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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日12:20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钱绿明 选稿:包晶晶
读者汪先生来电投诉,为筹办儿子的婚事,他请婚纱店主理婚庆服务。然而,婚纱店在操办婚礼过程中,几乎每项服务都会节外生枝,在“一辈子就一次”的暗示下,他们一次次跌进掏钱的“怪圈”。
日前,汪先生与儿子、准儿媳来到南汇惠南镇一家婚纱店,咨询婚庆事宜。当时接待小姐非常热情地作了介绍,他们听后很满意,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婚纱店负责拍婚纱照、结婚当日新娘的化妆和婚纱,费用2900元;委托婚纱店租一辆带鲜花装饰的林肯车,费用1900元;拍录像费用680元等,共约5500元。
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拍婚纱照那天,化妆师突然提出,为了改善拍摄效果,需要2瓶定型水和鲜花点缀,加收300元。结婚当天,他们又被告知,“花车上的鲜花如要好看点,就要加180元”;新娘化妆时,服务小姐说要加定型水、鲜花、睫毛等,再加170元。面对这一笔笔额外账单,汪先生一家尽管有点不爽,可在化妆师“一辈子就一次”的劝说下,还是“照单全收”了。
晚上婚礼结束,录像师说,如要录像母带,需另付60元,汪先生表示愿意出钱买下。两个多星期后,汪先生去婚纱店取录像片,对方给了两张DVD,他以为其中有一张是母带,可回家一看,发现2张DVD内容一模一样,而且把汪先生儿媳的名字也写错了。他连忙打电话过去,不料对方竟说,想要母带再加60元。
婚纱店这种漫天要价的做法,让原本忍气吞声的汪先生一家忍无可忍,他们终于选择了投诉。“315”之前,在消保委的过问下,婚纱店退还了700多元不合理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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