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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氏家族族训、族规,家训、家规研究与介绍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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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_达成(来自汪氏发详地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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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5: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族规:即宗法制度下家族的法规,是同姓家族制定的公约,用来约束本家族成员。全国各姓族谱大多有族规、谱禁、宗规、祠规、家范、族约、族训、家训等条款。族规条款往往置于卷前,以示重要。民间所谓“国有国法,族有族规”,反映了家族规约对族人的影响力。
族规与家规原本为家族规约中的一干双枝,并无明显区别,只是前者更为严格。如敦人伦、笃宗教、课子弟、正闺门、慎交游、勤职业、崇节俭、忍小忿、恤贫苦、睦乡邻等内容,常见于族规之中。家族权力的应用,必须以族规宗范为准则。族规的核心是“敬宗”和“收族”两大方面。“敬宗”是强调传统的追溯,旨在建立家族血缘关系的尊卑伦序;“收族”则着眼于现实,寻求家族内部长期和平共处、聚而不散的途径。因此,福建各家族制定的各种族规、家范,大体以“敬祖宗”、“重宗长”、“禁犯上”、“睦宗党”、“重师友”、“重继嗣”、“安灵墓”、“凛闺教”、“重藏谱”、“恤患难”、“急相助”、“禁欺凌”、“禁乱伦”、“禁争讼”等为主要内容。
    族规的作用也体现在它的内容上:首先是强制性的尊祖;第二是维护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分、辈份、年龄、地位的不同;第三强制实行儒家伦理道德,必须尊礼奉。宋明以来,宗族制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族权布满中国社会各个角落,成为仅次于政权的权力体系。族权与政权互补互用,是中国封建社会得以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家训与族規是古今高明之家为谋求永續经营发展,立言教育子孫后代,而流传后世的珍貴文献。隨著谱学的进步与发展,不少家训族规也被納文献及专著之中,以期永久流传。隨着宗族組织的不斷強化,旨在約束族众的族規,亦成为谱喋要項而蓬勃發展。家法族规的法律整合作用在中国封建社会,国法与家法并存,共同调整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这一奇特现象是中华法系重要特征之一。家法族规作为一种自治规范,规范并调整着家族与国家、家族与家族、家族与族人、族人与族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开展对族规、族训、家规、家训研究对于教肓后代、启发后人,对于实现国家统-,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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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15: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汪氏宗族在明万历年间所订族规十六条:
1、乡约当尊;2、祠墓当展;3、族类当辨;4、名分当正;5、宗族当睦;6、谱牒当重;7、闺门当肃;8、蒙养当豫;9、姻里当厚;10、职业当勤;11、赋役当供;12、争讼当止;13、节俭当崇;14、守望当严;15、邪巫当禁;16、四礼当行。
汪氏宗族在明万历年间所订家戒二十则:
一戒不孝父母言行忤逆;二戒不睦家庭唆讼激争;三戒霸占祀产侵蚀公祖;四戒杖为尊长逼勒孤寡;五戒盗葬公茔强伐竹树;六戒恃尊凌卑倚富压贫;七戒尊卑失序有伤风化;八戒窃盗奸淫罔顾廉耻;九戒不尊律条私宰耕牛;十戒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十一戒结交匪类酗酒赌博;十二戒春秋祀典推诿不到;十三戒执掌公帐临期不算;十四戒逐出子孙不许入祠;十五戒闺范不端入庙进香;十六戒躬为下役玷辱门风;十七戒不鸣族长辙行控告;十八戒阳善阴恶致招奇祸;十九戒鳏寡孤独不思矜怜;二十不尊祠规责处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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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15: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绩溪《坦川越国汪氏族谱》载:“广积不如教子,子孙必待教而后成。凡我族父兄皆当朝夕训诫,迪以义方,毋得溺爱曲护,陷为不孝。子弟闯祸生事责罚父兄,或惩不改,罪在本犯。”所有这些,都是从教育入手,循循善诱,步步紧逼,不敢放松。一旦子孙不孝犯规,徽州祠堂作为唯一的“民间法庭”,对其处罚从不手软。如果哪位子孙触犯祠规,受到祠堂的处罚,其在宗族中的社会评价就被大打折扣,人居环境自下而上就变得恶劣。如“几派子孙,有不孝父母、祖母者,革出,毋许入祠。”在徽州这样一个宗法自治的社会里,如果有人违法乱训被迫离开宗族,实际上在当地就失去了生活的基础。如果得不到宗族的庇护,生存会变得十分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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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15: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休宁汪氏宗谱载:“本支子孙有过者,有败俗者,有婚姻不计良*者,有鬻谱牒者,有弃卖坟墓者,俱以不孝论,并鸣众,揭说除名”。对祠规祖训“顺”与“逆”的态度,可以得到两种不同的下场。正是这种祠规祖训效应,召唤着后代子孙循规蹈矩,召唤着世代光祖耀宗,影响着徽州社会风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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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15: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祖训十条(在歙县瞻淇敦睦堂汪氏石碑上所见)
一 孝弟宜讲明也   凡我族众有不爱其亲 、不敬其长者, 族房尊长宜时加训饬, 以杜忤逆之渐。有不悛者, 集同族开祠斥逐 ,永远不得入祠 。     

一 污俗宜革除也   乡俗之坏莫大于淫风 ,乡里之害莫甚于作贼 、聚赌, 不肖子弟游手好闲蹈此习者,除送官严究外, 邀族房长开祠逐出, 虽身后不准入祠。

一 族簿宜修整也   族中人丁繁衍 ,支派易于混淆 ,有非我族内而妄以伯叔兄弟呼者 ,亟宜会集斯文,共襄此举。

一 婚姻宜慎择也   族中许聘之家 ,须于是日到祠内下书一封 。其有门户不相匹配 ,玷辱家声 ,即行逐出,不许入祠 。书仪定为二则 :彩轿一千文, 青轿五百文 。隐瞒不举者, 查出倍罚。

一 司年宜公忠也   凡十甲轮当 ,其帐目同上下次头,而算余则封交下首, 以备歉岁补偿。 至弃伐坟山 ,更当会议。

一 祠产宜慎守也   凡遇荒歉之岁 ,祠租该让若干,须会众公议 。每年收清后, 尤须会议 ,时价粜出。 每当私匿违者 ,议罚,其小买交易 ,凭大买业主居中。

一 轻生宜杜绝也   乡里恶俗有子挟其父、 妇挟其姑 、以及寻仇作命者, 往往抛一死以害人, 此后如有犯者, 男主不入宗祠, 女主不入支祠‘ 若夫殉义、 妇殉节者 ,不在此例。

一 祠宇宜洁净也   头门封锁,无事不得擅开 如纵放杂人混扰 、以及堆放什物 ,定当议罚 。

一 簿籍宜永守也   祠内归户签簿 ,残失日久 。今新立签簿,定其租额 ,存祠轮交 ,庶免产业侵占,而钱粮宜得肃清。

一 衣冠宜整齐也   凡与祭宴饮, 俱要冠丁各穿公服入祠 。若衣冠不整 、以及未出动者, 与祭宴一体议可。

                     
                            大清同治八年岁次己己
                                  光绪 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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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15: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邨汪氏族谱家训摘录:


卷二律己

尽心

心宰万事,人之成人,全恃此心。为此一事,即当尽心。于此一事所谓尽者,就此一事筹其始,以虑其终而已。人非圣贤,乌能念念皆善?全在发念时将是非分界辩得清楚,把握得定,求其可以见天、可以见人,自然去不善以归于善。不特名教纲常大节所系,断断差不得念头,即细至日用应酬,略一放心,便有不妥贴处。亡友孙迟舟(辰东)尝语余曰:“朱子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今竟有事出理外者,心有不同乎?”余应之曰:“同此理方为心,同此心方为人。若在理外,昔人谓之全无心肝,即孟子所云禽兽也。”我辈总当于同处求之,故惟事事合于人心,始能自尽其心。
人须实做

具五官,备四肢,皆谓之人。曰君臣、曰父子、曰夫妇、曰兄弟、曰朋友,是人之总名。曰士、曰工、曰农、曰商,是人之分类。然臣不能忠,子不能孝,便不成为臣、子。士不好学,农不力田,便不成为士、农。欲尽人之本分,全在各人做法。谚有云:“做宰相,做百姓,做爷娘,做儿女。”凡有一名,皆有一“做”字。至于无可取材,则直斥曰“没做”,以痛绝之。
故“人”是虚名,求践其名,非实做不可。
人从本上做起

俗曰“做人”,即有子曰“为人”。尝读《论语》开端数章,“圣功”、“王道”次第井井。圣人以学不厌自居。只一“学”字,已该千古人道之全。
学者,所以成其为人,记者,恐人之为学无下手处,故紧接其“为人”也。
“孝弟”一章,虑有干誉之学,次以巧令鲜仁,一贯之。传曾子以鲁得之,记曾子为学人榜样,而圣功备矣。“道千乘”一章,王道也。“圣功”、“王道”基于“弟子”。故“弟子”一章,孝弟信仁俱于前数章见过,此即弟子务本之学。以“行”不以“文”。如以文为学,则子夏列文学之科,何以言学只在君亲朋友实地?故做人须从本上起,方有著力处。
做人先立志

做人如行路,然举步一错,便归正不易。必先有定志,始有定力。范文正做秀才时,即以天下为己任。文信国为童子时,见学宫所祠乡先生欧阳修、杨邦义、胡铨像皆谥“忠”,即欣然慕之曰:“没不俎豆其间非夫也。”卒之范为名臣,文为忠臣。亦有悔过立志如周处,少时无赖,闻父老三害之言,杀虎斩蛟,折节厉学,终以忠勇著名,皆由志定也。故孟子曰:“懦夫有立志。”盖不能立志,则长为懦夫而已矣。
须耐困境
番禺庄滋圃先生(有恭)抚浙时,手书客座楹贴曰:“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识者已知为宰相之器。人生自少至壮,罕有全履泰境者。
惟耐的挫磨方成豪杰。不但贫贱是玉成之美,即富贵中亦不少困境。此处立不定脚根,终非真实学问。
常存退一步想
存一进念,不论在家、在官,总无泰然之日;时时作退一步想,则无境不可历,无人不可处。天下必有不如我者,以不如我者自镜,未有心不平、气不和者。心平气和,君子之所由坦荡荡也。
时日不可虚度
非仅“时不可失”之谓也。穿一日暖衣吃一日饱饭,费几多织妇农夫心力?得能安享便是非常福分。此一日中各事其事:男则读书者读书,习艺者习艺;女则或纺、或绩、浣汲、缝纫,不敢怠惰偷安,是为衣食无愧。不然,人以劳奉我,我以逸耗人,享福之时,折福已多。富贵子弟或致衣食无觅处,职是之由。
作事要认真

“世事宜假不宜真”,此有激之谈,非庄语也。毕竟假者立败,真者攧扑不破。虽认真之始,未必不为取巧者讥笑,然脚踏实地,事无不成。即成之后,谤疑冰释矣。
作事要有恒

能认真于始而不免中辍,断断不可。谚曰:“扳罾守店”,言罾不必得鱼,手不离罾,必可得鱼。店不必获息,身不离店、必可获息。贵有恒也。
又曰:“磨得鸭嘴尖鸡贱。”言变计未必逢时,以无恒也。故作事欲成,全以有恒为主。
事必期于有成

作事之成与不成,即一事而可卜终身。福泽有首无尾,其人必无收束。
尝历历验之,颇不甚爽。“不为则已,为则必要于成。”朱子所以垂训也。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诗人所以示诫也。念之哉,毋为有识者目笑。
要顾廉耻

事之失其本心,品不齿于士类,皆从寡廉鲜耻而起。顾廉耻乃忌惮,有忌惮乃能检束,能检束自为君子而不为小人。
贵慎小节著新衣者,恐有污染,时时爱护;一经垢玷,便不甚惜;至于浣亦留痕,则听其敝矣。儒者,凛凛清操,无敢试以不肖之事。稍不自谨,辄为人所持,其势必至于逾闲败检。故自爱之士,不可有一毫自玷,当于小节先加严慎。
当爱名

圣贤为学,以实不以名。然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实至名归,亦学者所尚。谓名不足爱,将肆行无忌。故三代以下患无好名之士。好孝名,断不敢有不孝之心;好忠名,断不敢为不忠之事。始于勉强驯致,自然事事皆归实践矣。第务虚名而不敦实行,斯名败而诟讪随之,大为可耻。
勿好胜

夫爱名非好胜也。唯恐失名,自能求以实副;专以好胜为念,必至心驰于外务;胜人之虚名,忘修己之实学,则人以虚名相奉,势且堕人之术,受人之愚,而不自知其弊,终至失己而后已。
财色两关尤当著力

世言累人者曰:“酒色财气。”然酗酒斗狠,乡党自好者尚知儆戒。唯“财色”二字,非有定识、定力,鲜不移其所守。昔人言:“道有黄金不动心,室有美人不炫目,方是真正豪杰。”余独有要箴二则,能临境猛省,便百魔俱退。财箴曰:“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色箴曰:“淫人妻女者,妻女亦被人淫。”天道好还,相在尔室矣。
因果之说不可废
因果虽二氏之言,然《易》六十四卦皆言吉凶祸福;《书》四十八篇皆言灾祥成败;《诗》之《雅》《颂》,推本福禄寿考之故。“无所为而为善,无所畏而不为不善”,惟贤者能之,降而中才不能无藉于惩劝。余年十五,检败簏得先人旧遗《太上感应篇图释》半部。诵其词,绎其旨,考其事,善不善之报,捷如桴鼓。自念少孤多病,惧以身之不修,废坠先祀,怵然默誓。
日晓起洗讫,庄诵《感应篇》一过,方读他书。有一不善念起,辄用以自儆。比在幕中,率以为常,日治官文书,惟恐造孽,不敢不尽心竭力。从宦亦然,历五十年,幸不为大人君子所弃,盖得力于经义者犹鲜,而得力于《感应篇》者居多。故因果之说,实足纠绳。夙夜为中人说法,断不可废。
不可责报于目前

“惠迪吉,从逆凶。”理之一定,然亦有不可尽凭者。阴骘文所云:“近报在自己,远报在儿孙”也。为善必报,君子道其常而已。不当以他人恶有未报,中道游移,以致为善不终。
名过实者造物所忌
造物忌名,非实至名归之名,乃声闻过情之名也。盛名所归,不但其实难副,兼恐其后难继。幸而得名,兢兢业业,求即于无过,自为鬼神呵护;若以名自炫,必有物焉败之。验往征今,若合符节。
不可妄与命争
贫富贵贱,降才已定。但天不与人以前知,听人之自尽所为。人能居心仁恕,作事勤合,久之必邀天鉴。机械变诈之人,剥人求富,倾人求贵,幸得富贵,辄谓人力胜天,可与命争,不知营谋而得亦有命所当然。心术徒坏,天谴随之。向使循分而行,固未尝不得也。
少年富贵须自爱

世上辛苦一生不得一垅,皓首穷经不得一第者。或袭祖先余荫,或藉文字因缘,少年时号素封跻仕,此非常之福也。幸履福基,时存惜福之心,行修福之事,福自无量。不然,禄算绵长,良不易易。
处丰难于处约

处约固大难事。然势处其难,自知检饬,酬应未周,人亦谅之。至境地丰亨,人多求全责备,小不称副,便致諐尤。加以淫佚骄奢,嗜欲易纵,品行一玷,补救无从。覆舟之警,常在顺风。故快意时,更当处处留意。
欲不可纵

纵欲败度,立身之大患,当于起手处力防其渐。凡声、色、货、利,可以启骄奢淫佚之弊者,其端断不可开。
贫贱当励气节

气节与肆慢不同。肆慢者,以贫贱骄人,必至恃贫无赖。位卑言高,皆获罪之道也。不淟涊以乞怜,不唯阿以附势,固穷厉志,守义不移。富者,余而自傲;贵者,莫不敬其有守,谓之气节。
择稳处立脚
如行军然,出奇制胜,危道也。仁人之师,堂堂正正,胜固万全,负亦不至只轮不返。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形,取其轻。宁按部而就班,不行险以侥幸。是为隐处立脚。
居官当凛法纪职无论大小,位无论崇卑,各有本分。当为之事,少不循分即干功令。
凡用人、理财、事上、接下,时存敬畏之心,庶儿身名并泰。
宦归尤当避嫌
幸而宦成归里,当以谨身立行,矜式乡党。一切公事不宜干预,地方官长无相往还。遇有知交故旧,更宜引嫌避谢,稍可指摘,即为后进揶揄。
守身
《大学》、《中庸》、《论语》言身甚详。诚身为始事,致身为终事。
而孟子独言“守身为大。”盖知所守,则穷通、寿夭无一敢轻。战陈无勇,亦为非孝。杀身成仁,未为亏体,极守之能事矣!然圣贤甚爱此身,不肯轻掷,曰免于刑戮,曰隐,曰危行言逊,无一非守身之义。《诗》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终以保身为守身之正。能立身扬名,以显其亲,尚已;其次,莫如夙夜匪懈,常凛怀刑之思,全受而全归之,盖棺论定,得称善人,庶可见先人于九原。嗟乎!穷而在下,尺步绳趋,犹易自主;幸而通显,地愈高势愈危。此义不可一日忘也。
——摘自大义邨汪氏族谱“卷二.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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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治家
统于所尊则整齐
一家之中,天合人合,气味不同,刚克柔克,性情亦异,惟受尊长约束,方能画一。不然,妯娌以贫富相耀,姑嫂以疏戚生嫌,俛儳焉不可终日矣。
孝以顺为先
“顺亲”二字,见于《中庸》。谚云:“孝不如顺”。盖孝无形而顺有迹。顺之未能,孝于何有?如谓父母亦有万不当顺之故,则几谏一章自有可措手处。玩紫阳“愉色婉容”四字,何等委折?天下无不是之父母,必先引咎于己,方能归善于亲。一味戆直,激成父母于过,即所谓不顺也。若欲与父母平分曲直,以己之是,形亲之非,不孝由于不顺,罪莫大焉。
惟孝裕后
人能孝顺也,只尽得子职,原不应望报于天,亦无望报于天而后勉为孝顺之理。然天道于此,报施最分明,最迅速,不待他证也。吾曾祖生子三人,吾祖父、祖母独善事吾曾祖母,故止钟福于吾祖一支。吾祖生吾父暨吾叔父二人,吾父、吾二母独善事吾祖父、祖母,吾生母尤力为其难(详徐太宜人行述),故吾以伶仃孤苦之身,得至成立。念吾祖母遗言,吾生母自当有后。
知吾生母之必当有后,则知事亲者,不可不奉吾生母为法矣。
继娶难为父
妇未必皆贤也,而所生子女无怼母之人。不幸丧耦,处不得不继之势,遇不贤妇强分畛域,调剂之苦,天实为之。幸而妇知大义,未尝不慈,而前妻子女外视其母,至父有诲劳,辄归过于后母所为。为之父者,责善不能,避嫌不可,动而得谤,是谁之过与?
事后母
后母难事尚宜事之以礼,况易事者乎?然往往遇易事之母,而被以难事之名,使母称不义,父号不慈。是诚何心?或曰“是有间之者”。贤如吾母王太宜人,蔑以加矣。然余年十三岁,太宜人约饬素严,族叔某私语余曰:“若母慈汝,固万不如慈汝妹也。”余大以为不然,奉太宜人教益谨。不四年,某子死;又十余年,某死,今为之后者亦死。向使余惑某言,其能有今日乎?人在自为耳,为子而以人言,即于不孝人。果任其咎欤?否欤?
事鳏父寡母更宜曲体
寡居之母,虽有妇可依,有女可侍,然妇有子女,女有夫婿,不能专依膝下。疾病饮食,苦有不能言者。至于父老鳏居,真茕茕矣。向见吾族某翁,中年丧耦,至八十余岁,寝食孑然。尝语余曰:“吾拭面巾久如败丝瓜,求换一方不可得”,言已泣下。余焉伤之。曾告其诸子,皆弗顾也。未几,子亦身历其境,穷且过之,天鉴不远,可不畏哉!
友难于孝
人于父母,容有不敢直言之隐。若兄弟,则事事可以推诚共白,其势比事父母较易,而往往难尽其道者,盖家庭龃龉多起妇言。父子天性,谗不能行。妇非甚不孝,尚不敢肆论舅姑,子稍有天良,必无徇妇忤亲之事。至妯娌相猜,谗言易入,起于芥蒂,酿为参商。不知自父母视之,毫无区别,不能友爱,即非孝顺。故先圣引《书》云:“惟孝,友于兄弟”也。历来手足不和,多从利起。昔人有言:“父母有事,譬如少生兄弟一人;父母分财,譬如多生兄弟一人。”能三复此言,妇言又何自而生。
冢子宜肩重任
冢子之生,多在父母盛年。及父母生幼子,冢子已届成立,往往所生子女年齿与弟妹相等。贫贱之家,分劳立业,责在冢子,不当以力由己出,区弟妹而贰之。幸为富贵之胄,则受庇独早,子女并承余荫。迨父母衰迈,自宜以受庇之身,庇其弟妹。先图自逸,知有己之子女,不顾父母之子女,父母其能安乎?知其不安,而忍而为此,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弟当敬事兄长
父兄并称,故谚云:“长兄如父。”其年龄既长,其阅历必多。为之弟者,自应受其训诫,敬而事之。凡事禀承,自有裨益。若俨然抗行,是谓不弟,必非福器。
齐家须从妇人起
“齐”之云者,一不一以归于一也。妇自外来,母教不必尽同。一家之中,有一妇不遵家督,不守家范,或服饰鲜妍,或餐起迟晏,便规矩参差,不能画一。往岁与客论《诗》,儿子继坊、继培侍,培方八岁,忽问坊曰:“太史采风,不专女子,何以二南之诗,男少于女?坊无以应。余曰:“化男子易,化女于难。至女子皆化,则男子之率教可知。”虽一时臆说,每举以质人,无异辞。姑录之,以谂来者。
妇言不可听
不听妇言,大非易事。盖妇人之性,多有偏蔽,全在为之良人者,随事随时婉转化导,使于大段道理一一分明,自然无礼无义之言不敢轻易出口。
故不在禁于既言之后,而在制于未言之先。屡言之而屡不听,则顽者易疲,黠者必恚,渐开反目之端,必戾同心之义。惟相忘于无言,太和之气自在门内矣。
妇人不良咎在其夫
妇人以夫为天,未有不愿夫妇相爱者。屡憎于夫,岂其所性?惟言之莫予违也,驯至喋喋不休。为之夫者,御之以正,无论明理之妇,知所自处;即不甚明理者,亦渐知感悟。故吾谓男子之能孝弟者,其妇必不敢不孝不睦。
妇之不良,大率男子有以成之。



卷三治家(二)
女子当教以妇道
妇姓不驯,皆由为女子时失教。夫今日之女,他日之人妇也。以其为女而骄纵之,一旦受姑嫜督约,苦不可耐。贤者尚能自勉,不才者必上下交盩矣。语云:“百了女做不得一了妇”,可不豫乎!
佳子弟多由母贤
妇人贤明,子女自然端淑。今虽胎教不讲,然子禀母气,一定之理。其母既无不孝不弟之念,又无非道非义之心,子女禀受端正,必无戾气。稍有知识,不导以诳语、引以詈人,后来蒙养较易。妇人不贤,子则无以裕其后,女则或以误其夫。故妇人关系最重。
教子弟须权其才质
子弟才质,断难一致。当就其可造,委曲诲成;责以所难,必致偾事。
昔宋胡安国,少时桀骜不可制,其父锁之空室,先有小木数百段,安国尽取刻为人形。父乃置书万卷其中,卒为大儒。大杗细桷,大匠苦心,父兄之教子弟亦然。
子弟勿使有私财
爱子弟辄私以财,此大谬事。天下悖理之行,皆非徒手可为。向余自十六、七岁,至三十岁,内外知识未坚,血气未定,凡目之所接、心之所萌,可以丧名、可以败俭者,无不可为。幸囊无一钱,煽诱之所不到,余亦不能与华奢子弟参错为伍,遂由强制以臻自然,得厉名节,不为大人君子所弃。
欲求子弟自爱,先不可使有私财。
谨财用出入
不惟寒素之家用财以节,幸处丰泰,尤当准入量出。一日多费十钱,百日即多费千钱,“不节若则嗟若”。富家儿一败涂地,皆由不知节用而起。
财贵能用
“节用”云者,非不用也。特不宜妄用耳。“钱”之义为“泉”,取其流,无取其滞。惟事必需用,故贵有财。若疾病而靳医药,吉凶而断往来,无济于用,与无财何异?且有积之数十年而销之不过数年者,其祖父悭吝过甚,其子孙糜费必多。盈虚之道,历历不爽。
勿贪不义之利
所贵乎有财者,以能为所当为,可得体面也。若义非当,取必越分。悖礼而取之,当其取之之时,怨毒所丛,诟及父母,诅及子孙,体面已伤。此等近利之徒,不过炫裘马饰妻妾,当为之事必不能为。即为父母营养葬,为子孙求田宅,庸人羡之,达人之。不体面又孰甚焉?何如安贫守分,人人敬礼者之为有体面乎?
勿争虚体面
不顾体面,必不知自立。若虚饰体面,则又万万不可。盖体面之说,起于流俗,儒者惟知有心术而已。勉争体面,不得不诡无为有。其弊也,假借子钱斥卖产业,不至水落石出不止流,至末路体面不能终保,将心术亦不能自固矣。是亦不可以已乎!
俭与吝啬不同
俭,美德也。俗以吝啬当之,误矣。省所当省曰俭;不宜省而省,谓之吝啬。顾吝与啬又有辨,《道德经》:“治人事天莫如啬。”注云:“啬者,有余不尽用之意。吝,则鄙矣。”俭之为弊,虽或流于吝,然与其奢也,宁俭。治家者不可不知。
非俭不能惜福
俭之为益,非仅省财而已,惜福必多。尝见富贵之家,子孙多不肖,或动与疾病相值;勤耕务织者,往往康强,后人亦知守分,暴殄与惜福之别也。
昔吾渐有达官宠妾占熊,属吏以珠补绣蟒为献,达官大悦。无识之吏闻风竞起,凡献蟒袍二百余件,皆定制顾绣,其长不逾二尺。余曰:“此儿必不育,不则必败其家。”闻者大诧。余曰:“蟒袍非常服可比,计二十岁状元及第,三十岁作太平宰相,八十岁荣归,亦不能衣蟒至二百余件之多。今襁褓中遽受此数,恐福已消尽耳。”皆笑余迂阔。不数岁,达官贿败,此儿纳刑部狱。
未几病殇。反是以观,则惜福者延龄。古人岂欺我哉!
服用戒过奢
服饰器用,俱视各人自家身分。不自审量,务为逾分之美,不但损福,并足招尤。同侪共耦之中,人皆朴素,我独奢华,即不遭诮谑,亦莫与亲近,为轻薄子所诟,不可也;为长厚人所远,如之何其可。
俭非勤不可余言:“佐治、学治,皆以勤为本。”治家亦然。不惟贫者力食,非勤不可;即富者租息之增减,管钥之出纳,无一不须筹画。婢媪之功、僮奴之课,不历历钩稽,则怠者不儆,劳者无劝,未有不相率而归于惰者。至宾祭酬酢,在在皆关心力。不则,濡迟误事,简略贻讥。胜我者以为慢,不知我者以为骄,慢与骄,咎所由起也。谚曰:“男也勤,女也勤,三餐茶饭不求人。女也懒,男也懒,千百万亩终讨饭。”盖谚也,而深于道矣。
妇道尤以勤为要
勤,固男子之职,而妇人尤甚。米薪琐屑、日用百须,男子止能总计大纲;一切筹量赢绌,随时督察,惟妇人是倚。妇人不知操持,必多无益之费。
谚有云:“盐瓶跌倒醋瓶翻”,一无收束,安能不至千创百孔,甚至贷假、典质,以饰男子观听。往往饶富之户,室已屡空,而主人尚不自知。极于无可补苴,男子亦难自主。故治家之道,先须教妇人以勤。
妇职不可不修
妇人不勤,必且废职。作厌井臼,而莫大于弃针黹、远庖厨。此二事乃妇人要职,富家女视为不屑:綦履属缝妇,粥饭属庖人。主妇坐享其成,物力艰难,一无知识,而婢仆乘机偷盗,茫无检点。且妇职既废,穿衣吃饭外,无所用心,则抹牌观剧,皆越职为之。驯致家索,岂曰天命哉!昔胡偶韩先生(文伯)尝言,守扬州时籍没颍州府王太守泰兴原籍,居室壮丽,百物具备,而独无厨灶。诘之,则门外酒肆领本开张,宅中饔飧食物皆给单支算,不自举火。此自妇人不治中馈,充类以至于尽也。故教妇人以勤,先从缝纫、烹饪始。
妇不宜男当买妾
娶妇著代承祧为重。既不宜,男礼宜置妾。贤明之妇,自知大义。不幸而妇性猜妒,亦当晓以无后之礼。偏于所爱,纵之使骄,曲徇悍妇之私,忍绝先人之祀,生无以对里党,死无以见祖宗,真不可为人,不可为子。
置妾不当取其才色
为宗祊而置妾,非得已也。当择其厚重有福相者,毋以色选,即才艺亦非所尚。盖厚重之人,必能下其正室;有福相可因子贵。矜才者巧,恃色者佻,皆非载福之器,且断断难与正室相安,所系于家道甚钜。
有子勿轻置妾
美女入室,恶女之仇,自古为然。故素相爱敬之伉俪,因妾生嫌,渐致反目。妇已有子,自可毋庸置妾。先贫后富、先贱后贵者,尤所不宜。实于品行有关,不仅室家可虑。
勿使妾操家
吾越作妾,类皆大家婢女。过江吴产,多以室女为之。然亦小家女也,素无姆教。明理达义,百无二三,全赖正室拊循化诲,苟因正室愿朴或衰老,令妾主持内政,必有不知大礼之处。若正室无子,以有子之妾操家,势且尾大不掉,害有不可胜言者,终非其子之幸也。
娶醮妇宜慎
妇人义止从一,故能以夫为天。既已贰之,妇德乖矣,分不宜娶,不待智者而知也。然或家贫而不能备礼,或丧耦而已近衰年,非醮妇莫为之室者,欲延祧祀不得不权宜迁就,大非幸事。此与室女有间,尽可从容访问,以家贫性顺,无子女者为尚。不然,慎母草草。至贪其媵资,尤为大谬。
无子当立后
无后为大,人尽知之。然往往不肯立后者,一则偏听妇言,虑嗣子不能孝顺;一则嗣子之本生父母攘踞嗣产为己物,反致所后之亲不得顾问,故人以立后为畏。不知一朝怛化,争继争财,喧呶肆起,鬼而有知,虽悔何追。
故不幸年老无子,当于昭穆相当之中序立一人,以杜争端,才不才自关家运,腹出之子何尝皆克肖哉!
勿以异姓乱宗
立继须择同宗之人,一脉感通方能格享。同姓不宗,已难续祀,何况异性?《意林》载《风俗通》称:“周翁仲妻产女,会屠者产男,密以钱易之。
后翁仲使见鬼,周光与儿同祭先茔祭所,但见屠儿持刃割肉,别有人带青绶彷徨东厢不进,妻具陈其事,翁仲曰:‘凡有子者,欲承先祖。先祖不享,何用?’遂送还屠家。”近纪晓岚先生(昀)《槐西杂志》有视鬼者曰:“人家继子凡异姓者,虽女之子,妻之侄,祭时皆所生来享,所后者弗来也。凡同族者,虽五服以外,祭时皆所后来享,所生者虽亦来,而配食于侧,弗敢先也。惟于某抱养张某子,祭时乃所后来,享后知其数世前于氏妇怀孕,嫁张生,是子之祖也。”盖异姓之不享,古今一致。不幸无子,当以族子为后。
慎勿为妇言所惑,子异姓之子,自斩其祀。
无子可继宜依礼祔食
异姓不可为后,而服属之亲又无可择立,若必执继绝之说强为序继,则怀利者纷起,而争甚谓也。夫承继专为承祭,但使烝尝有属,何庸似续旁求?《礼》有祔食于祖之文,以丧葬余赀,祔为祖考祭产,俾有后者轮年祔祭,鬼自永不忧馁。息争端而延久祀,莫善于此。
不可求为人后恩莫重于父子,出为人后,以义裁恩,事难由己。择立之所不及,议立之所不到,而曰“吾应为后”,忘本贪财,不孝极矣。功令先尽同父周亲,次以服制旁推,言其常也。继言嗣子不得于所后之亲,听告官别立贤爱,通其变也。盖谊非天属,全以义维。故重贤爱,甚于重周亲。既择立、议立,皆非主名,则其不得于所后之亲,情事甚明。虽已立,尚听告官;况犹未立,而欲以势力争之?天道有知,岂能昌后?圣天子矜怜无告孀妇立继,听其自主。虽独子,亦所不禁。近来争端渐息,觊利以弃亲者,亦可自惕矣。
祭先宜敬
羊跪乳,乌反哺,物犹知本,何况于人?祭先之道,不惟物之致丰,尤贵心之致敬。即力有所绌,不能备物,诚意勿渝,先人亦格享之。不然,能邀福佑者,未之有也。
祭产宜豫
贤孝子孙,原不倚产承祭。但子姓繁多,不能尽属有力。万一力不副心,必致奉祀不虔。古人先备祭器,所以敦水源、木本之思也。且祀产不定,则祭之规模皆难豫立。丰俭无常,亦乖礼制。吾族迁萧始祖传世二十有余,计年六百余岁,而历代墓祭至今勿替,祀产之益彰彰矣。
值祭不宜论产
亦有支下子孙以他事废弃祭产。废产者固为不孝,若以产废之故,即诿祭于废产之人,应轮祭而不值祭,坐视先灵之馁,此则视废产者不孝尤甚。
盖子孙不致山穷水尽、贫极无聊,必不敢废弃祭产。祭产既废,其不能料理祭祀,大概可知。我尚饔飧足给,而忍俎豆不供,尤而效之,罪莫大焉。是必有善处之方,所当随时斟酌。
宾宴宜洁
自奉不可不俭,以俭待宾,则断断不可。且不必主于丰也。不速之客,家常餐茗亦当以洁为敬。即一顿客饭,而中馈之勤惰可见。
勿淹葬
人有恒言曰:“死者入土为安。”圣人复起斯言不易。顾吾越淹葬之习,恬不为怪。贫者犹曰:“无力。”素封之家,妄求吉壤,月宕岁延,有一再传而停柩于堂、厝棺于野者,甚或改卜佳城,屡屡迁掘,没者不宁,生者不顺,不知古来发祥大地,其子孙未尝人人富贵。大率获福之人,类能守身敬祖。亦如子孙孝事祖父母、父母者,见爱于祖父母、父母;不孝者不爱也。
为人子孙,不自求多福,而借祖父母、父母遗魄为祈福之具,其不获罪于天者,鲜矣。
疾病宜速治
疾起即药,易于见效;因循不治,医师束手。俭啬之人靳于医药,猥曰:“死生有命。”夫疾即不死,而抱疾以生,何累如之。治家以勤,勤非康宁不可。故疾病以速治为贵。
婚嫁宜量力
嫁娶之事,动曰颜面攸关。千方百计,典借饰观。无本之流,涸可立待。
成婚后,稍不周到,徒费口舌,有因而龃龉者。订姻之初,宜从朴实,勿以媒妁所诳,作重聘厚奁之想,庶无后悔。
相子择妇
相女配夫,古人言之。不知聘妇尤当相子。若子不才而徒希门阀,女子甚贤,自安义命。非然者,天壤之间,乃有王郎。必将薄视其夫,酿为家门之祸。礼聘之始,何可不慎?
攀高亲无益
嫁女胜吾家,娶妇不如吾家,则女子能执妇道。前贤虑事极周。世俗多援系之见,无论嫁娶,总惟胜己者是求。夫富与富接,贵与贵比,人情也。
两家地位相当,自尔往来稠密。稍分高下,渐判亲疏,势实使然,贤者不免。
故五伦之内,不缀姻亲,气谊浃洽,即为朋友。如不相孚,虽姻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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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_达成(来自汪氏发详地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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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4 15: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卷三治家(三)
缔姻宜取厚德之家
子孙繁昌,类皆先世积善所致。择婿聘妇,俱望其裕后兴宗。残刻之家,富不可保,贵亦难恃。目前荣盛,转睫雕零。惟恭俭孝友,家风醇谨者,其子女目濡耳染,无浇薄习气,可以为婿,可以为妇。虽境地平常,余庆所钟,必有承其流泽者。
奴婢宜督约
幸有奴婢,足供使令,逸矣。然凡为奴婢,知识多愚,筋骨多懈,非主人董率,鲜能尽分,随才器使。因时督约,须处处精神周到,方可收指臂之助,其劳有过于无奴婢者。若稍耽安逸,听奴婢之自为,弊将错出矣。《袁氏世范》于待婢仆之道,言重词复有以夫。
奴婢不中用宜速遣
奴婢之长,以能护主为上。既不遵约束,或意在他图,急宜邀中遣去。如以身价、雇价未清,勉强容留,愚者爱惜气力,遇事因循;黠者勾串外人,乘机偷盗。家贼难防,闭门养虎,自贻伊戚,悔之晚矣。
奴婢疾病宜善遣
风寒小疾,必无他虑者无论。若病势稍觉可虑,即当邀同中保,交还亲属,量予药资,听其调治。既见待人之厚,兼无意外之虞。一切所用之人,皆当如是。
婢女当养其廉耻
婢亦室女,特其父母贫窭,及幼失所亲,不得自居于室耳。他日或为人妾,或为人妇,总望其有所成就。当于驱使之中,教以闺房之义。事之近于亵者,语之近于狎者,无使见闻。俾知爱惜廉耻,自无荡检逾闲之虑,亦惜福之一端也。
乳媪不宜轻雇
“教儿婴孩”,古训也。富贵之家较贫贱者,尤须加谨。其受害之源,全在乳媪。盖乳媪一流,多单门下户,贪吃懒做者为之。恣儿所欲,固其欢心,至势不可离,辄挟儿为奇货,百方求全,以逞其私。主母以儿故,不得不委曲贪忍,害有不可更仆数者。其恣儿之法:儿有知识,则导之索玩好,求衣食,争好丑,竞多寡。小不如意,教以诟詈泼赖之方。仆从莫之敢忤,日以骄纵,少成习惯。故大家子弟一坏而不可检制。古人养子,原皆自乳,或雇乳则择端良之妇。顾妇之端良者,何可多得?且又安肯为人乳哺?苟非产母缺乳,万不得已,断断不宜雇媪乳儿。不惟可以省气,可以省费,实关于婴儿之成败者不细。
保全节操
妇人嫠居而能矢志不贰,或抚孤,或立后,其遇可矜,其行可敬,虽有遗资,总当善遇。若遭贫窭,更为无告,房族不幸而有是人,必须曲意保全,俾成完行。吾母两太宜人,艰难植节,吾所身亲。具官宁远,习俗不重贞节,会有茂才孀妻,贫难自立,谆谕族长于祭祀中,节赢资膳,坚其壹志。其后他族闻风式法,守节遂多。因知妇人立节,不可不思所以曲全之道。
无志秉节者不可强
秉节之妇,固当求所以保全之矣。其或性非坚定,不愿守贞,或势逼饥寒,万难终志,则孀妇改适,功令亦所不禁,不妨听其自便,以通人纪之穷;强为之制,必有出于常理外者,转非美事。
酒最偾事酒以成礼合欢,原不可少,耽之必至偾事。且好饮者,多在晚夕,一人衔杯未止,举家停镫以俟。奴仆则伺隙滋弊,厨灶则遗火可虞。故饮酒不可无节,而居家为最。
戏具不宜蓄
赌博之事万不可犯,犯必破家。即一切赌具,亦不可蓄。尝有新年无事,偶尔消闲,子弟相习成风,因之废时荡产。即笙、萧、鼓、板之类,虽非骰、牌可比,然亦足荒正务,总以勿蓄为宜。
架上不可有淫书
淫词艳语,最足坏人心术。子弟成童,天性未漓,尚不至为物欲所诱。
日见淫书,必至目摇神荡,不能自制。间或蹈于匪僻,关系甚大。故书架之上,断不可存此等书籍。
田宅交易须分明
典买田产,须确查户贯、字号、段落、四至、界址、佃人、租额,有无典买他处?一一分明。然后凭中立契。屋宅则间数、椽瓦、墙壁、门窗、正路、旁径,以及花木、砖石,凡宅中所有一切,均须注载清白。售主当面交割,然后受产,自无后患。如或爱得些小便宜,必有余累。弱者累在及身;强者累贻后嗣。十常居其八、九矣。
便宜产业不宜受
产业各有时价,正项交关无所谓便宜者。且得业者亏亦不当。妄想便宜,无端而价值比大众较廉,其中必有欺隐、影射、重卖、盗卖等弊。贪小承受,必致讼费不訾。或乘人窘急,多方准折,自谓得计,此则巧取昧心,甚非诒榖之道。前室王宜人尝诵“吃亏时节便宜在;贵买家私受用多”二语,不知所本,义明理足。吾子孙能世世书为座右箴,必有食其报者。
契税不可漏
田产税契,例限一年,漏匿不税,当罚契价一半入官。故不税之契,刁劣卖主得以藉词找贴,即为讹诈之由。遇多事地方官、书役,更得借端滋扰,按例议罚,所伤实大。
勿欠额赋
国课早完,民之职也。黯者、疲者,率属户书捺搁,不即依限完纳。究之延欠,不过半年,终须全完。先费贿托之资,后受差追之扰,是谓至愚。
官项不宜借官中出借,如生息银两、出陈仓谷之类。初时经承传语,未必无些须利益,息价或轻于民间。一经具领,则银有扣折,谷有搀合。领既入官,不得不受,及于邀还官款,加平色,加斛面,层层吃亏。其或稍逾时日,则追呼随之,至有典鬻应比,祸及子孙者。既累且辱,不可不绝之于初。
勿受来历不明之物
此种物事,大概皆过路人赍售。亦有三姑六婆中转鬻者。急于脱变,价直视寻常稍轻,来历多不可问。草率成交,必贻后患。昔有人以数十文钱买一铜壶,已而官捕查起强盗正脏,辗转根讯,事幸得白,家已全破。故物良价贱,率系来历不明,断断不可贪小承受。
勿贪重息出贷
以本生息,治家者不能不为。然借户奸良不一,最须审察。经纪诚实之人掂斤簸两,子母相权,必不肯借重息作本。其不较息钱,急于告贷者,原无必偿之志。谚所云“口渴吃咸菜卤也”,利上加利,亦所不较。而终归于一无所偿。故甘出重息之户,不宜出贷。
勿因息轻举债
缓急相通,举债亦不能免。要必不得已,而后为之。须先权应借之故,得已即已。或因借主息轻,以为不妨多借,不知多借则多用,已为失算。若出轻息以博重息,从而牟利,则人负我,而我不能负人,尤速贫之道也。
债宜速偿
假债济急,即当先筹偿之之术。与人期约,不可失信。谚云“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真格言也。因循不果,至子大于母,则偿之愈难,索之愈急。
不惟交谊终亏,势且负累日重。
子孙多产宜分析
累世同居,岂非美事?然众口难调,强之转为不美。盖子多则妇多。妇人之性最难齐一,至孙妇更难矣。产业赀财不为分析,不肖之妇各私所私,费用浩繁。有家长所不能检者,致贫之道即基于此。一朝撒手,兄弟、妯娌疑少争多,必酿家门之祸。礼有之:“六十曰老。”而传年力就衰,即当手定分书,按股折授,以杜身后衅端。
析产宜酌留公项
呜呼!是言也。余固有为言之也,使为子者皆能以事亲为心。为之亲者何必过虑及此?顾余尝见衰老之人,尽将产业分授诸男。遇有所需,向诸男索一文钱不可得。仰屋咨嗟,束手饮泣。而不肖子孙且曰:“老人已日受膳奉,何有用钱之处?”茹苦莫诉。故既分产,必须自留公项。生则为膳,死则为祭,庶可不致看儿孙眉眼。呜呼!后世受产子孙,读是语而不恻然生孝亲之念者,其能邀福于祖宗乎?
有室有家之男女宜为曲谅
父母之爱其子,岂有穷期?男虽有室,犹若孩提;女虽有家,犹若在室。
顾有室即有儿女之事,有家即有舅姑之奉,爱则维均。孝如有别,为父母者,须当曲为体谅,善自譬解,方可无失其慈。不然,鲜不郁而成愤,怒征辞色矣。然女生外向,服且从降,义有专重,分不得齐父母于舅姑;男则何可厚儿女而薄父母哉。
嫁女亦须体恤
习俗务为奁送,吾意不以为然。然生女虽不如男,而鞠抚无异。且女子适人,舅姑娣姒间有不能不曲尽其意者,不专恃以顺为正,仪文不至,多为获咎之端。且女子既嫁,止能受庇于父母尔。至兄弟而迹疏矣,至内侄而迹愈疏矣。可以庇而不庇之,使其无可告诉,亦属亏慈。特义须量力。妇人无识,损男以益女,则于情不惬也。
爱怜少子长孙之故
成立之子日与亲远,少子常依膝下,爱所由钟也。父母于子,皆望见其成立。子尚少而身渐老,势恐不及庇之有成,怜所由起也。以怜生爱,以爱增怜,情也,亦理也。成立者以为父母偏爱,忌而疏之,则爱怜愈甚矣。至祖爱长孙,《袁氏世范》以为由少子而推之,此则未然。盖人之性情,大衰老而渐宽,祖之见孙,多在中年以后。孙畏父严,而乐祖宽,常与祖近;祖亦藉以自娱。此其所以爱欤?
勿营多藏
力求储积为子孙计,非不善也。然子孙之贤者,不赖祖父基业;苟其不肖,多财何益?天下总无聚而不散之理。苦求其聚,凡可以自利者,无所不至,阴谋曲构,鬼笑人诅。聚之愈巧,散之愈速。惟勤俭所遗,庶几久远耳。
宜量力赡族
同一祖系,一支富贵,必有数支贫贱,非祖荫有厚薄也。气之所行,盈虚相间,有损始有益,此盛则彼衰,理固然耳。我幸富贵,如之何不念贫贱者?顾富贵无止境,亦无定象。衣食有羡,即为丰饶;俸禄有余,即为充裕。
宜俭约自持,节损所赢,以广祖宗之庇。有服之亲无子者,或立后、或祔食,使鬼不忧馁。极贫者,或给资、或分产,使人无失所。高曾以上,则置义田以恤之。昔宋范文正赡族义田,至今弗替。其规模宏远,虽万难几及,然自就己力,量赢筹办,为平地一篑之基,何患无继起以成其美者?必待甚有余而后为之,则终无为之之日矣。吾祖无百亩之户,公事动多掣肘,仁术一无可行。余夙锲于中,而佐幕食贫,窃禄未久有志焉,无能为也。后有贤达者,尚其念旃。
宜储书籍
“遗金满籯,不如一经”,古人所以称书为良田也。暴发之户,非无秀彦,苦于无书可读,虚负聪明。为父兄者,早为储蓄,俾知开卷有益之故。
中人以上,固可望为通儒;中人以下,亦可免为俗物。或谓书非急需,急而求售,必亏原直。呜呼!是薄待子孙之说也。子孙至于售书,不才极矣。以购书之资置产,终归罄荡。若其才者,则读家藏书籍,大用大效,小用小效,又岂必以资产为凭藉哉!
造宅不宜过丽
宅取安居,惟坚朴者可久。子孙贤才,自能别恢基业。如系中人之质,必使力易葺治,方无倾圮之患。盖居是宅者,不必皆无力也。丁口繁多,有一、二人力不能齐,即难一律整顿。每见世家大族,其门户厅堂,往往剥落,以葺治之不易也。故造宅不宜过丽。乾隆十八年,武进布商张氏,承买藉没张藩司(括)之青山庄别墅,毁拆花木亭台,得直缴官,而以庄地为蔬圃。
当时群讶其俗。迨二十一年,总督尹公按部常州,欲至庄揽胜,闻庄废而止。
假令别墅犹存,则为当道游观之所,转须时时葺治,重贻后累。知此义者,庶可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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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治家(四)
长斋拜经宜戒
衰翁老妇,嫁婚事毕,藉诵佛号,消遣岁日,亦爱养精神之一端。至特杀本所当戒,托茹素以全物命,未为不可。有等愚暗之人,妄听僧尼簧鼓,男既诵经拜佛,女复长斋礼忏,甚至妇废蚕织,深扃佛堂之内,目蓐室为暗房。姑不恤妇,姒不顾娣,少妇免身,一切付之蓐母,有酿成大患者。菩萨慈悲,岂忍致是?吾祖母,吾二母,俱恪守妇行,不信长斋,不礼经卷,考终备福,可知皇天与善,在此而不在彼。家法具在,慎毋为邪说所摇。
女尼宜绝其往来
三姑六婆,先民所戒:尼姑一种,尤易惑人。裙钗无识,爱闻祸福之谈。
此辈莠言,可人托经卷为名,鼓舌摇唇,诳财骗物,兼致婢媪之类亦被煽蛊,不惟耗财,终且滋事。故宜早防其渐,禁止往来。
——摘自大义邨汪氏族谱 “卷三.治家”


卷四应世
勿欺
天下无肯受欺之人,亦无被欺而不知之人。智者,当境即知;愚者,事后亦知。知有迟早,而终无不知。既已知之,必不甘再受之。至于人皆不肯受其欺,而欺亦无所复用;无所复用,其欺则一步不可行矣。故应世之方,以勿欺为要,人能信我勿欺,庶几利有攸往。
处事宜小心
事无大小,粗疏必误。一事到手,总须慎始虑终,通筹全局,不致忤人累己,方可次第施行。诸葛武侯万古名臣,只在小心谨慎。吕新吾先生坤《吕语集粹》曰:“待人三自反,处事两如何。”小心之说也。余尝书以自儆,觉数十年受益甚多。
大节不可迁就
一味头方亦有不谐,时处些小通融,不得不曲体人情。若于身名大节攸关,须立定脚跟,独行我志。虽蒙讥被谤,均可不顾。必不宜舍己徇人,迁就从事。
宁吃亏
俗以“忠厚”二字为“无用”之别名,非达话也。凡可以损人利己之方,力皆能为而不肯为。是谓宅心忠待物厚。忠厚者,往往吃亏,为儇薄人所笑。
然至竟不获大咎。林退斋先生遗训曰:“若等只要学吃亏。”从古英雄只为不能吃亏,害多少事?能学吃亏充之,即是圣贤克己工夫。
勿图占便宜
譬如路分三条,中为公,甲行其左,乙行其右,各相安也。甲跨中之左半,乙犹听之。跨至中之右半,乙纵无言,见者诧矣。若并乙之右一条而涉足焉,乙虽甚弱,不能忍也。倘遇两强,安能不竞至相竞,而曲直判,是非分,甲转无地可容。“占便宜者失便宜。”千古通论。
勿任性
不如意事常八九。事之可以竞气者,多矣。原竞气之由,起于任性。性躁则气动,气动则忿生,忿生则念念皆偏。在朝、在野,无一而可。到气动时,再反身理会一番,曲意按奈,自认一句不是,人便气平;让人一句是,我愈得体。
遇横逆尤当忍耐凶狠狂悖之徒,或事不干己无故侵陵,或受人唆使借端扰诈,孟子所谓“横逆”也。此等人廉耻不知,性命不惜,稍不耐性,构成衅端,同于金注,悔无及矣。须于最难忍处,勉强承受,则天下无不可处之境。曩馆长洲时,有丁氏无赖子,负吴氏钱,虑其索也,会妇病剧,负以图赖,吴氏子斥其无良,吴氏妇好语慰之,出私橐赠丁妇,丁妇属夫急归,遂卒于家。耐性若吴氏妇,其知道乎?
让人有益处
且横逆者未尝无天良也,让之既久,亦知愧悟。遇有用人之处,渠未必不能出力。
断不可启讼
不惟官断十条路,难操胜券也。即幸胜矣,候批示,劳邻证,饶舌央人,屈膝对簿,书役之需索,舟车之往来,废事损财,所伤不小。总不如忍性耐气,听亲党调处,归于无事。彼激播唆讼者,非从中染指,即假公济私。一被摇惑,如纵孤舟于骇浪之中,彼第立身高岸,不能为力。胜则居功,负则归过于本人无用,断不可听。
勿斗争
逞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圣训切著,有理不在高声。争且不必,况斗乎?余阅事数十年,凡官中命案,不必多伤,亦不必致命也,偶然失手,便为正凶。故争竞之时,万万不可举手挞人。
言语宜慎
多言宜戒,即直言亦不可率发。惟善人能受尽言,善人岂可多得哉!朋友之分,忠告善道。善道云者,委婉达意与直言不同,尚须不可则止。余素戆直,往往言出而悔。深知直言未易之故。若借沽直之名,冷语尖言,讦人私隐,心不可问,贾祸亦速,又不在此例。古云“出口侵人要算人受得”。
又曰:“伤心之语,毒于阴兵。”非阅历人,不能道也。
小人不可忤
与君子忤,可以情遣,可以理谕,谅我无他,不留嫌怨。小人气质,用事志在必胜。忤之则隐怒不解,必图报复。故遇小人无礼,当容以大度。即宜公言,亦须稍留余地,庶不激成瑕衅。
嫉恶不宜太甚
余性褊急,遇不良人,略一周旋,心中辄半日作恶。不惟良友屡以为诫,即闺人亦尝谆切规谏。临事之际,终不能改。比读史至后汉党锢,前明东林,见坐此病者,大且祸国,小亦祸身。因书圣经“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十言于儿,时时寓目警心,稍稍解包荒之义。涵养气质,此亦第一要事。
善恶不可不分
然善恶之辨,断不可小有模糊。或曰:皂白分则取舍严,取舍严则门户立,非大度之说也。曰:不然。不知而徇之,谓之闇;知而容之,谓之大度。
闇则为人玩矣。毋显受人玩,宁佯受人欺。
勿苛人所短
此即使人以器之道也。人无全德,亦无全才。鸡鸣狗盗之技,有时能济大事。但悉心自审,必有能、有不能,自不敢苛求于人。故与人相处,不当恃己之长,先宜谅人之短。
勿过刚
刚为阳德。正人之性,大概多刚。然过刚必折,总非淑世淑身之道。千古君子为小人谗陷,率由于此。当为受者层层设想,使其有以自容,则宽柔以教,原不必全露锋棱。
遇事宜排解
乡民不堪多事,治百姓当以息事宁人为主。如乡居,则排难解纷为睦邻要义。万一力难排解,即奉身而退,切不可袒激事。如见人失势,从而下石,尤不可为。为者,必遭阴祸。
勿预人讼事
切己之事尚不宜讼事,在他人何可干预?如邻佐干证之类,断断不宜列名。盖庭鞫时语挟两端,则易遭官府诃遣;公言之,必与负者为仇,大非保身之哲。
勿轻作居间
姻族中遇有立继、公议之事,于分于理不能自外者,不得不与。即不得已而讼案有名,亦不得不昌言。此有公议可凭,非一人所得偏也。若事关田产资财,恐有未了者,总不宜与事居间,后干讼累。至官司交易,一涉银钱,便为赃私过付,牵连获罪,尤当避而远之。
势力不可恃
恃势逞力,必有过分之事,损福取祸,万万不可。谚云:有一日太阳晒一日谷。”又云:“有尺水行尺船。”皆刻薄语也。有太阳时,须算到阴云霖雨;有水时,须算到河流浅涸,自不敢恣所欲为。能以礼下人,全在有势力时,若本无势力可倚,不得不畏首畏尾,非让人也。天道恶盈,凛之哉!
信不可失
以身涉世,莫要于信。此事非可袭取,一事失信,便无事不使人疑。果能事事取信于人,即偶有错误,人亦谅之。吾无他长,惟不敢作诳语。生平所历,愆尤不少,然宗族姻党,仕宦交游,幸免龃龉。皆曰某不失信也。古云:“言语虚花,到老终无结果。”如之何弗惧!
勿傍人门户
他人位高多金,与我何涉?依门傍户,徒为识者所鄙。且受恩如受债,一仰人鼻息,便终身不能自振。惟竖起脊骨,忍苦奋厉,方为有志之士。
勿贪受赠遗
势当穷迫无路,亦不得不藉人援手。无论姻亲、朋友,望其提携,切不可受其遗赠。盖品题作佳士,在人不费,在我有益。世无乐于解橐者。至靳我以言,酬我以资,其情分尽矣。断不能再为发棠之復。是受一人惠,即绝一人交,不可误贪近利。
贫贱勿取厌亲友
贫贱之人,仆仆于富贵亲友之家,纵一无干求见之者,总疑其有所请乞。
且地处富贵,类无闲空工夫。我以闲散之身,参伍其间,原不免有众里嫌身之状。久则厌生,或为同辈所轻,或为阍人所慢,甚无谓也。
富贵勿薄视姻邻
生女无人道喜,载生男子,姻邻并贺,非贱女而贵男也。谓女生外向,而男子兴宗,荣可旁及也。原思辞禄,夫子即教以与邻里乡党,其义甚明;幸而得志,当存此心。如倚势以逞,至邻党寒心,姻亲侧目,未有不速祸者。
刻薄之名,又其余事已。故身处富贵,遇单微戚友,必须从优礼款,并训约子弟、僮仆,不许稍有亵狎,俾可久远往还,以尽笃亲重故之谊。
须予人可近
春夏发生,秋冬肃杀,天道也。惟人亦然。有春夏温和之气者,类多福泽;专秋冬严凝之气者,类多枯槁。固要岩岩特立,令人不可干犯,亦须有蔼然气象,予人可近。孤芳自赏,毕竟无兴旺之福。
失意人当礼遇趋炎附势,君子不为。然热闹场中遇落寞人,多不暇照应。不知我目中无彼,而彼目中有我,淡泊相遭即似有心倨侮。余年十四、五时,身孤貌寝,家难多端,几不为宗亲齿;数山阴李惟一先生,族姑夫也,一见相赏,谓“孺子不凡”。辄有知己之感,益自奋励,至今犹常念之。故生平遇失意人及孤儿、寒士,无不加意礼遇,亦有无意中得其力者。俗传:“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言近指远,当百复也。
保全善类
浇薄之徒,恶直丑正,非其同类,多被谤毁,受摧折。专赖端人君子为之调护扶持。遇此种事务,宜审时察势,竭力保全;切勿附和随声,致善类无以自树。事之关人名节者,更不可不慎。
敬官长
朝廷设官以治尊卑相统。不特富户、平人当守部民之分,即曾居显宦,总在地方官管内,礼宜谦恭致敬。俗所谓“宰相归来拜县门”也。若身在仕途,亦宜约敕子弟、家人,谨遵法度。投鼠忌器之故,不可不知。万不可被里人怂恿,把持抗阻,为官长之所憎嫉。
勿交结官长
仕路最险。同官为寮,可以公事往来。宦成退居,已不必与地方官晋接。
若分止士庶,断不宜交结官长。盖略与官近,易为乡里属目。即不敢小有干预,而姻友之涉讼者,不无望其盼睐。谢而绝之,嫌怒遂生,彼不知自慎,以致身败名裂,更无论已。
睦邻有道
望衡对宇,声息相通,不惟盗贼、水火呼援必应,即间有力作之需,亦可借佽将伯。若非平时辑睦,则如秦人视越人之肥瘠矣。辑睦之道:富,则用财稍宽;贵,则行己尽礼;平等,则宁吃亏,毋便宜。忍耐谦恭,自于物无忤。虽强暴者,皆久而自格。
受恩不可不报
士君子欲求自立,受恩之名,断不可居。事势所处,不得不受人恩,即当刻刻在念,力图酬报。如事过辄忘,施者纵不自功,亦问心有愧。
索债毋太急
负债须索,常情也。其人果力不能偿,亦勿追求太急。迫之于穷懦者,典男鬻女,既获罪于天;强者,征色发声,亦取怨于人;甚有抱惭无地酿成他故者,不可不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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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应世(二)
贷亲不如贷友
炎凉之见起于至亲。倘境处贫困,向富戚告贷,我原意在必偿,彼先疑我必赖。以必偿之债,被必赖之名,无论未必肯贷。即肯贷矣,其声音笑貌总有一种夷然不屑光景。自爱之士,谁能堪此?且十年消长不一,他日有求于我,稍不遂意,辄以前事相苛。余为童子时,闻邻家有先世叨亲戚之助,至其子孙尚苦訾议者,故向当奇穷之日,每从朋友通融,不烦亲戚假借。盖朋友有通财之义,果称相知,自关休戚。既偿之后,无他口实。故存必偿之念者,贷于亲,不若贷于友。
宜量友力
然竭人之忠,尽人之欢,则又不可。虽密友至交,前逋未偿,必不宜再向饶舌。即我处必贷之势,亦先须权友之是否能贷。倘友实力有不及,而我必强以所难,安得不取憎于人?
讳贫伪贫皆不必
富少贫多,古今一致,故士以安贫为贵。然非佚居无事也,特不肯为悖理远天之事耳。有道而贫,儒者所恥,自当劬躬循分,求可免于长贫。若以贫为讳,将饰虚为盈,必致寡廉不顾。至实己不贫,而伪为贫状,此在居家则欲疏亲简友;在居官则图亏帑婪赃。鄙哉!不足道也。
受怜受忌皆不可
我丈夫也,何事可不如人而下气低头、乞人怜我,耻乎不耻?若才智先人,事事欲求出色,则锋棱太露,为人所忌,必至获咎。故受怜不可,受忌亦不可。
与人共事不可不慎
不幸与君子同过,犹可对人;幸与小人同功,已为失己。况君子必不诿过,小人无不居功。与人共事,何可不慎?故刚正若难逢时而坚守不移,终为人重;唯阿似易谐俗,而得中无主,卒受人愚。欲处处讨好,必处处招尤。
乡愿固不可为,亦不易为也。
勿破人机关
此远怨之道也。一切财利交关、婚姻撮合、至亲密友相商,自应各以实告。如事非切己,何必攻瑕讦隐,破人机关?昔有愿人为盗诬引,屡质不脱,莫知所由。久之身以刑伤,家以讼破。盗始曰:“吾今仇雪矣。某年除夕,吾鬻缸已售,汝适路过,指缸有渗漏,售主不受,吾无以济用,因试为窃,后遂滑手为之,致有今日。非汝,吾缸得鬻,岂为盗哉!”呜呼!天下有结怨于人,而己尚懵然者,大抵自口召之。金人之铭,可不终身诵欤?
知受侮方能成人
为人所侮,事最难堪。然中人质地快意时,每多大意,不免有失。无端受侮,必求所以远侮之方;遇事怕错,自然无错;逢人怕尤,自然寡尤;事事涵养气度;即处处开扩识见。至事理明彻,终为人敬礼。余向孤寒时,未知自立,幸屡丁家衅,受一番侮,发一回愤,愈侮愈愤,黾勉有成,故知受侮者方能成人。
老成人不可忽
少年之人惟天分颖异者,见理早彻,处事能周。如非过人之质,类多血气用事,壮往致悔。涉历一番,则精细一番。故持重之说,专归老成。不独学问中人,即野叟鄙夫,阅事既多,识议亦时中肯。綮谚云:“若要好,问三老。”大舜之察迩言,诗人之询刍荛,非务乎其名也。言出老成人,须反覆寻绎,不可以其易而忽之。
先友宜敬事
先人取友,必有数事相契,方与定交。其言论、风采,亦必有与先人相类之处。手泽犹珍,况先友乎?余不幸少孤,不逮事父,吾父执友一无识面。
年十八,授徒郡城,遇山阴会稽先辈,询及吾父名号,肃然敬对。有曰向曾同文会者;有曰向尝共师门者。余皆谨执犹子之礼。或以为太过,余曰:“先人既蒙垂念,非友而何?敬父执即所以尊吾父也。”至今念之此意,差可上质先人。
故人子宜念
读嵇叔夜《绝交书》,令人气结。彼所谓交本非义合,怪其然。果以文字相知,性情相洽,非攀援声气可比,不宿草更新,只鸡增痛,遇其后嗣,自当为之保护。如孤儿立,有待扶持,更不宜冷眼相看,致负故人于泉下。
不必议论二氏
老释二氏之学,固儒者弗道。然庸夫、愚妇,不畏物议,而畏报应;不惧官长,而惧鬼神。存其说,未始不足阴辅。皇治何必以隶籍儒门力与为难?且今之道士、比邱,诚不尽守老子、如来。法律即我辈谈性命、为文章,亦岂人圣工夫?无昌黎、考亭之精实学诣,而摭拾辟二氏陈言,虚张吾帜,不几躬自薄,而厚责于人乎?余生平于二氏之徒一无还往,而未尝放言攻击。
自愧业儒浮浅,无以折其心而关其口也。故佞奉二氏妄求福佑虽断断不可,要不妨听其自为生灭,置诸不论不议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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