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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无情人有情    如何收养地震灾区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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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2 20:5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 地震无情 人有情 如何收养地震灾区孤儿

    *                                                                                                   2008年05月22日13:32 华律网

  地震无情,人有情!地震是无情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心永远是炙热的。地震虽然毁坏了许许多多的美好的家庭,但是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相互关爱,我们一定能建立更多的美好家庭。为了更好的帮助好心的人们了解如何收养灾区孤儿, 特邀请汪敏华律师为大家讲解。

  汪敏华律师:如何收养地震灾区孤儿?

  几天了,收到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网民的电话,向我咨询如何收养地震孤儿。为此,我上网查了一些规定有国家、地方对该部分的政策,现集一贴子发出,以助众网民。

  从《四川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收养灾区儿童的答复意见的通知》得知:国家民政部向各市、州民政局就地震孤儿收养问题作出《关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收养灾区儿童的答复意见》其精神是“依法收养”。

  何谓依法收养?

  何谓依法收养?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条文,参照上海市民政局公示的地震孤儿收养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第六、第八条所规定的有关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条件可以解决网民的提问。该部分条文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2、丧失父母的孤儿;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的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另,据四川省民政厅工作人员的介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收养工作的具体开展起码要在半年或一年以后。因为,“收养孤儿本身有一定的程序,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例如孤儿身份的确认就很复杂。救灾工作结束,民政部门会为灾区的孩子张贴寻亲公告,父母需在60日之内前来认领,如无人认领,亲戚朋友也放弃抚养,才能基本确认其孤儿身份。接着初步配对,再进入公示,在没有异议的条件下方能完成收养。”

  从各地的孤儿收养办理情况看,你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应该会设立专门窗口办理登记事项,符合收养条件的,你可以先去登记。

  附件一:民政部《关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收养灾区儿童的答复意见》

  各市、州民政局: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附近发生7.8级强地震后,社会各界纷纷用各种方式表达爱心。特别是5月13 日,电视媒体报道温家宝总理看望灾区孤儿后,很多国内外组织和个人心系灾区儿童,对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忧心忡忡,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纷纷要求收养灾区儿童。我们对社会各界对灾区人民,特别是灾区儿童的关心表示衷心地感谢,我们也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灾区人民一定能够顺利渡过难关,取得抗震救灾的最后胜利。

  目前,灾区各项抢险救灾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是当前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灾区各级党委、政府正采取一切手段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的孤儿和暂时找不到父母的儿童也已由当地政府予以妥善照顾和安置,并尽一切可能查找孩子们的父母和幸存的亲人。我们期待并且相信,随着救灾工作的逐步深入,一定会有更多的孩子能够回到他们的父母和亲人身边。

  请关心灾区儿童的国内外组织和人民群众放心,民政部将全力支持受灾省市民政部门妥善照顾好孤儿的生活,确保他们在震后能够尽快恢复身心健康,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儿童的安置和生活情况。同时,在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我们也将尽早开展孤儿的收养工作,使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申请人可以依法收养灾区儿童。

  附件二:网上一则通讯

  据四川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收养工作的具体开展起码要在半年或一年以后。“收养孤儿本身有一定的程序,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例如孤儿身份的确认就很复杂。救灾工作结束,民政部门会为灾区的孩子张贴寻亲公告,父母需在60日之内前来认领,如无人认领,亲戚朋友也放弃抚养,才能基本确认其孤儿身份。接着初步配对,再进入公示,在没有异议的条件下方能完成收养。”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节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献出您的一份爱心,就可以救助更多的生命。伸出您的援助之手,就可以为更多的孩子带来温暖与关怀,让他们远离痛苦的边缘,快乐幸福的走向灿烂的明天!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我们坚信,您的爱心,他的爱心,我们的爱心定能把关爱撒满人间!

  华律网祝所有的好心人健康幸福!
夕阳无限好,七十古来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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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弘扬汪姓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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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00: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占时四川省民政厅还没有对汶川北川等地的孤儿收养做出相关决定!

有爱心的宗亲本家可以先到民政部门登记申请!
45爽公-56-道安公76荣六公-80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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