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0-3-31 22: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新快报》:地沟油监管“难得糊涂”
“地沟油”——这个名词重出江湖一下让笔者茅塞顿开,原来吃到肚里的油还能百倍毒于砒霜,看来与日俱增的,不单是各类如地沟油、毒豇豆、结石奶粉、黑心棉的令人极度不齿的社会现象,无辜市民的肠胃免疫功能也越练越强了。
据报道,吃十顿饭就有一顿享受地沟油,如此高的“中奖率”实在让人惊叹,地沟油占据的江山是怎么打下来的,监管部门是不是隐退二线、毫无耳闻?现在曝光了,原来漂亮的造型、清香的菜式下流着的是黑心的油,这黑心油的制造者、使用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应该怎么重治?《食品安全法》显然准备好了,但监管部门还没上路。
经济越发展,饮食经济也大踏步前进,不只是逢年过节食肆呈现“一位难求”的繁荣,平时人满为患也是耳闻不虚。地沟油、问题筷等不是现在才有,但是越放在太阳底下晒才越令人忧心忡忡,还要多少曝光才能让监管和清查不再是“难得糊涂”?
当下,大大小小的饮食店遍布街头巷尾,“食品卫生A、B、C级企业”的牌匾挂得满墙都是,饮食行业的卫生状况尤胜乱世,在厨房里有如暗箱操作的食品制作,1吨地沟油300元的廉价成本,要想用良心去理清利与弊显然更难,怎么将监管落到实处,严查危害的源头制造者,严罚利益熏心的使用者才是根本。
厨房谁会进入?食肆谁有良心?部门谁来监管?消费者谁能知情?肚子遭大殃,民众很受伤!现在我们该信谁?3•15刚过,消费者权益也包括知情权、健康权,这些权利谁来保障?地沟油吃下肚,肚子慢慢不高兴,毒越积越多,哪一天发作进了医院找谁去?谁也不知谁的地沟油在我的肚子里?只能认命。
曾经坊间流传过这样的言论,“大部分食肆的厨房,只要你看了,保准吃不下饭”。传言自有原由,即使传言存在多时,但饭还是要照吃,眼不见为净,不然如何?难不成去食肆还能越过“厨房重地,非请勿入”的禁令,一探究竟后再安坐吃饭?谁给你权?再者也没条件让众人一窝蜂地走“检查厨房后吃饭”的流程,市民只能将这个信心票投给了监管部门,但监管的成效却屡屡让市民心惊胆战。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也应该大于天,就是这人命关天的事儿也是丑闻一宗接着一宗,曝光固然是好事,变成“潜规则、潜问题”无法处理才是大麻烦了。
如果各级监管部门再将诸如“清查地沟油”的死命令当成一记醉拳,打出去软绵无力,收回来风风火火,那终有一天群众不只是用脚投票的事,而是有没命投票的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