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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山汪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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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4: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汪勃(1088—1171),字彦及,黟县碧山人。很多黟县人都知道,在黟县有个宋代园林叫“培筠园”,它的主人便是黄陂汪氏六十六世祖汪勃。

        一、生平

      十八岁被州以第一名举荐,出仕辟雍太学,“锋锐明敏,同舍畏伏,尊以宿旧”,时间近三十年。

    绍兴二年(1132年)登进士第,调任严州建德主簿,池州建德丞。

    绍兴十三年(1143年),汪勃入京,升太常卿主簿,入御史台检法官为监察御史。后来高宗以为汪勃“知大礼,明治道”,提升为谏议大夫兼侍讲。不久,迁御史中丞(《宋史》里的官名叫右谏议大夫,次于御史大夫)。

    绍兴十七年(1147年)汪勃调升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封新安郡侯,后以端明殿学士兼摄东府事。(巅峰时刻)

    在当了7个月的参知政事后,被罢免参知政事职务。不久,汪勃以病告退,返回故里。(这个不久应该有几年,因为在1147年以后《宋史》还能见到他,我会在后文提到)

    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死后,汪勃复起知湖州。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孝宗即位,汪勃年已近八旬,没多久便以年迈辞官归里。

    乾道七年(1171年)四月,汪勃卒于碧山家中,享年84岁。孝宗追赐汪勃为龙图阁学士。(包拯也是这个学士)

二、汪勃其人

    1、很聪明,学问不错,少年成名(18岁),但应试不行,44岁才中进士。都是应试教育惹的祸!

    2、为官官声不错,至少没有贪赃枉法,说是他在任湖州知州任期内极为廉俭,未尝妄废公家一钱,政以慈爱为主,百姓称之“贤哲太守”。抛开道德层面来说,这与宋朝公务员工资比较高有一点关系,看来公务员工资还是要涨啊!嘿嘿~~

    3、入京时间不长,前后也就5年,居然能够做到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看来有点错综复杂的背后故事。这个我会在后文分析。

三、汪勃是主战还是主和?

    主战?有例子!绍兴十三年(1143年),汪勃入京,升太常卿主簿,入御史台检法官为监察御史。当时,高宗“厌戎马久,思壹休息,罢诸将兵”,朝中主战派却提出“父兄仇未报,兵未当罢。”高宗不听,并且让主和派“居纪纲地,共持国论”。汪勃有事进奏,恰遇高宗在手书《孝经》,借此机会他奏道:“显仁后归,孝之大也,请刊石,摹以赐群丞、诸生,示天下子道”。婉转地劝谏高宗要尽子孝道,北迎二帝。此时,蔡京之子蔡攸来临安,汪勃上疏历陈靖康之祸变的缘由经过及损失,朝堂群臣都不忍心听下去,高宗读后也悲愤万分,当即下令蔡攸即刻返回所贬之州,对蔡京子孙一律不用赦令。此后一段时间,朝廷主战派居于主流。汪勃因为这件事,提升为谏议大夫兼侍讲。同时,汪勃与主战派代表人物张九成、程迈等关系密切,私交甚好。

    主和?有例子!《宋史·朱敦儒传》里有最直接的证据。朱敦儒(1086—1175年),字希真,河南洛阳人。宋著名词人。《宋史》【原文】敦儒……兼兵部郎官,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会右谏议大夫汪勃劾敦儒专立异论,与李光交通。高宗曰:“爵禄所以厉世,如其可与,则文臣便至侍从,武臣便至节钺。如其不可,虽一命亦不容轻授。”郭儒遂罢。

    【译文】朱敦儒因为主张抗战,发表主战言论,并于主战派李光等人交通,受到右谏议大夫汪勃的弹劾,于1149年被罢官。

    这是部分比较直接的例子,其他还有很多,都零散在别人的传里。汪勃自己没有传,可见脱脱(《宋史》作者)对他的影响力不是很看好。由此可见,汪勃既不是主战,也不是主和,至少意图不明显,可以说是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政治上的朝秦暮楚罢了。

四、汪勃与秦桧的关系

    这个史学界比较有争论,主要依据就是主战主和观点的冲突,动不动就上升到民族感情层面,要把所有人都和秦桧孤立起来。我看,历史不要这么简单的看,我是这样认为的:

    1、汪勃与秦桧是老乡,不自觉的就会靠近。

    秦桧虽是南京人,但从小跟舅舅长大,都是黟县人,这个问题详见我的文章。(http://bbs.huizhou99.com/read.php?tid-53786.html

    而且两人年龄相近(秦桧1090年出生,比汪勃小2岁,黟县那么小,我估计他们从小可能认识,猜的哈哈)。无论如何,官场行走,两人不用打招呼,在某些事情上,自然会互相帮助的。(后面有论述)

    2、汪勃升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有秦桧的提拔

    我之前说过,汪勃入京前后才5年,就当到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没有人脉,没有关系,他怎么弄?虽然个人在皇帝面前表现不错,但同时,秦桧正是当同章事(宰相)最红火的时候,没有秦桧的举荐,汪勃不可能走到那个位置的。

    我这里说说“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是什么玩意。一句话,就是副宰相,平时同时议事,宰相出缺时,代行宰相职务。宋初沿袭唐制,以平章事为宰相。乾德二年(964年)又设参知政事(简称参政)为副相,最初只是奉行制书,不预奏事,不知印,也不升政事堂与宰相议事。开宝六年(973年),参知政事得与宰相于政事堂同议政事,轮班知印,职权、礼遇接近于宰相。废参知政事,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以代。建炎三年(1129年)又改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废尚书左、右丞,直至宋亡。

    3、汪勃与秦桧在很多问题上行动一致

    我不能因为秦桧官比他大,就说汪勃是秦桧的狗腿子或是小卒子,但是他们在很多事情上或明或暗、或事先沟通或心领神会,一起做了几件事情。这也可以证明以上两个论点,以下是证据:

    (1)一起弹劾郑刚中

    郑刚中(1088年—1154年),字亨仲,婺州金华人。《宋史》卷370,列传第一百二十九:【原文】登进士甲科,累官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刚中由秦桧荐于朝,桧主和议,刚中不敢言。移宗正少卿,请去,不许,改秘书少监。……秦桧怒刚中在蜀专擅,令侍御史汪勃奏置四川财赋总领官,以赵不弃为之,不隶宣抚司。

    【译文】秦桧一手提拔郑刚中,后来不听话了,命令汪勃参掉郑刚中。

    (2)一起“百家争鸣  百花齐放”

    《宋史》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原文】自神宗朝程颢、程颐以道学倡于洛,四方师之,中兴盛于东南,科举之文稍用颐说。谏官陈公辅上疏诋颐学,乞加禁绝;秦桧入相,甚至指颐为“专门”,侍御史汪勃请戒饬攸司,凡专门曲说,必加黜落;中丞曹筠亦请选汰用程说者:并从之。二十一年,御试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兴以来,得人始盛。

    【译文】秦桧认为独尊“二程”理学不利于文学艺术上的“百家争鸣  百花齐放”,称为“专门”,大家都不念别的书了。汪勃上书皇帝请求在文学艺术上要“少点整顿”“自由发展”,凡是“专门”里面的曲解的学说,都要予以否定。《宋史》说他们的做法,使当时的人才情况开始兴盛起来。(戒饬攸司:“戒”,少来,最还不要;“饬”,整顿,有强硬的含义;“攸”,水流的样子,缓缓前进;“司”,掌握、处理的意思。)

    笔者认为:秦桧作为真材实料的“状元及第”,他对文学的见解确实有独到之处,对当时的人才局面发挥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不至于出现“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的悲哀呼喊。而汪勃直接引用“专门”这个词,可见他们的默契,一方面来自对文学的看法一致,二方面,谁能说他们之间没有一“腿”呢?   

    这些都是小例子,但从这些侧面看出,无论是铲除异己,还是政治结盟,他们都做出了很好的模范。

    (3)其他事件

    宋高宗有一次将蛮夷进贡的两条犀牛带,一条送给了秦桧,另一条则赐给了汪勃。因而,朝廷内外都传说,汪勃是赵构的亲信,而且是秦桧的死党。还有,岳飞岳云死后,对岳家军猛将牛皋的毒杀事件等等。

    4、两人的崩裂

    从上面的材料可以看出,秦桧权重朝廷内外,汪勃是个机灵人,除了十分注意迎奉秦桧外,汪勃对一些事情是有自己的看法的。特别是当了副丞相以后,汪勃开始崭露自己执政的理念了。这是为秦桧所不能容忍的,“我能把你举起来,就能把你摔下去,别指望跟我平起平坐”。大家可以想见,秦桧因为有心防备,常常沮塞其中,使汪勃政见主张不得呈送至高宗案前;在群僚面前,不让汪勃结党营私,形成自己的势力……从前面看出,汪勃一会主战一会主和,对两方面人都不得罪,都私交不错,难免不让秦桧有什么想法。

    崩裂的导火索,就是上面那个“皮带”事件,秦桧听说,就他们两个人有,那不是意味着,在高宗心里,两个人地位一样重?秦桧发誓要拿汪勃开刀,汪勃得知慨然曰:“吾可以去矣。”于是,辞官“退就田里”。高宗得知后,说:“知公为桧发也,重慰藉以旧职,食宫观禄终。桧在不敢动摇公者,上力也”,这才保了下来。

    但很快,在当7个月的副丞相后,就被秦桧罢免了,但依然担任右谏议大夫(次于御史大夫的御史头子),才有了上面说的1149年弹劾朱敦儒的事件。那件事表明他“主和”的态度,笔者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讨好秦桧,缓解两人的矛盾,希望能够重新得到秦桧的信任。

五、汪勃很有同乡情节

    吴源,字德信,南宋年间安徽休宁县凤山(好像在徽州区岩寺塔的东边)人氏。生年不祥,卒于乾道庚寅(公元1170年)。吴源祖上四代均以医为业,活人无数,传到吴源时已经是历经五代家之传承,为民诊治疾苦,医术精湛,民间称之为“神医”。

    高宗绍兴元年(1131年)经汪勃的保荐,吴源赴京参加全国医生应考。考试的内容包含了《内》《难》等经。参加考试的医生有数百人之多,而吴源一举夺魁,独居冠首,被朝廷封为御医,后又晋升为“翰林医官”,后隐退。

(本文转自故园徽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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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15: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培筠园汪氏三代人
舒育玲
    探访黟县碧山,人们肯定要谈及碧山的宋代园林—培筠园,800多年前,园中亭幽阁雅、松青竹翠、塘清泉泻、石秀山丽,堪为古黟名胜佳景之一。它的主人便是黄陂汪氏六十六世祖汪勃。
    汪 勃 (1088—1171),字彦及,黟县碧山人。十八岁被州以第一名举荐,出仕辟雍太学,“锋锐明敏,同舍畏伏,尊以宿旧”,时间近三十年。绍兴二年(1132)登进士第,调任严州建德主簿,池州建德丞。绍兴十三年(1143),汪勃入京,升太常卿主簿,入御史台检法官为监察御史。当时,高宗“厌戎马久,思壹休息,罢诸将兵”,朝中主战派却提出“父兄仇未报,兵未当罢。”高宗不听,并且让主和派“居纪纲地,共持国论”。汪勃有事进奏,恰遇高宗在手书《孝经》,借此机会他奏道:“显仁后归,孝之大也,请刊石,摹以赐群丞、诸生,示天下子道”。婉转地劝谏高宗要尽子孝道,北迎二帝。此时,蔡京之子蔡攸来临安,汪勃上疏历陈靖康之祸变的缘由经过及损失,朝堂群臣都不忍心听下去,高宗读后也悲愤万分,当即下令蔡攸即刻返回所贬之州,对蔡京子孙一律不用赦令。此后一段时间,朝廷主战派居于主流。高宗以为汪勃“知大礼,明治道”,提升为谏议大夫兼侍讲。
    内侍押班赵辙凭借得宠,在京师扬威作势,恣意霸占别人房屋,汪勃上奏斥责并驱逐出宫内。高宗曰:“逐一内侍而其类皆竦,人知畏也。”以为汪勃可大用,于是迁御史中丞。绍兴十七年(1147)汪勃调升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封新安郡侯,后以端明殿学士兼摄东府事。
    自秦桧得志,便开始在朝中结党营私,排除异己。汪勃所任官职并非秦桧所引,与秦桧关系保持一定距离,相持年余。秦桧见不为所用,嫉恨在心,常常沮塞其中,使汪勃政见主张不得呈送至高宗案前。秦桧得到高宗赏赐犀带一条,当得知汪勃也得到一条后,心中更为不平。汪勃得知慨然曰:“吾可以去矣。”于是,辞官“退就田里”。高宗“知公为桧发也,重慰藉以旧职,食宫观禄终。桧在不敢动摇公者,上力也”。
    秦桧死后,汪勃复起知湖州。任期内极为廉俭,未尝妄废公家一钱,政以慈爱为主,百姓称之“贤哲太守”。孝宗即位,汪勃年已近八旬,没多久便以年迈辞官归里。
    回乡后的汪勃“诚笃款尽,自少至老不欺无妄,尤简朴安详。尝行畴垄中与农坐桑语,尔汝如一人。”常在青黄不接时,低价售出稻谷,乡民多受其惠。乾道七年(1171)四月,汪勃卒于碧山家中,享年84岁。孝宗追赐汪勃为龙图阁学士。《说斋随笔》曾记:一天,汪勃从外面回来,见有一人头发蓬乱从自家门中出来,“问之,方因卖薪入宅有忤,公愀然不悦,曰尔何以归见家人,乃脱己帽授之,竟不冠家归。家人怪,问不应,亦不复冠,恳请累日,方复常。云;‘汝等去他人之巾,尤去我之巾也’”。
    汪勃生有四子:汪作砺、汪作舟、汪作霖、汪作人。
    汪作砺,字必成,少有声望,以乡荐入太学,补承务郎,授浙西仓属江右帅幕,主管临安府城北右厢,宋乾道五年(1169),升桐川知县,淳熙五年(1178)任兴化知军(莆田宋时称兴化军),累官至湖北提点刑狱。辞官归家后,扶贫济困,经常自制医药施以穷困病者,购买棉衣送给穷人。汪作砺娶歙县祝景先孙女为妻,与朱熹父亲互为连襟。作砺生有三子:汪义和、汪义荣、汪义端,兄弟三人与朱熹为姨表兄弟,均为进士。
    汪义和,字会之,黟县碧山村人,为汪义端弟。荫补新建县知县,宋淳熙八年(1181)登进士,治有政声。后任武冈军守。秩满,授太常博士兼礼部郎中,官至侍御史兼侍讲。清代《黟县志》曾载有朱熹的《答汪会之书》。
    汪义荣,字焕之,乾道五年(1169)登进士第,历知崇仁县、桂阳军,有政声,除大理丞,卒于任上。
    汪义端,字允之,黟县碧山村人,宋汪勃之孙,乾道五年(1169)探花。后除太学博士,迁枢密院编修,太常丞权吏部郎起,知秀州。绍兴四年,除监察御史改任军器监,知舒州。临差充贺金国生辰使,还阐述对北策略,除中书舍人兼侍讲。不久迁给事中,除集英殿修撰,制太平州改宁国府,进华文阁待制,帅绍兴。后除徽猷阁待制,卒于知鄂州任上。著有《盘隐集》、《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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