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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中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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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14: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汪中出妻

汪中是清朝乾嘉年间有名的文人和学者,扬州人。幼年丧父,母亲带着他们姐弟三人,求告无门,苦苦挣扎。他少年帮书店卖书,酷爱读书,经过刻苦自修,诗文自成一格。汪中为人,对朋友无私帮助,对母亲至孝,但以才华自负,睥睨当世文人,好骂也善骂,是清代考据学者中难得一见的至情至性的人物。

汪中肄业于安定书院,每一山长至,辄挟经史疑难数事请质。或不能对,即大笑出。(洪亮吉《书友人汪中遗事》,钱仲联主编《广清碑传集》,苏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23页。)此时担任安定书院山长的有当时性灵派诗人蒋士铨,自然也就遭到汪中的挑战,导致蒋士铨终其一生,对汪中耿耿于怀。
汪中虽然自负,学术上的知己却不少。焦循《雕菰集》卷二十一有《亡友汪晋蕃传》,亦及汪中。“汪容甫曰:晋蕃,长者也,可与论文。余尝冬夜与晋蕃饮容甫斋阁,快论至三鼓。雪深二尺许,容甫酣卧榻上,睨曰:他人不易有也。不二十年,超宗、容甫、晋蕃先后没世,回思若旦夕事,悲哉!”(焦循《雕菰集》,《续修四库全书》本。)焦循也是当时扬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以研究《周易》、《孟子》和天文历法而闻名。

但是,我过去一直对《清稗类钞》著述类,儒林外史条,记载王容甫出妻孙氏事,大惑不解。其妻工吟咏,尝有句云:“人意好如秋后叶,一回相见一回疏。”汪中极不喜。一日晨出,忽潜回房,妻方梳头,中出其不意,自其后抱之。孙氏骇,问:“是何人敢尔相戏?”中遽怒,曰:“岂尚有他人敢如此乎?”故出之,为时论所薄。《类钞》云,《儒林外史》中之匡超人即暗指汪中。(徐珂编著《清稗类钞》,中华书局。第八册,第3767页)一个至情至性、充满人道精神的学者,岂能因这样的小事,无中生有地把发妻休掉?这是我在读《类钞》时的疑惑。但《类钞》终究是属于野史,道听途说之言,所在多有。不过,在他的文集《述学》中对此事却似乎绝无提起。到底有无此事,实在令人感到趣味。
后来读清末扬州学者李详(字审言)的《汪容甫文笺》(见《李审言文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才多少了解了事情的一些真相。汪中《自序》一文中曾自云与刘孝标之共同点:“孝标悍妻在室,家道轗轲。余受诈兴公,勃豀累岁,里繁言于乞火,家构衅于蒸梨,蹀躞东西,终成沟水。”且看李先生解读文献之功。
兴公为谁?《世说新语·假谲篇》:“王文度弟阿智,恶乃不翅(不翅即不啻,古语中乃多之意),当年长而无人与婚。孙兴公有一女,亦僻错,又无嫁娶理。因诣文度,求见阿智。既见,便扬言,此定可,殊不如人所传,那得至今未有婚处。我有一女,乃不恶,但吾寒士,不宜与卿计,欲令阿智娶之。文度欣然而启蓝田云:兴公向来,忽言欲与阿智婚,蓝田惊喜。既成婚,女之顽嚚欲过阿智,方知兴公之诈。”王氏之子问题人人皆知,兴公诈而嫁女。汪中引此典故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指自己的发妻孙氏有很多问题,导致他最终出妻?李审言开始认为汪中“厚诬其妻”。
为什么李审言会有如此的看法?其实当时如《清稗类钞》这样的道听途说是很多的。但有两个汪中的朋友,也是很严肃的学者对于孙氏的记载却并无任何诈术,凌廷堪《汪容甫墓志铭》:“初娶孙氏,不相能,援古礼出之。”并无诈术,只不过夫妇二人感情不好,如此而已。阮元《广陵诗事》:“汪容甫明经中,元配孙氏,工诗。有句云:‘人意好如秋后叶,一回相见一回疏。’有才如此,岂有越礼自弃通门,委如落叶。且既出后,不闻再蘸,包氏世臣犹及见之。”阮元的说法,有两个说不通的地方,其一,有才即一定有德(古人之德)?其二,未曾再嫁,即为有古之妇德?这在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但以凌、阮二人的人品和声望,断不会妄言,故李审言信之,而诧异容甫何以厚诬其发妻。不过,从证据的角度,还是很可疑的, 虽然同为扬州学者(陵氏客居扬州甚久),但又怎能轻易知晓他人家事?
但毕竟凌、阮二氏的证言要比《清稗类钞》的证言有力得多,而且不是孤证。改变李审言对于汪中厚诬其妻的看法的更有力的证据,还是来自对汪中上面一段文字的解读。他说“勃豀”、“乞火”、“蒸梨”这些典故都是婆媳之间的事情。
“勃豀”李审言未注。此词之源头出自《庄子·外物》:“室无空虚,则妇姑勃豀。”唐代陆德明《经典释文》:“勃,争也;豀,空也。”司马彪注《后汉书》云:“勃豀,反戾也。无虚空以容其私,则反戾共斗争也。”其意指因为共有的空间过于狭小,导致婆媳这两个背景的女人容易产生摩擦和争斗。这在现代社会也是屡见不鲜的,更何况汪中家贫,容易引发矛盾也可以想见。
“乞火”乃汉初谋臣蒯通所运用的一个比喻。《汉书·蒯通传》:“臣之里妇,与里之诸母相善也。里妇也亡肉,姑以为盗,怒而逐之。妇晨去,过所善诸母,语以事而谢之。里母曰:‘女安行,我今令而家追女矣。’即束缊乞火于亡肉家,曰:‘昨暮夜,犬得肉,争斗相杀,请火治之。’亡肉家遽追呼其妇。”自属婆媳之间的猜疑。
“蒸梨”,见于《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曾参,南武城人,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藜烝不熟而出之。”看来这里汪中用典有误,“蒸梨”当作“藜烝”,“藜”通“莱”,乃一种草,其叶可食。曾参后母对他不好,但他却因妻子把食物没有做熟而休妻。
“蹀躞”、“沟水”之典出自汉代卓文君的《白头吟》。司马相如想娶另外的女子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以自绝,相如乃止。《白头吟》:“今日斗酒会,明日沟水头。蹀躞御沟上,沟水东西留。”见《西京杂记》。
如此看来,汪中所谓兴公使诈,纯属为其母与出妻事的关系开脱,正所谓至孝之子也。后面的内容则揭出了问题的实质,乃婆媳关系恶劣所致。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汪中之子汪喜孙在其《孤儿篇·汪氏母行记》对此有说法:“先君容甫先生初娶孙,好诗,不事家生计。邹太宜人(汪中母亲)独事井爨,有二姑相助为理。于归后,弗能同亲操作,遂归老母氏之党。”说白了,孙氏是个知识女性,不善也不愿做家务,遭致辛勤劳苦大半生的婆婆的不满,孝子汪中,虽与妻子感情很好,却无奈出妻。《清稗类钞》云云,无据。
以上为李审言先生对汪中出妻之事的解读,其探微索隐之功,令人敬佩。读书当如此,方能读出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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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mscnu 评论() | 人气()  | 引用(0) | 推荐 | 保存日志 | 问题日志 | 收藏到网摘 | 返回首页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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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15:4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
七律·喜看女孙 屯蒙辑别步尘阶,双眸晶明神度谐。
一气混元观世界,万般依赖就娘怀。
饥啼不解人间苦,梦笑惟呈弱体乖。
年老莫愁无乐趣,含饴笑弄女孙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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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8 17: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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