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宗祠建设资金的收集、使用和管理,特制订本宗祠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资金收入 (一)、红丁费的收取 1、红丁集资资金,各案祭分各庄(各湾)实有红丁人数登记花名册,由各庄负责审查,各案祭负责统计,做到一个不漏,如实上报。 2、红丁集资对象,在外工作人员,外出打工人员,搬迁外省、市、县居住人员,由原籍收缴红丁费,对顶外婆户的应缴红丁费。 3、红丁费的收取以各庄为单位,各庄持指挥部统一收据到各家各户收取红丁费,收据上要注明户主名字,丁数和金额。各庄资金收齐后由本庄负责人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然后将表和资金上交各案祭,再由各案祭统一上交指挥部,指挥部开出专项收据交给各祭各庄保存,以便对账。 4、宗祠在建设过程中,新增加的红丁,需补交红丁费。 5、各庄各案祭的各项费用,按红丁费上缴总金额的2%提取,由各案祭掌握使用,坚决杜绝在宗亲中摊派费用。 (二)捐资资金的收取 1、捐资资金,由捐资人确定捐资金额,填好捐资登记表,将捐资登记表和个人相关情况及相片一同交指挥部,指挥部开出专项收据交给捐资人保存。 2、捐资人捐资可在各案祭各庄捐资,也可在指挥部直接捐资。 3、各案祭各庄门动员宗亲捐资所发生的费用,由指挥部按捐资总额的1%予以补助。 二、资金管理 1、为确保资金管理好,运用好,在指挥部的领导下,下设三至五人财务小组,由常务副指挥长任组长,配会计、出纳各一人,监督员两人。 2、红丁集资、捐资这两项资金,在银行开设存款专户。需要支取现金,必须经指挥部研究批准才能支取,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银行支取现金。 3、银行存款账户。一季度由会计到银行校对存款余额,并逐笔登记存款利息,会计在利息收入收据签字,计入存款利息账户。 三、资金运用 1、财务、账务管理执行钱帐分开,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建立“三帐”、“两表”,“三帐”是:财务总账、财务明细分类账、现金出纳帐。“两表”是:资金收支平衡表,收入、支出资金明细分类表。帐目做到“三相符”即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表相符。财务组负责定期公布账目,并向各案祭通报财务、账务、资金运用执行情况,做到财务、账务、资金公开透明。 2、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资金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每笔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在发票上签字,三人缺一的发票,出纳不付款,会计不入账。 。 四、费用管理 1、坚持节约俭用反对铺张浪费,紧缩各项费用开支,本县各案各庄派人来指挥部联系办事,指挥部不设招待费,不报车船费。 2、为了筹集资金,需要出县外办事的人员必须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外出费用凭车、船票住宿费发票报销,生活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外出交通不得坐飞机,火车的头等舱,住宿费每人每天不得突破60元 3、为宗祠办事的各类人员(含各案各庄人员),一律不记工资报酬。 4、宗祠工程,由指挥部统一招标,工程款的预付必须根据与承包商签订的协议书条款,在保证质量的前体下,经指挥部集体研究,按施工进度分期分批付款。 5、指挥部参加宗祠建设的管理人员,到工地参与监督管理的凭车票报销路费,需要在工地就餐的早餐补助5元,中晚餐各补助15元。 6、宗祠建设资金的使用,实行全程透明,指挥部根据资金收取进度和工程建设进度在宗祠工地张榜公布,并打印成册发至各案祭公布,欢迎所有宗亲及时监督。 阳新汪氏宗祠建设指挥部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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