖置大门里侧,亲友一见便知。黟县是把伞挂到堂前左边的椅背上,然后坐在对面座上,口报:你家***“多谢”了。

  入殓:将死者裹棉穿戴整齐入棺,谓之“入殓”。各地均有专事为死者入殓的人,有求必应。

  请七:自丧亡之日起,每7天为一七,七七共49天,逢七,儿孙们备香烛贡品,在灵前或坟上祭奠,俗称“请七”。

  出殡:把灵柩送往墓地,谓之“出殡”。由于选择坟地或其他原因,停柩做丧,最短3天,最长经年(等配偶死后同时出殡),一般是49天。

  安葬:出殡前,开启“生宫”之门,向墓坑内倾倒石灰。灵柩到达,坑内再烧一些豆萁麻秸,并留火种,然后陈棺摆正。还要宰雄鸡淋血于棺盖,放爆竹,烧纸钱,最后一次焚香跪拜。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1

主题

3515

回帖

11475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探究汪氏源流,学习汪氏文化。

Rank: 8Rank: 8

积分
1147514344

特殊贡献奖

 楼主| 发表于 2006-11-4 18:47:13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1

主题

3515

回帖

11475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探究汪氏源流,学习汪氏文化。

Rank: 8Rank: 8

积分
1147514344

特殊贡献奖

 楼主| 发表于 2006-11-4 18: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1

主题

3515

回帖

11475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探究汪氏源流,学习汪氏文化。

Rank: 8Rank: 8

积分
1147514344

特殊贡献奖

 楼主| 发表于 2006-11-4 18: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1

回帖

1179

积分

精灵王

积分
1179
发表于 2006-11-8 23: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把整理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1

主题

3515

回帖

11475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探究汪氏源流,学习汪氏文化。

Rank: 8Rank: 8

积分
1147514344

特殊贡献奖

 楼主| 发表于 2006-11-18 22: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时间不允许。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1

主题

3515

回帖

11475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探究汪氏源流,学习汪氏文化。

Rank: 8Rank: 8

积分
1147514344

特殊贡献奖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2 22: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仪礼》一书为《五经》之一,与《周礼》、《礼记》合称“三礼”(也有人称“三礼”同为《五经》中的《礼》)。本书共有十七篇,系统介绍了古时的礼仪。
士冠礼第一
士昏礼第二
士相见礼第三
乡饮酒礼第四
乡射礼第五
燕礼第六
大射仪第七
聘礼第八
公食大夫礼第九
觐礼第十
丧服第十一
士丧礼第十二
既夕礼第十三
士虞礼第十四
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有司彻第十七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主题

708

回帖

2万

积分

认证会员

芃叟

Rank: 6Rank: 6

积分
26630
发表于 2009-11-17 18: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丧服”中有关几个字的读音:“衰”读CUI,不读SHUAI;“齐衰”中的“齐”读ZI,不读QI.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6

回帖

165

积分

侠客

积分
165
发表于 2011-5-1 19: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家礼图中的“丧服”
汪兴吾
丧服制度的原则是“称情而立文”(《荀子•礼论》),意思是:丧服的节文是按照生者与死者的感情深浅(关系亲疏)来确立的。
某一姓族的繁衍从理论上讲是无止境的,为便于生活和管理,需要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划分家族。古人将父、己、子三代作为家族的核心,上下各推一代便为祖、父、、己、子、孙五代,再上下各推两代,便为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孙、曾孙、玄孙九代。这就是家族的范围,即《礼记•丧服小记》中的“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
血缘关系越远,情感自然会递减。这种现象礼书称为“减杀”。古人根据家族内亲情“减杀”的原则,制定了相对应的五等丧服:斩衰( 丧服上衣前襟缝有一条叫“衰”的带子,指代丧服)、齐衰、大功、小功、纽麻。直系向上,亲情逐代减杀,称为“上杀”,丧服的等次由重到轻地下降;直系向下,称为“下杀”;亲情向旁系亲属的的减杀,称为“旁杀”。从高祖到己身五代,称为“五服”。出了“五服”,如何服丧?一是“五世(从父上数五世)祖免( )”,即在其入硷、出殡时左袒(左臂袒露)、著免(头上结一条一寸宽的丧带):二是“六世,亲属竭也”。五等丧服细分十小类:
斩衰:布料制作丧服时用刀斩断,不再缝边。其布料三升(古人织布标准宽二尺二寸,一升为经线80缕,日常衣料十六升,即经线1280缕)。其制作布料的麻缕加工简单,颜色粗恶。
①斩衰三年(实际是二十五个月)。只限于子女为父亲、妻子为丈夫、父亲为嫡长子等。
齐衰:丧服缝边,四升,布料加工同斩衰。分四种:
②齐衰三年。父卒为母,母为长子。
③齐衰杖(杖,丧具,一是丧主用,二是老者、病者用,未成年者不用;杖高齐心;为父丧用竹杖,根部朝下;为母丧用桐木削成的桐杖)期(期年,一年)。父在为母(父母之服有别,用“家无二尊”也)、夫为妻服:丧服与齐衰三年同,但丧期为一年。
④齐衰不杖期。为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等服之。
⑤齐衰三月。为曾祖父母等服之,庶人为国君。
大功:布料大略加工,略捶、水洗、除杂、脱胶,纤维较柔和,但色不太白。
⑥大功殇(19-16岁为长殇,15-12为中殇,11-8为下殇。殇服降等。未满8岁而死为无殇之服,即不穿丧服,仅哀哭之。哭之时间以死者年龄折合成月数,“以日易月”,生一月即哭一日。古礼人生三月取名,殇者不足三月则不哀哭)九月、七月。布料七升。主要为殇者服。为子、女的长殇、中殇、兄弟之长殇、中殇等。
⑦大功九月、七月。布料八升。为从父兄弟、丈夫的祖父母等。
小功:布料比大功白,十一升。
⑧小功殇五月。为叔父之下殇、兄弟之下殇等服。
⑨小功五月。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服。
细麻:其脱胶更细,十四升半。
⑩纽麻三月。为族曾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妻之父母、妻、甥、婿等亲服之。
繐( )衰:诸侯之臣为天子服。
服丧的原则(即“服术”)有六;
①亲亲:为有血缘关系的人服丧。
②尊尊:为有社会地位的人服丧。如臣民为国君。
③名:异姓女子嫁到本族后形成的名分关系。
④出入:女子出嫁前服正服,嫁后降等;男子出继亦同理。
⑤长幼,成人服,幼者殇服,.殇服要降等。
⑥从服:如子随母为外祖父母服丧,臣为国君之亲属服丧等。
根据有无血缘关系又可将丧服分为“恩服”和“义服”。
古人重视服丧期间的表现,以论德行之高下,禁止饮酒作乐、生孩子等行为。
根据血缘关系又将亲属分为宗亲与外亲、妻亲。同姓本宗为宗亲;母亲的本宗亲戚为外亲;妻子的本宗亲戚为妻亲;姑、姊妹是本宗,但其子女随父姓,亦为外亲。由宗亲、外亲而妻亲,其服丧的范围逐渐减少,丧等亦依次递减。
wangxianw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汪氏宗亲网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皖ICP备20001616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皖公网安备 34100202000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