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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士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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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汪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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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4 19: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汪士铎(1814-1889),字梅村,江苏江宁(今南京市)人,清末的历史地理学家。他出身于破落的封建地主家庭,曾经过商,中过举人,一生以游幕和接徒为业。主要著述有:《汪梅村先生集》、《乙丙日记》、《梅翁笔记》、《南北史补记》、《水经注图》等。留存下来的只有前三种,其中《乙丙日记》是一部谈人口问题的主要著作。

学术界曾经有人把清代干嘉之际的人口思想家洪亮吉比作中国的马尔萨斯(Thomas R. Malthus)。著名中国经济思想史学家赵靖先生认为:「洪亮吉并不能算作中国的马尔萨斯,这个头衔应该归于半个多世纪以后的汪士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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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北京汪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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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17: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汪士铎——人口“万万不容过多”

清代历史地理学家汪士锌,(公元1814-1899年),字振庵,又字梅村,号悔翁,江苏江宁(南京)人,著有《汉梅村先生集》、《汪悔翁乙丙日记》、《悔翁笔记》、《南北史补志》、《水经注图》等。他在《汪悔翁乙丙日记》中写道:“天下人丁三十年加一倍,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一人者,至今(公元1855年前后)一百二十八人。”此种情况在一些早婚地区更为突出,如安徽微州(治所在歙县)的人口,“二十年即加一倍”。汪氏认为,人口在20-30年间即可增加一倍,而耕地的扩大和粮食等生活资料的增长却要慢得多。由于地少人多,“国家浮于地者数倍”,许多农民得不到土地;手工业者无处就业,竟至“驱人归农,无田可耕;驱人归业,无技须人。”因此他主张节制生育,控制人口的增长,认为一个国家“民不可过少”,但也“万万不容过多。”

汪士铎同样认为人口过多会导致社会动乱,并使人口质量下降,因而坚决主张减少人口。怎样减少人口呢?汪氏提出反对早婚,提倡晚婚,尽量降低人口的出生率。他在《汪悔翁乙丙记》中反复批判早婚之害,认为许多青少年男女“每十五六皆嫁取”,“十六皆抱子”(见该书卷三),“年十五六皆授室”,“年三十即抱孙”(见该书卷二)。这样做的弊病很多,只能提早出生一大批素质不高的人,给社会带来沉重的包袱。他主张女子“二十五而嫁”,“男子三十而娶”(见该书卷三)。这样就可以扩大两代人之间的间隔距离,从而降低人口的增长率。对于超生者则采用加重赋税的方法加以限制。他又提倡男女独身,严格限制婚配,认为凡鳏夫寡妇已有子女者,均不得再结婚,并且鼓励人们当尼姑和尚(此条不可取)。汪氏还主张“广施不生育之方药”(见该书卷二),明确提出男使用避孕药物来节制生育(殊为高见,十分可取)。但汪氏也发表了不少过激之词,如主张用严刑竣法斩杀一切罪犯;对于丈夫有子而续娶,寡妇有子而再嫁者,必须“皆斩立决”;对于“男子二十五岁以内,女子二十以内嫁娶”者,也要处以极刑(见该书卷二)。这些想法都是极其错误的。他还认为“女多故生人多,而生祸乱”(见该书卷三),因而提倡溺婴特别是溺死女婴。此类言论错误尤为严重,对后世产生了非常有害的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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