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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清代行政区划分为省、府、县、厅、乡、里、保、街(巷)、庄(社)九级。
旗民分治
清代实行旗、民分治政策。编入旗籍的称旗人, 其军政事务均由旗署统理,衙门叫都统衙门、协领衙门(又称旗衙门);旗人以外没有编入旗籍的称民人,由州、厅、县统理,衙门叫抚民府或民务所(又称民衙门)。
军队设置
清代军队分为旗营和绿营两个大的序列,旗营为京畿部队或重要省份驻军,绿营为地方部队。绿营兵以营、汛为基本军事编制单位,按省、府、县、厅、乡五级行政区划部署绿营驻军;军官等级分为九品十八阶,有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大致与省、府、县、厅、乡行政官员官职相对应。
官署衙门
六部:
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的审查,成绩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的审查。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场衙门。
礼部:主管国家典礼和教育、贡举。编制:尚书、侍郎,下设仪制司、祠祭司、精膳司、铸印局。
兵部: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编制:尚书、侍郎,下设武选司、车驾司、职方司、武库司。
邢部: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编制:尚书、侍郎,下设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
工部:主管土木兴建和水利等。编制:尚书、侍郎,下设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节慎库、制造库、料作所、琉璃窖监督、皇木厂监督、管理街道厅。
翰林院:清朝培养、储备官员的专门机构,相当于现在的国家行政学院。翰林院首长为翰林学士、侍读学士(正五品)两人,下设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若干。考中状元者一般被授予修撰之职,而榜眼、探花一般被授予编修之职。
督察院: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相当于现在的国家监察部。
督察院首长为左右督御史(正二品),辅官为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下设六科:即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对应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掌印)给事中(正五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五品)。
六科给事中品级虽低但权利很大: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参与官员的选拔、参加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封还皇帝敕书(即六科认为皇帝的旨意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从五品),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
兵备道:清朝的地方军队建制,省级设提督府(相当于现在的省军区),省级以下设兵备道(相当于现在的军分区,但级别相当于副省级)。兵备道实行军政合一、军民两管,所谓“上马管兵,下马管民”。兵备道为四品大员,加按察使衔。
官职
京官(内官)
大学士:赞理机务、表率百僚,兼殿内及六部尚书衔,与明朝以前的宰相同。到雍正以后,军机处成立,为全国政务中枢。至清末,又成立内阁。
六部:
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的审查,成绩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的审查。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场衙门。
礼部:主管国家典礼和教育、贡举。编制:尚书、侍郎,下设仪制司、祠祭司、精膳司、铸印局。
兵部: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编制:尚书、侍郎,下设武选司、车驾司、职方司、武库司。
邢部: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编制:尚书、侍郎,下设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
工部:主管土木兴建和水利等。编制:尚书、侍郎,下设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节慎库、制造库、料作所、琉璃窖监督、皇木厂监督、管理街道厅。
地方官(外官)
文官
总督、巡抚:总督系地方最高军政长官,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军民要政。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低于总督。
司道:隶属于巡抚的专设机构。
布政使:掌一省之民政、财政。
按察使:掌全省刑法,理全省的驿传。
道台:受布政使、按察使的领导,有两种:一种是划若干府、县为辖区,可以管辖区内的一般政务;一是管辖及于全省,但是以指定职务为限。前者为分守、分巡地方道。后者为储粮道、监法道、海关道等。
知府:掌一府之政,统辖属县。
知州:掌一州之政,统辖属县。。
知县:掌一县之政。
武官
各省驻防将军:清制,以八旗世守京畿、各省要地,谓之驻防旗,其军政及民政皆以将军以下各官领之,纯属地方行政范围者仍由督抚处理。
提督:统辖绿营本标之官兵及分防之营讯(驻兵地点大者为营、小者为讯),节制各镇总兵而听总督指挥。
总兵、副将:为绿营兵之高级统将,仅次于提督。分设于各省区,统辖绿营本标之官兵及分防之协(副将所辖之军事组织为协),而仍由提督总其成。总兵所辖之兵力大约本标二、三营(称镇标)分防则营数不等,多者二三十营,少者三四营。
参将、游击:清制,参将次于副将一级。凡参将之为提督及巡抚总理营务者,称提标或抚标中军参将。游击略次于参将。
以下依次为:都司、城门领、守备、守御所千总、门千总、营千总、卫千总、把总等。
品级官职(文官、武将)
官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未入流者为吏。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www.dbxk.com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顶戴花翎
顶戴:官员官职品级的象征。即官员朝冠(即官帽)及其佩饰物,又称顶子,是区分官员品级高低的标志。官员品级不同,朝冠上的顶戴也不同。一品官为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一颗,上衔红宝石;二品官为顶镂花金座,中饰小红宝石一颗,上衔镂花珊瑚;三品官为顶镂花金座,中饰小红宝石一颗,上衔蓝宝石;四品官为顶镂花金座,中饰蓝宝石一颗,上衔青金石;五品官为顶镂花金座,中饰小蓝宝石一颗,上衔水晶石;六品官为顶镂花金座,中饰小蓝宝石一颗,上衔砗磲;七品官为顶镂花金座,中饰小水晶一颗,上衔素金;八品官为镂花阴文,金顶无饰;九品官为镂花阳文,金顶无饰。以上顶戴文官武官相同。
花翎:即官员朝冠(即官帽)顶珠下的羽翎饰物,是区分官员爵衔高低的标志。用白玉或翡翠做翎管,用来安插翎枝,一般以花翎统称,但却分为蓝翎、花翎两种。
蓝翎:官员荣誉地位的象征。为染成兰色的鹖羽所做,无眼,一般赐予六品以下的在皇宫或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佩戴,以及赏赐给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取鹖鸟生性好勇斗狠、至死不却之义,借以显示武士的英勇)佩戴。
花翎:官员勋爵品级的象征。为孔雀羽所做,分一眼,二眼,三眼。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三眼最尊贵。它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只有位高权重的王公贵族和一品以上朝廷重臣才能佩带,一般官员非朝廷赏赐不能僭越。
官员封赠
中国古代的官职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一类是行使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实际行政职能的官职;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官职,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进入清朝,散阶制继续淡化、简化,并与勋级合并成为一种表明官员入仕前后社会地位的封赠制度。
文武赠官都是九品十八阶,分别以大夫、郎、将军、校尉等为名。这些大夫、郎、将军、校尉等已不再是官职,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及其待遇,或者说官员退休后的待遇高低取决于赠官官阶的高低。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以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都由赠官官阶的高低来决定。
清朝政府规定,凡担任官职满三年的官员,都可按品衔高低请得封赠;或者每遇朝廷庆典、颁发恩诏,凡担任官职满二年以上者,也可请求封赠。其封阶名称是:
清朝封赠官阶:
文官封赠十八阶:
正一品授光禄大夫,从一品授荣禄大夫;
正二品授资政大夫,从二品授奉政大夫;
正三品授通议大夫,从三品授中议大夫;
正四品授中宪大夫,从四品授朝议大夫;
正五品授奉政大夫,从五品授奉直大夫,俱授诰命。
正六品授承德郎,从六品授儒林郎(吏员出身者宣德郎);
正七品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宣义郎),从七品授征仕郎;
正八品授修职郎,从八品授修职佐郎;
正九品授登仕郎,从九品授登仕佐郎,俱授敕命。
武官封赠十八阶:
正一品授建威将军,从一品授继威将军;
正二品授武显将军,从二品授武功将军;
正三品授武义都尉,从三品授武翼都尉;
正四品授昭武都尉,从四品授宣武都尉;
正五品授武德骑尉,从五品授武德佐骑尉;
正六品授武略骑尉,从六品武略佐骑尉;
正七品授武信骑尉,从七品授武信佐骑尉;
正八品授奋武校尉,从八品授奋武佐校尉;
正九品授修武校尉,从九品授修武佐校尉。
女性封号
恭人、淑人:古代命妇封号之一。宋徽宗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定制:中散大夫至中大夫之妻封恭人。元朝六品、 明、清四品官员之妻死后也封为恭人、淑人等,共分一、二、三、四品;有时,其丈夫官阶并非四品以上,但诰封只以四品为限,所以就有大量的非四品以上官员的妻子死后被封四品以内恭人、淑人的情况出现。如系赠封母或祖母,则称太恭人、太淑人。恭人、淑人后多用作对官员妻子的尊称。该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
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等六大朝代。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公元605)的进士科算起,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余年。
科举制度一直坚持“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是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等选官制度的替代和否定,为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阶梯入仕登上历史政治舞台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因此,封建时代的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科举考试共分为两大类:童子试和正试。
不同的科举类别,代表不同的科举功名;不同的科举功名,代表了不同的科举出身;不同的科举出身,决定了不同的出仕之路。正因为科举功名是出仕做官的必由之路,所以在古代,科举功名就成了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童子试:所有读书人,不论年龄大小,必须通过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以取得童生的身份;取得了童生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这种科举前的预备性考试,称为童子试,因一年一次,又叫岁试。
童生:通过童子试后取得的身份,称为童生、贡生,俗称秀才、相公,因进入的学校有府学、州学、县学之分,所以就有府(郡)庠生、邑(县)庠生、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名称。因府、州、县学为地方所办,所以统称乡学,其学生又叫乡学生。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或由学政考取,或地方保送,或皇帝特许,或捐钱取得。因国子监是国家(朝廷)所办,所以称为太学,其学生又叫太学生(国学生)。
诸生:又叫生员,童生(乡学生)和监生(国学生)的统称。
正试:即正式的科举考试。共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院试:科举正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一年一次,又叫岁试。后一年举行科试,再后一年举行乡试,三年一循环。岁试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第二,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优劣分别给予奖惩。考取者统称为秀才
乡试:科举正试的第二级,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一次,一般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考取者统称为举人。
会试和殿试:科举正试的最高一级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且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又称礼闱、春闱。考取者统称为进士。
解元:通过乡试的童生,获得第一名的称解元。
举人:通过乡试的童生,从第二名以下的统称举人。
会元:通过会试的解元、举人中,获得第一 名的称会元。
贡生:通过会试的解元、举人,从第二名以下的统称贡生。
状元:获得殿试第一名的称状元。
榜眼:获得殿试第二名的称榜眼。
探花:获得殿试第三名的称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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