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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0 21: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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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授牌0
2008年1月8日,文化部批准安徽省设立的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举行了授牌仪式。安徽省代省长王三运、省政协主席杨多良、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省委宣传部部长臧世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春生及黄山市委书记王启敏、市长李宏鸣等领导出席了仪式。
这是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后设立的第二个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实验区包括安徽省黄山市、绩溪县、江西省婺源县三地。保护区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基本方针,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建设一个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历史街区、乡镇古民居、历史遗迹、文物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口头传说、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等)相依存,并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区域。建设徽州文化生态区,对于优化文化生态环境,更好地保护徽州文化遗产和从地方文化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的精华,激活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使中华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继承发展民族文化、吸收外来文化,参与世界文化交流,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于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基本方针,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建设一个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历史街区、乡镇古民居、历史遗迹、文物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口头传说、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等)相依存,并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区域。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基本方针,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建设一个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历史街区、乡镇古民居、历史遗迹、文物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口头传说、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等)相依存,并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区域。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基本方针,将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建设一个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历史街区、乡镇古民居、历史遗迹、文物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口头传说、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等)相依存,并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协调发展的文化生态区域。
安徽省代省长王三运、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揭牌。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为安徽省黄山市、绩溪县、江西省婺源县授牌。徽州文化资源将从此进入整体、动态性保护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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