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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李宾可教授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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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5: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宾可教授的帖子:
    拙文,特别是"龙剑一沉,死而不朽"一文承汪新安先生协助贴出后,见到一些回帖。对于各位贡献意见的朋友,笔者谨表谢意!
    一、这几天来的主要收获
    1、关于"龙剑"一词的解释。笔者原说是指"皇帝的语言",汪振亮先生、汪光裕先生、汪永琪先生等已经指出,应为"龙剑"喻汪华才合理。此意见很值得考虑。
    2、关于赐"忠烈"庙额在何时,汪胜忠先生指出,应为"宋代",很对。
    3、受到一些启发。Menp9999先生回帖中提出几个问题。笔者认为有的值得研究。
      A,关于杜伏威之忠。这涉及评价历史人物的问题。杜伏威有其人格魅力,但笔者以为,看一个人看他大节(政治上)是否正确,否则小节不足论。杜某,至少在政治上不成熟。
      B,《越过公行状》一文,是故老假托写出的。这样,起码在形式上,作者就有三说了:汪台符、胡伸、"故老",研究这个问题不是无谓的。
      C,隋唐之际,东南一带极其混乱。不能轻言杜伏威"击降"。依笔者愚见,事实就是"击降"。
    4、讨论有助于良好学风的形成。
    汪兴吾先生关于重大问题应"慎重思考"的意见,汪新安先生关于争论应本"真者存真,疑者存疑"原则的意见等,都是良好讨论气氛所必须的。
    二、创造良好的"讨论"气氛
研究会宗旨之一就是创造好的讨论空气。笔者所以入会,就是希望在这种好的气氛下,大家认真研究一些问题。愚以为,研究会的学风,也要走群众路线:
    1、各抒己见,百花齐放。
有什么意见、看法,可以拿到论坛上来讨论;
    2、平等讨论,以理服人。该坚持的意见,就要坚持。
    3、服膺真理,推陈出新。错了就要承认,服从真理是一种光荣。推陈出新则是本会研究工作的目的之一。
                           李宾可      0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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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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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8: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教授的诚挚、谦和的治学态度和作风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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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我给自己取字慈言,号白石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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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19: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教授谨尊学术之风,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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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9 2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李教授学习,致歉,上次过激之言,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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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30 00: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赞同李教授关于研究会学风问题的三点建议,事实上,几年来汪氏宗亲网也是按照这样的思路来处理各种不同的论点的,今天李教授再次重申这些原则,使大家的心里更加明确,谢谢李教授了。

           不过这个回帖中没有看见李教授对汪华投湖的答复,应该说我们与李教授的最大分歧在于汪华是怎么死的这个问题上,多少年来,千千万万卷家谱上都记载的是汪华病死于长安。这些造谱的人应该都是汪家各个时代.、各个地区有脸面又有头脑的名人,他们决不会都是些没有创新精神的人,他们也不会全都没有听到关于捞月投湖的传说,但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把这个传说写进家谱呢?主要是因为传说毕竞不足为凭,何况这个传说根本自相矛盾,经不起推敲,当然不能登大雅之堂。
         现在好了,李教授搬出汪台符一句“龙剑一沉,死而不朽”的话,再加上自已的丰富想像和推测,来证明汪华死于投湖是确实的,而且还暗示,只有承认了汪华死于投湖才是“同归典实,庶可与言文论政” 似乎不承认了汪华死于投湖就不能“与言文论政”了。
         如果说,传说汪华死于投湖,我们可以姑妄听之,传说而己,谁也堵不住谁的嘴,可现在是一个重量级的教授也这么说了,而且还搬出证据来了,这就不得不令人信服了。
         然而,我们对汪台符的那句“龙剑一沉,死而不朽”的话,却是另一种理解,因此也不认同这句话可以作为汪华死于投湖的证据,李教授愿意考虑对“龙剑一沉,死而不朽” 的不同理解,那么对于汪华投湖而死的结论是否也考虑一下不同意见呢?如果李教授拿不出新的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汪华死于投湖的话,那么汪华死于投湖的结论是否该收回呢?
夕阳无限好,七十古来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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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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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4 22: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十分佩服李教授,也对亮公,光裕公,长富等本家认真讨论的态度非常赞同,家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如此方便的探讨平台,让我在大家的讨论中大长见识;对与大家讨论的观点,因我未见更多的资料,所以不便于参加讨论,但我对部分本家在发表自己观点时的态度不太赞同,既然在讨论问题,就要尊重别人,正确发表自己观点,希望大家注意用词,
    "字眼的用法,恐怕是各人看见理解的不同而已"的说法没有错,但在这里讲是不对的,本家在发表自己观点时所用字眼,应该考虑到大多数人是如何理解.
从黟县碧山(黄陂)走出的汪家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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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8 12: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1、各抒己见,百花齐放。
     有什么意见、看法,可以拿到论坛上来讨论;
    2、平等讨论,以理服人。该坚持的意见,就要坚持。
    3、服膺真理,推陈出新。错了就要承认,服从真理是一种光荣。推陈出新则是本会研究工作的目的之一。

       非常赞同李教授的观点。

       我认为,李教授说出了组织研究会的真正目的和原则。

      这样的气氛才是家网应该具备的。
45爽公-46处贵-47太元---55师全-56道安-57源公-58参公---60-知古---63道融-64延罕-65德震----70应宗-71思诚(楚地始迁祖)-72文显-74万友-75谅公-76必恭-77谦公-78自湘-79启圣---91世汪睿      wangrayy@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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