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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9: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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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圩兴建小史 作者:刘尚恒
万春圩在芜湖县万春区境内,是历史上开发最早的江南圩田之一,也是安徽古代农田水利建设中卓有成绩的名区之一。
万春圩的始建确切年代今不可考。三国东吴时曾招募江北十万流民来江南开垦,史籍有东吴赤乌二年(239),永安三年(260),建衡元年(269)三次在丹阳湖一带兴建水利,围湖造田的记载,其地包括今万春、咸保一带。三国末年,丹阳湖田的收入是用来供嫔妃们的胭脂费。直到东晋义熙八年(412)才“田赐贫民”,由官田变为民田。唐代时曾一度为确保官粮漕运,禁用丹阳湖水灌溉,圩田遭到荒废。后来圩田逐渐恢复,但又为秦姓的土豪所霸占,改为秦家圩,以示其私有。南唐时收归皇家所有,置官管理。划荆山、万春、黄池为三曹,租税直接调入后宫,仍供嫔妃们胭脂费用。
到了宋代,圩田下属芜湖县,租税收归大农司(相当于农业部)。大平兴国中(公元十世纪末),江南大水,主管圩务的官吏欧某护圩不谨,圩田被洪水冲毁。其后荒废八十年,中间曾几度议修,可是朝野上下争论激烈,意见不一,没有修成。直到嘉祐三年(1061),江南东路转运使张顒 ,判官谢景温竭力主张重修,并且派宁国县令沈披实地勘察,主张治理。沈披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沈括的胞兄。其时沈括正寄居沈披处,于是积极参与治圩的工程规划,事后写了篇《万春圩图记》。图虽不存,文字犹传。这篇文章对于万春圩的历史,特别是嘉祐六年的修复缘由、始末、经过,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载,是研究我国古代圩田历史的一份最重要的文献资料。
沈括、沈披弟兄二人从水利工程到所谓“蛟龙伏其下”,逐一驳斥了反对派的意见,提出了治圩的五条理由(即著名的《圩田五说》)。他们“挑众独任,犯患难而不顾”,全力修复万春圩。这一举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十天之内,用以工代赈的方式,从宣城、宁国、南陵、当涂、芜湖、繁昌、广德、建平(今郎溪)八县,招募民工一万四千人。沈披率八县民工,指导工程设施。张顒也把办事机构移来芜湖,并且每日亲临工地视察。这次重修工程分作四个阶段:第一,用五天的时间铲除丛生的杂草,烧荒拓野;第二,以四十天时间,筑起一道宽六丈,高一丈二尺,长八十四里的大圩埂,并在圩埂旁种植数万株桑树;第三,以四十天时间在圩内开垦一千二百七十顷良田,每顷以天地、山川、草木杂字为名,开掘排灌沟渠,划定村落,村落之间可以行舟。圩中又辟一条纵贯南北,长22里,宽可并行两车的大道,道旁植以柳树。大圩四周建有五座水门,视水旱启闭。全部工程费用为粟三万斛,钱四万。圩筑成后,每年得租粮三万六千斛,菰蒲桑等杂项收入五十万,给统治者增加很大的财源。于是宋仁宗很高兴,赐名为万春圩。过了四年,即治平二年(1065),浙江和湖北闹大水,汪洋泽国,人庐漂没,宣城和池州一带的圩田被冲毁的数以千计,而万春圩岿然独存,固若金汤,并且赖此保护了一些小圩。但是,当年利用修复万春圩的剩余物资,在其东修筑的百丈圩,因为地方官放弃领导,施工者不认真,基础没打好,被这次大水冲毁了。这样,原来反对修万春圩的人便利用百丈圩的沉没,大肆造谣惑众,硬说万春圩也破了,宋朝中央政府不分清红皂白,就将张、谢作降职处分。
北宋末年,金兵侵犯中原,士民南渡,宋朝政府于是在江南大兴水利,大辟农田,一方面弥补逐渐丧失的北方财政收入,一方面籍以安顿北方的流民。芜湖县的政和、易太、陶辛、行春诸圩,皆于此时修筑。据绍兴元年(1131)统计,仅行春、陶辛、政和三大官圩,周长就达一百四十五里。过了四十二年,即乾道九年(1173)户部侍郎叶衡来当涂、芜湖一带调查圩田时,芜湖县各圩周长达二百九十余里,可见其间有了很大的发展。此后的元、明两代,万春圩也多时兴时废,更迭不长。据史料记载,除水旱自然灾害原因外,关系兴废的社会因素有五点:一是政和五年(1115)兴建的永丰圩,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封赠秦桧,秦桧竭力增修,致使水道不畅,当涂、芜湖一带圩田常因此受害;二是明永乐初于高淳筑东坝,并不断增高加固,使宣、歙之水不得东入江浙,于是固城、石臼、丹阳三湖圩亩十毁其五,被毁圩口多达八十多个;三是历史上关于圩田的兴建,历来有不同的争论,反对者以为修圩是与水争地,主张决圩以顺水势;四是这一带滨临长江,地近金陵,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频繁的战乱致使圩田荒废;五是就万春圩而言,地处芜湖、当涂二县之交,两县常以圩田归属争执不下,此兴彼废的事也是常有的。如明正统间,当涂县民刘祖阴伙同建阳卫官军募民修筑万春圩将成,而芜湖县民胡琦等提出呈控,安徽巡抚只得下令掘毁。
到了清初,万春圩成了旗营牧场,放养马匹。咸丰以后,马匹已空,荒为废湖。一直到光绪二十九年(1903)江宁将军信恪,两江总督张之洞,奏请重新开垦万春圩。其主观目的,在政治上是防止“民兵杂处,时起讼端”,“盗贼窝巢,黑教潜缉”,以加强封建统治;在经济上是用荒废的圩田,解决旗民生活上的艰窘,巩固其经济基础。
这次改牧场为屯田的步骤是:一、光绪二十九年清水河设立屯垦局,置屯垦员管理;二、派徐赓、福安等实地勘察测绘,测得牧场东西约二十里,南北有十七里,面积为十六万亩。除去开挖渠,增置 垝堰,加筑堤塍、陡门外,可垦圩田十万亩。其开垦管理办法分为三类:一是流民已耕的熟田,每亩交折租银三元,每年交租麦钱百文,租谷一斗,然后发以垦执,作为永佃之田,算为佃民。二是未垦的荒田,由民间集资筹备公司,呈交如上押租钱及按年认交如上租谷租钱,发予垦执,作为永租,亦算佃民。其交租办法是第一年因开荒免租,第二年减半,第三年交全租。三是留备旗民屯垦之田,不但发给耕牛、种籽,而且免交押租、谷租、麦租,以示优惠。并计划开办农务学堂和武备工艺学堂,培养旗民中十二岁以上青少年。这次放垦,实际开垦的田地为八万四千零四十亩。
民国三年(1914)各开垦公司联名要求改租田为民业田,先后经安徽巡抚及北洋政府财政部获准,每亩补交一元,造册费一角,由该部发给执照,成为公司的恒产。万春圩又从皇家手中转入地主资本家手中。全圩八万多亩圩田,被三十六家公司霸占的达六万八千多亩,其中拥有千亩以上的就有慎德、全德、德、久大、厚生、三合、兆丰、普庆、裕兴、和丰、人和、福安、陈义、九如、同和、永义等十六家大公司。三十六家公司合谋压榨农民,春租由原来的每亩交十个铜板,改为小麦二十八斤,秧租由原来的每亩交稻十三斤,增加到一百四十至一百六十斤。另外还增设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迫使广大农民特别是赤贫如洗的佃户,长期挣扎在死亡线上,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掀起抗租抗暴斗争。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万春圩农民就成立了农民协会和党的组织,展开了可歌可泣斗争。直到一九四九年四月,这个千年古圩才真正回到人民手中,获得了新生。
1984年11月25日于安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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