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巩昌汪氏的族属探秘(该文论坛内已有) 汪楷
汪氏家族的源流与族属 李兴华
陇右汪氏家族的源流与族属历来就众说纷纭,当今的学者同样持不同见解。概览古今各种说法,大体上有以下几种:一、汉族,二、汪古族,三、原本姬姓(汉),“因官氏汪”,四、原本王姓,后改姓汪,五、“汉化的西蕃部落豪酋”,即原是吐蕃族人,汪世显之前已汉化了。其实最基本的分岐还是第一、二种。汪古族之说因最早见于《元史·汪世显传》而具有正史的性质,多为一些典籍和论史者认同。 然而笔者是认同汉族说的。理由是: (一)现存《汪氏家族》的记载。 该族谱是清道光时汪金铭辑修,汇集明初与明中叶的两部族谱的基本内容。明初的一部是由少傅工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杨荣写序,汪世显八世孙、知滁州卫事汪福(字伯升)及其弟陕西都指挥佥事掌巩昌卫事汪寿修撰,明中叶的一部是由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写序,出自江南汪氏的汪希颜“会其兄广东按察使文灿、从侄云南副宪舜民辈,参考旧谱,会祁、黟、歙、绩、休、宁、并宣、常、池、淮、衢、饶、江浙、巩昌等处诸族”共同协力编修而成,晚于明初族谱八十年左右。这里所指的“旧谱”当指明初伯升兄弟修撰之谱。汪金铭将两部族谱的序言(杨荣序和李东阳序)都辑入族谱中,内容当以后谱为主。以上两部族谱的序言中都以肯定语气表明汪氏的源流,即源于周王室姬姓,其始祖颖川侯汪诵乃鲁成公黑肱之次子,初封汪侯,后便以汪为姓。三十一世孙汪文和于汉献帝时南渡居会稽,为江南汪氏之始。四十四世孙汪华在隋未大乱之时占据六州之地,后“奉表归唐”,任歙州刺史,死后追封越国公。华生九子,三子汪达,贞观初为左卫勋府都尉,后随大将程知节、苏方定等征西域有功,留镇巩昌,袭封越国公。汪达之子处惠移家盐川(漳县)。他们父子便是陇右汪氏始祖。汪世显为汪氏第六十六世孙,仕金因成功不断升迁至巩昌总帅,金亡两年之后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投降蒙古人。值得注意的是,杨荣所序族谱是陇右汪氏后裔修撰的,李东阳所序族谱是江南汪氏后裔会同全国各地(包括巩昌)汪氏共同修辑,他们对属同一汪氏互相认同,对祖先源流说法一致。尤其是江南汪氏所修之谱,几乎是江南数省范围内的所有汪氏后裔会同编修。若说那么多地方的汪家人一致共同造假,把本是汪古族的巩昌汪氏硬拉扯进来,很难令人信服。 正如一些论者所言,在中国历史上,有的人出于某种需要,不惜改变自己的姓氏、支派,甚至民族,与别姓别族挂钩,认别人的祖先为自己的祖先。这在历代都有,而且至今亦未绝迹。但不能因存在这种现象,存在汪世显家族挂靠江南汪氏的可能,就据此认定汪世显家族一定也是改变了自己汪古族的族属,攀附江南汉族汪氏。其一,可能性不能作为确实证据去证明某种事情,这是公认的道理。其二、如果说,汪世显家族为了政治上的利益去攀附江南汉人,那么江南汉族汪氏因何也去攀附本是汪古族的汪世显家族?其三、杨荣、李东阳二位都是当时学识和地位均属一流、精通历史并兼修国史的人,有何必要不辨真伪,也去堂而皇之地重复汪氏诸人编造的谎言?何况,当时元朝早亡,汪氏已失去昔日的显赫,以他们二人地位之尊,随便写这样的文字,实不合情理。 综上所述,汪氏族谱虽有诸多错误舛漏之处,不尽可信,但完全可以作为很有价值的文献资料研究汪氏家族,不能因其为私家编著而予以否定。 (二)、碑文与墓志的辨析 现可资考据的汪氏“神道碑”有四:汪世显、汪忠臣、汪德臣、汪惟正。汪世显碑文为元初杨奂所撰,未详时间,从内容上看,当在世祖中统三年(1262年)之后(因为中统三年才追封为陇西公谥义武)至元年间。关于先祖,写明“公系出南京徽州歙郡之颖川”。汪德臣碑为翰林学士承旨王鄂所撰,从内容推知时间为至元四年(1267年),因二汪于中统三年同时受追封,故碑文写作时间也相差不几,当以汪德臣稍后。关于先祖,写明“汪本姬姓,宋末金初世掌盐川之一隅汪骨族,因氏焉。”后而又提到“因官氏汪”,实则与前面说法是一回事。因“徽州歙郡”之汪氏源于姬姓,故两碑说法基本一致,不同的是,德臣碑加了“宋末金初世掌盐川之一隅汪骨族,因氏焉”,似乎是姬姓人直接改姓了汪,从而摆脱了与徽州歙郡汪氏的联系。汪忠臣碑为大文人姚燧所撰,写于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距前两碑30年左右。关于先世,则云“公王姓,由大父彦忠世掌汪骨族,故汪姓”。此说继承了德臣碑“世掌盐川之一隅汪骨族,因氏焉”的说法,但又有了新的变化:一是将“宋末金初世掌”改为汪世显之父才“世掌”,二是将原来的姬姓改成了王姓。汪惟正碑为枢密副使商挺所撰,大约写于泰定帝时期(1325年左右),上距德臣碑近60年。关于先祖,开头部分故意隐去不提,却在后面的铭文中写上“粤稽汪氏,合古有言”的含蓄说法。当时的粤与稽(会稽)自然属江南地区,于是又在隐约之间将汪世显家族与江南汪氏联在了一起。 漳县元墓群现出土的墓志11合,其中元代10,明代1。另有族谱所载《麟公墓志》及《椿公墓志》,皆明代。10篇元代墓志铭,最早的是汪惟孝墓志铭,写于大德元年(1297年),与汪忠臣碑同时期。最晚的是汪舜昌墓志铭,写于元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年)。10篇墓志铭中只有最早的汪惟孝墓志铭中提到了其先祖:“其先世掌汪骨族”,与汪德臣碑相同,但未点明原来姓什么。至于明代的三篇墓志铭,(汪钊、汪麟、汪椿)则完全与族谱所记相一致,记述其先祖源流及“荣耀”历史甚详。 仔细梳理上述碑文(包括神道碑及墓志铭)的异同及其规律,结合不同朝代,不同时期的政治情势分析,就可以基本窥知此中隐含的秘密。问题不在明代碑文,它们对先世的记述是清楚明朗的。而元代碑文却出现了诸如互相抵牾,前是后非,遮遮掩掩,闪烁其辞,“欲说还休”等有趣现象。是碑文作者文字表达能力差吗?绝非。他们都是当时一流文人。是他们的子孙糊涂不清吗?也不是。笔者以为,出现这种反常现象,也许还有其他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元代的民族岐视政策。元朝统一全国之后,制定了中国历史上从没有过的、将国民分成四个等级,严格区别对待的特殊民族政策,使处于第三、四等级的“汉人”和“南人”(特别是“南人”)受到了格外的屈辱和压迫,而处于第一等的蒙古人却占尽了便宜,出尽了风头,第二等级的色目人(包括北方各少数民族及早先归附并建立了功勋的少数汉人)也有不少特权。汪世显降蒙之前,先与南宋四川制置使赵彦呐联系欲归顺宋朝,合力抗蒙,正是出于他本着对汉人的民族认同感。否则,汪古人本已统一于蒙古,作为汪古人的汪世显早应投诚蒙古,何必先考虑南投于宋?因丞相郑清之与赵彦呐不和,拒绝了赵的建议,也拒绝了汪世显的投诚,才逼使汪世显在金国已灭亡两年,巩昌成一座孤城之时不得已降了蒙。他死后立碑之时,民族等级制度还未制定出来,所以子侄们还能写明系出徽州歙郡,承认汉人身份。稍后的汪德臣碑便不再这样写,而叙明了“宋末金初”以来一百五十年间先祖曾掌管着汪古族的事,但并未说自己是汪古族人。30年后又为汪忠臣立碑,形势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先世的姬姓变成了王姓,彻底脱掉了与汉族汪氏的干系。管理汪古族的历史也压缩到汪世显之父一辈,与汪德臣碑及汪惟孝墓志的说法不同。难道是后者都错了?何况,既是王彦忠才掌管了汪古族,又如何谓“世掌”?掌,是掌管、管理,还是出身?笔者以为,此碑文亦不足以论定汪氏族属。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变化,《汪世显传》便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地说其“系出旺古族”(旺古与汪骨、汪古都是一个族名的不同译写)了。这种一步一步的变化的轨迹就是由汉族到汪古,这是时代和政治的需要,权利和地位的需要,身家性命的需要,也是元代严厉的等级制度和民族压迫政策的产物。比如在我们在上个世纪实行极左政策之时,一个人的阶级出身对于其一生有多么重大的意义!假如某一地主出身的人的履历被改为贫农,那人还不万分庆幸、感恩戴德!于是,自汪惟孝的墓志铭写了“其先世掌汪骨族”的话之后,以后的墓志铭一律不再提先祖的事,祖宗荣耀只从汪世显开始说起。原因十分清楚,原先的汉族血统不但不光彩,反而会招致不祥;掌管过汪古族的事也没有多大意义,本来就是汪古族出身了,还套什么近乎。如果自己真的是汪古族人,为什么要隐晦不说呢?至于汪惟正碑的最后铭文中又出现了“粤稽汪氏,合古有言”的忏语式的话,也许是当时主持立碑者(如汪寿昌就是很有学问的人)内心深处不忘祖先之情不由自主的流露。此时,元朝已进入后期,弊端日深,社会矛盾激化,政权已露衰败之象。到了明代,汉人当权,汪氏子孙们便堂而皇之的重修家谱,立碑写志,充分宣扬其先世的源流与荣耀,没有任何顾虑了。 对于汪古族,再补充几句。据邱树森先生的《元朝史话》,汪古部属于在蒙古人之前就活动在蒙古高原的鞑靼人,“在阴山以北驻牧的阴山鞑靼就是后来的汪古部”。他们后来替金朝政权守护长城,“汪古”就是蒙语“守护”的意思。在成吉思汗统一全蒙古的战争中,汪古部于1204年主动归附了成吉思汗,实际上成了蒙古的一支。而《文物》杂志1982年第二期在报道漳县元墓群的文章中也说,“旺古族是元代蒙古族的一个支派”。从大蒙古族的概念出发,称汪古人是蒙古人的一支,也不算大错。不过,在元代划分等级时,却又被划为色目人一等。至于“盐川之一隅汪古族”,是哪一支派的汪古族人,何时迁至“盐川之一隅”活动,他们的风俗习惯(如墓葬方式、姓名是否与汉人相同、是否也有王、赵、杨等姓)如何,都尚未发现原始的文字记载。不知《汪世显传》的作者对他所说的“系出旺古族”的有关情况了解多少。虽是正史上的说法,但还有待探讨。 (三)、元墓群的墓葬结构显现着汉族文化传统。 漳县汪家坟元墓群埋葬着汪世显以下十四代人,元代及明代一部分汪氏重要人物均葬于此。所有墓葬均按辈份排列,井然有序。墓室结构也基本上是汉族墓葬规制,砌墓的部分雕砖及木制、陶制器物上的图案为汉人传统文化中的道教、佛教、以及反映儒家观念的如“二十四孝”图等。陪葬物品也属汉族墓葬中常见的生活用品等。从墓葬的文化内涵上看不出有什么游牧民族的特点。 (四)、对几则史料的理解和推论。 一、正如汪楷先生指出的“从几部史书的行文看,凡涉及汪氏族别,文字表述或犹豫不决,或前后牴牾”,并举例说《元史》中的“系出”二字既显得多余,又反映了编者的举棋难定,《中国大百科全书》解释汪古族时,说“巩昌另有一支汪氏”,用“汪氏”二字而不用“汪古族”三字,反映了编者不敢肯定巩昌汪氏是不是汪古族。最重要的是他举出的第三条史料证据,即《蒙兀儿史记》的作者屠寄的一段议论:“汪氏以后服见义新朝,独保军权,与国始终,安乎东诸侯,然其帅府亦尝再罢。元朝之视汉功臣,至于蒙兀色目异耳。”这里,明明白白地说汪氏是“汉功臣”,而且在元朝统治者心目中总是与蒙古人、色目人有区别。 二、《蒙兀儿史记·汪惟正传》中提到一件事:“中统间,朝庭惩李璮之叛,以汉军万户总管兼领军民,权位太重所致,一时尽夺史严二张诸家兵柄,子弟改充民官,而巩昌汪氏以边远隶宗藩,开府如故”。李璮是金末山东农民起义“红袄军”领袖李全之子。李全以所占山东之地降蒙,一直握有兵权,官至山东淮南行省长官。李璮袭父职,掌兵符三十余年,当忽必烈与其弟阿里不哥争夺帝位之时,李璮乘机在山东发动叛乱,但不久便被平息。事变之后,元朝以此为鉴,逐次削夺了当时重兵在握的张柔父子、张荣、严实、史天倪等汉族将帅的兵权,让他们改任民政官员,当时汪氏父子多任总帅、元帅、管军万户等显要军职,自然也在削夺之列,但元世祖念及汪氏在对阿里不哥的战争中坚定地站在自己一方,功绩卓著,又在秦陇巴蜀地区根基深固,不易轻动,便以“边远隶宗藩”为由,没有触动他们,使其仍“开府如故”。记述这件事的前提就是承认汪氏是汉人,是汉人中如张、严、史等同样掌握兵权的人。从行文语气和逻辑上都是毫无疑问的。 三、据《元史·世祖本纪》及《蒙兀儿史记·汪惟正传》,至元二十六年(1287年),朝庭下令收缴全国汉人所藏兵器。当时的巩昌便宜都总帅汪淮和上疏说:“近括汉人兵器,臣管内已禁绝。自今臣凡用兵器乞取之安西官库”。“帝曰:汝家不与他汉人比,弓矢不禁汝也,任汝执之。”这一段话无论从语言上、逻辑上、情理上都证明汪惟和自己及元世祖都是把他们当汉人看的。之所以有这一段君臣对答,前提就是汪氏是汉族人。假如他们是汪古族人,却向皇帝作这样的表态,这不是明摆着与朝庭调侃,和皇帝开玩笑吗?皇帝能不仅不生气,反而温言抚慰说:“你们不能与其他汉人比,兵器任由你们执掌”吗? 另外,韩儒林教授在论及苏天爵的《元朝名臣事略》人物排序时,认为该书所传四十七人中,前四卷中十二人为蒙古人或色目人,后面的包括汪世显在内的人物均为汉人。 最后还要提到两点。一是广州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陈广恩等人专门研究北方少数民族史,他们把汪世显家族作为在民族大融合进程中由汉人向少数民族融合(因元亡而中止)的一例于2001年专程到漳县搜集资料。二是陇右汪氏与江南汪氏一直相互认作同宗。据现 居台湾的汪锟老先生回忆,民国十八年,漳县汪家坟两座墓葬被盗。当时漳、陇同族人多次到他们家集会,告到漳县县政府和陇西地方法院,但无人过问,最后大家商量直接向汪精卫写信,要他替同族人说句话,严令地方查办。但汪精卫却打官腔,说他政务繁忙,顾不上管这类小事,还是由地方政府管吧。对此,族人非常气愤,汪老先生更是一直耿耿于怀,在回忆了此事后说:“如此无情,怪不得要当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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